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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率先将文化产业纳入高科技企业认定 2016-11-14

          江苏省11月11日首次召开的文化产业推进会,下发5份红头文件。该省率先将文化产业纳入高科技企业认定,突破常规为文化金融机构单设考核管理办法,以破解文化企业发展现实难题。

         其中,《关于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突破性地将文化企业纳入高科技企业认定,经认定的文化科技企业,按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给予同等高科技企业的政策支持。如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型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给予不超过3年的培育奖励。

        文化金融合作实验区创建实施办法明确,各市、园区或县,文化产业发展及投融资体系建设符合15条创建要求,即能成为合作实验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实验区内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考核制,如对文化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由普通企业的5%提升至20%,对文化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优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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