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六城市试点住房“购租并举”
2017-05-27
日前,江苏省住建厅下发通知,选择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6个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在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等试点模式中,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试点工作。
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可以充分利用政府掌握的住房租赁信息资源,对每一户租售信息进行验证,核实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同时,依托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机构定期报送的信息,政府通过对本地区住房租赁情况进行数据分析,还可以定期在平台发布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力促住房租赁市场价格平稳。
鼓励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成为该省“购租并举”的一大着力点。该省鼓励房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企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
在6个城市积累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结合年底前出台的住建部相关条例,该省住建厅将及时在全省铺开“购租并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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