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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全民创业行动计划 2017-04-11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大力推进创业富民,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打造“创业江苏”品牌。在推动全民创业行动中,大学生、农民、科研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六大群体是重点群体,扶持政策也不相同。例如,引导大学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自主创业。每年遴选500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支持大学生创业不少于2万人,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4万人等。  

       对于初创人员,《行动计划》首次明确,达到规定条件的可以取消反担保,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不低于3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到3年。《行动计划》还要求各设区市和县(市)担保基金总额2年内分别达到3000万元和1000万元,撬动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基本达到担保基金余额的5倍。贷款贴息支持的创业项目不再区分微利和非微利,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对于创业失败人员,首次列入政策扶持范围,可获最高万元失业补贴。《行动计划》提出,对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照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按照计划,到2020年底,江苏省每年实现创业培训10万人,扶持成功自主创业12万人,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数年均增长10%以上,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多元、创业层次提升、创业领域扩大、创业形式丰富的全民创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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