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出台《拆违十条》优化执法效能
2016-11-24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出台《黄浦区拆除违法建筑执法办案指导意见》(简称“拆违十条”),旨在通过梳理法律法规,整合执法力量重构执法流程,实现执法规范和执法效能的有机统一。
“拆违十条”打破了原有条上“自扫门前雪”的局限,突出块上网格化管理的优势,以街道为单元格,汇集城管、公安、消防、规土、房管和市政建设、市场监管、物业等单位和部门力量联勤联动,有效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模式,整合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率。
“拆违十条”创新性地将违建分成三类,一是正在搭建的,二是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的,三是其它已建成的。针对这三类违建,“拆违十条”以解剖麻雀的方式重构了执法流程,对第一类违建,要求适用立即拆除程序,48小时内实施强制拆除;对第二类违建,要求适用立即代为强制拆除程序,在事实认定后最快7天就可以走完全部程序;对第三类则要求适用一般程序。
进入测试
进入投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