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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房地产市场监管22条要点 2017-03-28

       江苏省住建厅3月27日拟定下发《2017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共22条,围绕市场关切,出台了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市场监管和推进举措。 

       文件提出,开展房地产市场主体“双随机”检查及专项督查活动,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重点对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捂盘惜售或者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和中介机构恶意炒作、捆绑收费、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等行为进行整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房屋信息核验、明码标价、合同网签、交易资金监管等制度。

       文件要求,2017年将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省级系统与各市对接,尽快实现数据导入、互联互通,继续做好干部住房核查工作。同时,督促尚未实施存量房交易网签制度的地区尽快完成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全省全覆盖。此外,今年该省将通过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来促使市场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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