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出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措施
2019-07-11
针对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江苏省先后试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截至目前,简易注销登记覆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简易注销主要是针对两大类情况: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且自始至终未发生债权债务,或是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院裁定企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市场主体,有关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相关裁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从简易注销登记的材料看,取消债权人公告,改为简易注销信息公示制度;同时减少登记申请材料,改为建立等级信用承诺制度。
除简易注销登记外,该省还针对普通注销登记推出便利化改革。普通注销登记便利化主要针对有债权债务、需要履行清算义务的市场主体,主要从优化注销登记程序、减少登记环节、减少成本等方面进行简化,其中,以网上公示清算组成员信息取代现场办理备案手续,债权人公告可在网上公示等。
该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与人社、税务、海关、商务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政务服务网“全链通”平台建立企业注销服务专区,为省内企业申请注销提供企业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注销、社保登记注销、海关注销、预约银行账户撤销等相关事宜的“一网”服务,预计相关工作可于9月1日前完成,届时企业可在该平台完成系列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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