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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率先实现“救急难”全覆盖 2016-06-24

          江苏省日前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该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救急难”制度从试点到全人群的全覆盖。

        《意见》提出,有效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民警、社工、志愿者的作用,建立群防群助网络。公安部门在公民发生非常紧急的急难事件时,将第一时间提供救助,排除险情,核实信息,并通知民政、卫生等部门。在110报警平台上,公安部门还将承担分流、转介、联动救助的职责,把群众的急难需求第一时间转介给相关职能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将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建立与当地政务、警务、急救等热线联动机制。对提供急难对象信息、参与急难对象救助的行为,视情给予奖励。

        《意见》规定,探索建立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公民个人救助意愿与救助对象需求对接的转介服务信息平台,借助慈善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给予个性化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动员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此外还将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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