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年开始不再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
2017-05-23
上海市规土局王训国日前表示,为加强长效管理,考虑到该市在公寓式办公品类上走样严重,今年开始,该市土地出让的商业办公用地合同内,明确不能做公寓式办公;同时规划审批环节,也不会存在公寓式办公品种。如果要做公寓式酒店,合同内要约定,没约定的也不能做公寓式酒店。
规定还要求,对于商业办公项目,开发商建造好后要自持一定比例和年限,持有以外的可以销售部分,在合同内也要明确告知要以整层作为单元转让销售,防止开发商后期做小分割。
该市规土局在该市住建委牵头下,制定一系列证据清单,对整个房屋从合同的出让到项目的审批,再到施工过程的监管、竣工验收,验收完以后的使用,形成一个链条,甚至包括中间的广告宣传等,要求每个项目要严格按照清单来明确取证。
下一步该市将在各个区做试点,在一些产业园区特别是大型商务区周边,如有需要,把原来的规划进行调整,多造出租赁式住宅。通过评估,将原来一些商业办公用地改为住宅用地,但要明确住宅是出租式的,不是销售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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