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出台办法规范停车收费 停车要分峰谷价
2016-12-02
《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日前向公众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制定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遵循七高七低原则,即: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内、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型车高于小型车。
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的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停车设施服务,应实行低收费。对旅游景点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和面向小区群众停车服务的小区周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采取计时收费的,应明确当日收费最高上限。同时,适当扩大同一区域路内与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更多人使用路外停车设施。
《办法》提出,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车辆快停快走,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鼓励对短时停车实行收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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