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从四个方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2017-03-07
近日,2017年江苏省政府1号文件《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明确从四个方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一是推进每所学校建设达到“省标”。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监测制度,做到常态实施监测、覆盖所有学校、定期公布结果,推动各地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二是均衡配置城乡学校教师。深化“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和公示制度,省级层面将根据交流轮岗规模和成效给予奖补。
三是消除“大班”和“超大班”。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导检查结果,对班额严重超标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从严控制其招生人数。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四是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不公开成绩,不对学生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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