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公布网贷平台良性退出指引
2019-03-27
近日,《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正式发布。该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因主动申请退出、被引导退出或被金融管理部门责令退出网贷业务且业务数据真实、完整、有效的网贷机构。该《指引》为网贷平台退出过程中的诸多焦点和难点问题提供了综合解决方案和操作指引。
《指引》提高了平台良性退出的可操作性,简化了退出流程,使得各个平台可以根据自身及出借人的情况,制定属于其最优的退出方式,最大程度保障出借人利益,也是目前全国最详细、操作性最强的退出指引。
《指引》创新性的提出了出借人维护权益的三大机制,即出借人大会、监委会和知情人举报制度,该制度有助于尽早发现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早从内部攻破堡垒,大幅降低出借人的监督成本。
针对网贷机构退出过程中广泛存在的出借人分散、出借人之间、出借人与网贷平台之间信任度较低等问题,《指引》创新性地借鉴了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有益经验,提出出借人重大利益事项应以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投票结果遵从“三分之二+双过半”的表决规则,即参与表决的出借人本金总额占有表决权的出借人本金总额不得低于三分之二,且表决同意的出借人占参与表决的出借人无论人数还是其代表的本金总额都应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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