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2016-04-01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改办3月31日宣布,根据国务院的批复,该市即日起在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根据方案,试点采取分类推进的方式,从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中,选择1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改革分为5种情况:一是取消审批,包括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等10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包括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26项行政许可事项;四是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等41项行政许可事项;五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包括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33项行政许可事项。
在五类改革中,前两类共16项事项涉及取消审批,需要等待上海市及国家层面修改相关法律,并在修法后一周内实行,其余100项行政许可4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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