上海浦东启动实施核心发展权统筹和区域管理权下沉工作
2017-06-01
上海浦东新区政府5月31日宣布,将在全区范围启动实施核心发展权统筹和区域管理权下沉工作,以响应上海自贸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改革要求。
所谓核心发展权,涵盖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发展规划、镇级招商引资和区域开发等五个领域。其中,镇级招商引资尤为受人关注。在31日举行的改革动员大会之后,浦东新区18个镇的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宣告揭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中心由浦东新区商务委统筹管理。今后,对于计划引进的重大项目,由区级层面负责项目评估和市场准入。
在统筹核心发展权的同时,浦东还宣布将人事考核、规划参与、绿化市容和房屋等八方面的管理权进行下沉,以更有效地做实镇级政府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职能,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的同时,浦东也设计了相应的改革配套措施。虽然取消了镇招商引资职能,但区镇之间的财力结算机制和土地出让金收益方式不变。同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还将做好管理权下沉后的经费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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