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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鼓励举报药品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30万元 2016-12-07

        12月6日,上海市食药监管局对外公布了《上海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举报奖励分三个等级。一级是指举报人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是指举报人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是指举报人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对一级举报,将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到6%给予奖励,计算下来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二级按2%到4%给予奖励,最低500元;三级按1%到2%给予奖励,最低200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不受上述限制,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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