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29条措施
2019-06-13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江苏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针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和重要环节,提出6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将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拓宽现代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合理融资渠道。
根据《意见》,到2020年,该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实现金融支持高质量扶贫效果显著、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四大目标。到2035年,要基本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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