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点摘编
2016-12-26
1. 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坚定推进改革,妥善应对风险挑战,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经济形势总的特点是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质量和效益提高。经济结构继续优化,创新对发展的支撑作用增强。
2. 积极的财政政策
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
3. 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
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调节好货币闸门,努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
4. 保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基本稳定
要在增强汇率弹性的同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5. 防范金融风险
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6.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 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
7. 三去一补一降:将去库存和城镇化结合,支持市场化债转股
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去库存方面,要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多问题。要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提高三四线城市和特大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三四线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去杠杆方面,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要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加强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约束等,降低企业杠杆率。要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8. 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重要突破口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9. 财税和金融改革
要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落实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抓紧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有序推动民营银行发展。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10. 振兴实体经济
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既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也要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要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加强引进外资工作,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更加重视优化产业组织,提高大企业素质,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方面创造条件,使中小微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11. 城镇化
要继续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要深入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继续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三大战略。
12.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要积极稳妥改革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抓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工作。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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