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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将从2016年“五一”起发放老年综合津贴 2016-04-07

        4月6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凡年满65周岁的上海户籍老人,按照不同年龄段享受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

        根据制度方案,综合津贴的发放标准按年龄段共分五档:65至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综合津贴自制度实施之日起,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该市有关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一张“上海市敬老卡”,用于发放津贴。该卡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借记卡,可用于购物消费、存取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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