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要求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2016-03-28
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召开工作会议,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认真落实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确定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相关利率要求,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根据《通知》,各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交易真实性调查,严格审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及其偿债能力,加强房地产抵押估值管理。商业银行不得融资给第三方用于发放首付、尾款等相关贷款,不得通过大额信用卡授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时,《通知》要求严格开展房产中介机构合作资质审核,不得与存在相关违规问题的房产中介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已开展合作的应立即终止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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