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每周要讯2025(28)
2025-07-25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5年第28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5年7月25日
目录
科创聚焦
上海多措并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
江苏部署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
经济热点
上海临港新片区首创试点新增四类租赁物
安徽多措并举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
产业动向
上海多措并举推动下一代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多措并举夯实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
政策举措
上海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上海多措并举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工作
经验交流
上海探索建立养老与医疗床位联动转介机制
江苏上线“个转企”“一件事”平台,多措并举推进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
域外动态
山东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山东多措并举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发布十条举措稳就业
深圳多措并举推进模块化建筑发展
重庆多措并举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培育
科创聚焦
上海多措并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
7月17日,上海市科委、市卫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是持续强化平急结合的科技攻关机制。重点围绕病原体识别溯源、快速检测与甄别、风险评估与预测、应急救治等关键环节,深化“场景驱动+任务牵引”的科研选题机制。强化应用需求导向,组织多部门、多学科、多平台的联合攻关,完善“需求及时响应-资源精准调配-成果快速验证”的协同机制。在传染病防控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围绕病原体检测甄别、流行病学调查溯源、传染病风险评估预测、临床诊治、疫苗和药物等重点领域加强技术储备。
二是提升专业机构和资源平台核心能力。推进生物样本库、菌毒种库、上海感染与免疫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上海市病毒研究院等平台建设。聚焦流行病学、传染病学、病原生物学、人工智能等方向,优化一批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组成集监测预警、检测诊断、药物疫苗研发等于一体的科技攻关联合体。
三是强化预防、诊断与治疗的研发支撑体系与能力。开发基于全市电子病历等多源数据的传染病辅助诊断和风险监测预警技术,提升智能溯源系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等重大疫情防控系统应用能力。建立病原微生物基因库等数据库,开发快速有效的检测试剂和方法。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病原体快速检测鉴定能力,形成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和诊断试剂研发、生产企业共同参与的病原体检测鉴定网络。针对以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病、虫媒传染病等为代表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开展病毒等病原体的传播、变异、免疫逃逸、进化和致病机制等基础研究。加快公共卫生语料库、高质量公共卫生专业数据集等人工智能应用基础资源建设,研究构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行业垂类大模型。
四是全面提升企业科技攻关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主动布局,围绕疾病诊治、有效药品和疫苗研发、快速检测等方向实施攻关,推动创新药物、疫苗、检测产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与应用。
五是优化相关领域科技人才梯队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国家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等国家及市级人才计划,围绕研发、临床、成果转化等环节,加强领军、拔尖、青年等公共卫生应急科技攻关领域各层次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设立公共卫生高端海外研修专项,集聚力量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公共卫生专家团队。
江苏部署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
江苏省日前部署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将高校和高新区两大优势主体作为发力点,探索“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的“双高协同”模式,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梯度衔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体系。
一是深化首家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试点建设,立足江苏、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构建“双核引领—区域联动—全域覆盖”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二是强化省域创新资源统筹,建立“创新需求清单—学科供给清单”双向匹配机制,形成“苏南策源突破、苏中协同转化、苏北特色崛起”的全省“双高协同”创新发展格局。
三是提出“一揽子”深化科技、教育、金融等细分领域的改革事项,支持专业风投创投机构聚焦高新园区产业细分领域,探索“孵投联动”“超前孵化”等创新模式;着力培育兼具科研素养与产业运营能力的复合型技术经理人才队伍,加速高校科技成果向高新区转移转化;建立顶尖人才和紧缺人才“学术身份保留、产业贡献单列”的特殊通道,探索成果发现、概念验证、园区服务、投资孵化贯通的运营模式和收益分享机制。
经济热点
上海临港新片区首创试点新增四类租赁物
7月17日,上海市临港新片区正式发布“临港新片区金融租赁项目公司扩大业务范围试点”新政策。此次试点将新增新能源设备、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工业母机四类租赁物,且业务主体放宽至全国范围金融租赁公司在临港设立的SPV(特殊目的机构/公司)。
本次扩围试点的政策有四方面突破点:一是租赁物范围实现实质性拓展,此次试点新增新能源设备、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工业母机四类租赁物,持续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为前沿产业提供更精准的金融支持。二是跨境服务机制持续优化,通过推进金融租赁公司与SPV外币直接借款、便利跨境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鼓励人民币跨境结算等举措,完善跨境金融创新体系,降低企业跨境业务成本。三是完善了配套支持体系,依托融资租赁一站式服务平台,为试点项目提供从设立到退出的全流程保障,让创新举措落地更高效、更顺畅。四是受益业务主体放宽,试点将支持全国的金融租赁公司在临港新片区布局的专业化、特色化项目公司,企业可依托政策优势进一步拓展业务空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安徽多措并举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若干措施(2025—2027年)》,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激发消费活力,全力扩大消费需求。
一是扩大优质消费供给。聚焦产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改善以及消费场景创新,通过实施追求卓越品质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推进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等举措,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同时,完善服务消费标准,推进消费信用场景应用,创造更多消费新场景,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二是优化消费市场秩序。通过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等措施,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整治“霸王条款”,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三是提升消费维权质效。通过引导大型企业加入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跨境电商平台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等措施,全面构建“一站式”安徽特色解决纠纷体系,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四是推动消费环境共治。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广经营主体“信用可视化”场景应用等,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多方联动的消费环境共治格局。
五是实施放心消费引领。推动金融和支付机构扩大线上金融产品供给、支持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开展放心消费自我承诺活动、开展优化消费环境省级工作试点等,营造守信重信的市场环境。
产业动向
上海多措并举推动下一代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经信委7月22日发布《上海市下一代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30年)》,到2028年,打造产业链完整、产业生态完善、技术水平领先的下一代显示产业集群。到2030年,下一代显示产业竞争力、配套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3家以上国内龙头企业,培育出一批国际影响力的上海品牌,涌现一批创新型企业和团队,建设若干个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中试平台,打造3个显示高端产业集群。
一是强化终端引领作用,促进显示技术创新发展。积极布局智能眼镜生产能力,发展AI+AR、AI+MR等多形态眼镜产品,推动显示器件、波导镜片、核心芯片等关键部件迭代创新。探索全息显示、电子纸显示、量子点显示等未来显示技术的应用创新,在消费电子、教育、医疗、工业、商业、会展等领域,发展新形态的显示终端产品。
二是聚焦两大发展路线,提升产业技术能级。面向元宇宙AR/MR等智能显示终端,重点支持全彩Micro LED微显示器量产,鼓励可拉伸Micro LED产品的研制。面向元宇宙VR/MR等近眼显示,支持超高分辨率全彩硅基OLED微显示器研发和量产。
三是培育三大前沿方向,加强未来显示技术储备。支持无介质3D全息显示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鼓励光克隆全息三维显示技术发展。支持电子纸高分辨、大尺寸、彩色化、柔性化的核心材料、工艺的研发,鼓励研发支持动态显示的新型电子纸材料。推进量子点主动式发光显示技术的产业化发展,支持量子点材料及相关显示器件领域开展创新技术研发。
四是发展四大核心环节,提升显示供给竞争力。持续扩大光波导晶圆加工能力,鼓励开发阵列、衍射光波导及高度耦合的光机模组。提升高端显示驱动晶圆加工工艺能力,推动芯片端与面板厂、终端合作,研发画质补偿、分区实时调控等技术。面向Micro LED、硅基OLED等生产,鼓励高端工艺以及检测等装备的研发和量产。建立显示材料基因库,创新探索有机发光材料、薄膜封装等新材料体系,加快研发低温彩色光刻胶、光敏性聚酰亚胺、无色透明聚酰亚胺、支撑膜等关键材料。
五是持续优化显示产业生态。打造微显示、超高清、OLED三大特色显示产业集群。支持在上海超高清视听产业集聚区打造未来超高清显示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内容检测的超高清视听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区出台下一代显示支持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强下一代显示技术的布局。
上海多措并举夯实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
日前,从“智联世界 嘉启新程”上海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多措并举夯实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多维赋能产业发展。
一是智库支撑强化。成立“上海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市区协同专家委员会”,汇聚上汽集团、上海汽检、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同济大学、华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等顶尖机构专家智慧,为标准制定、技术攻坚、产业应用提供智库支撑。
二是数字底座升级。设立“上海市数字公共服务中心(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同步发布“嘉定区5G-A建设重大场景”,为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与应用提供坚实的数字基础设施保障。
三是创新标准引领。推出《汽车零部件行业智能工厂建设技术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引领行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正式启动“上汽清陶中试线”,为以固态电池等新产品、新技术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注入强劲发展动能。
四是功能平台强化。启用“上海国际试车场”,提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从核心技术研发到规模化验证的全场景检测服务,为产业创新提供充沛研发测试条件。
政策举措
上海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印发《上海市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一是全面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动态更新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排污登记检查等技术要求,支撑排污许可提质增效。2025年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进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探索将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环境影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体系。2025年完成既有持证单位“8+X”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重金属及特征污染物)全口径排放量许可管控,在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试点基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
二是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建立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质量评价机制,实施申请表“一版制”管理。加强技术评估机构管理,规范排污许可专家抽取和使用,健全全过程质控和档案管理制度。排污许可管理部门组织大气、水、固废、噪声、土壤、监测、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审联查,准确核定许可事项。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对全市首次申请、重新申请、变更(调整)的排污许可证分别按不低于20%、10%、5%的比例滚动开展常态化质量抽查。推进排污许可证智能审核应用,实现登记事项自动校验、许可事项合规审查、管理要求智能生成的全方位智能辅助。
三是全面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全链条衔接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核定许可排放量的重要依据,将减排工程措施及主要污染物削减量载入排污许可证。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与排污许可证记载事项的衔接,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与排污单位排放口的关联匹配。将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控制措施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完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失信计分。每年对年度执行报告和排污登记信息规范性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比例分别不低于25%、5%,对执行报告提交及时性进行全覆盖检查。环境监测部门要完善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自行监测采样、分析、报告等全过程管理。环境执法部门要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日常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通过分级分类,统筹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综合执法检查。生态环境督察部门按规定将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上海多措并举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工作
上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日前联合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通过一码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强化有关业务系统集约整合和互联互通,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实现线上线下“一站汇集、分段提醒、接续办理、渠道融合、服务叠加”。
一是建立联办机制。将投资部门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项目节能审查、规划资源部门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生态环境部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办理事项流程集成整合,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信息跨部门互联共享。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通过项目代码归集企业所有建设项目信息,串联同一建设项目在不同政府部门获得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批复,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企业通过智能导办,根据项目情况“一站链接”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审批事项办理进度情况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实现在线可查询。
三是推动合并办理。对可以合并办理的事项设置可选择入口,企业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合并办理,推进项目备案与规划资源部门的规划土地意见书、项目核准与项目节能审查事项合并办理。
四是加强政务服务。依托“制度+技术”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12345热线深度融合。
经验交流
上海探索建立养老与医疗床位联动转介机制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日前联合发布《上海市建立养老与医疗床位联动转介机制深化试点方案》,探索建立养老与医疗床位联动转介机制。
床位联动转介机制是指基于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的变化,通过强化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实现养老与医疗服务资源之间的快速响应和转介,帮助老年人获得与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床位服务。纳入床位联动转介机制的资源包括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相关床位(养老机构床位、日间照料中心托位、家庭照护床位等)和卫生健康部门主管的医疗床位(医疗机构住院床位、家庭病床和安宁疗护病床等)。
一是明确转介资源,建立服务网络。建立动态清单,统筹养老、医疗机构服务资源,明确各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和转介范围,建立动态更新的“养老—医疗床位联动转介资源库”和联动转介协议合作机制。明晰转介机制,根据老年人病情需要、照护需求和资源分布情况,加强床位资源梯度服务、有序衔接、双向转介。强化协议管理,各区民政、卫健、医保部门共同组建“床位联动转介工作机制”,承担本区试点工作任务,指导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优化合作协议,明确床位转介流程、各自的服务标准及责任分工。
二是搭建信息平台,加强数据互通。推进全市养老、医疗床位联动转介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民政、卫健等部门相关数据,支持各服务机构开展转介服务,实现信息畅通、服务衔接、过程可视。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对参与转介机构的医护人员、养老护理员开展医养结合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提升服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推进在养老机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家庭医生工作室,丰富养老机构老年人上门体检项目,推动家庭病床与家庭养老床位联动等更多延伸服务、个性化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纳入医保定点。
四是明确工作步骤。2025年为各区深化试点阶段,各区选择不少于2个街镇开展试点。2026年为全市全面推广阶段,逐步推广至街镇全覆盖。2027年为制度落实完善阶段,进一步健全高效、便捷的床位联动转介机制。
江苏上线“个转企”“一件事”平台,多措并举推进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该省人社厅、公安厅、住建厅、省数据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制定《江苏省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在全省正式上线“个转企”一件事平台,从企业视角和用户体验出发,通过采取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的方式,最大限度依法保留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字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行政许可,并将“个转企”一件事涉及多部门、跨层级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次提交、一网办理”。
一是拓展联办事项范围。把“个转企”高频办理事项纳入“一件事”联办,对市场监管、数据税务、公安、人社、住建、医保、人民银行等部门11个涉企事项深度整合,可同步申请办理清税信息核验、个体工商户迁移调档、“个转企”变更登记、税务恢复登记、企业印章刻制、银行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预约、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或变更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符合条件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直接换证、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许可直接换证等11个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
二是打造便捷透明服务。提供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账户状态,以及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许可状态预检查询,系统自动按照业务办理逻辑,生成联办事项清单,方便申请人有针对性地准备提交材料,提升申请办理效率。对于涉及相关账户变更和许可证直接换证事项,无需额外采集信息和提交材料,各部门对转企登记信息进行互信互认,实现涉及事项自动“无感变更”。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件事”模块便捷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信息。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时限。根据实际业务办理需求,对联办事项申报表中共性字段共享,共性材料互用,个性材料同步采集,申报材料归并整合一张表格、一套材料。按照“个转企”联办事项业务逻辑,对转型预检、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结果反馈等要素进行优化整合,实现业务流程重塑。
四是高效响应转型诉求。对有意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纳入“个转企”培育库,市场监管部门将“一户一策”开展转型辅导和跟踪服务。在江苏12345热线百科设置“个转企”一件事主题信息集,便利企业群众搜索查询办理需求。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了各地“个转企”专窗地址和咨询电话,并设置政策专员提供业务咨询和导办帮办服务。
域外动态
山东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山东省金融“五篇大文章”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一是提高科技金融质效。高标准打造“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鲁科投、鲁科融”特色品牌,鼓励探索推广创新积分贷、“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等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加快发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加大对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是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针对性推出1-2个特色鲜明、应用性强的绿色或转型领域专属金融产品,丰富全省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谱系。鼓励将企业碳减排情况、碳评级信息作为贷款额度测算、期限设定、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要素,探索发展碳减排挂钩贷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托等金融产品。鼓励企业通过发行碳中和债券、蓝色债券、转型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高标准建设绿色转型领域省级重点项目库,强化政银企精准高效对接。
三是增强普惠金融服务实效。聚焦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富民产业、农业科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做好金融服务,推广农业设施、生物性资产等抵质押贷款。实施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四完善养老金融服务模式。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围绕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机构、养老设备及产品研发生产等主体经营特点,完善与养老产业主体融资需求相适配的金融服务模式。推动银行网点加快适老化改造,完善线上服务适老化功能,定制老年人专属金融产品。
五是深化数字技术应用赋能。深化开展数字金融惠企行动,推动金融数据和公共数据充分高效共享应用。拓宽电子证照在金融领域的业务应用场景,探索创新数据产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模式。加快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推广应用,科学开展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监管评估。
山东多措并举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一是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的,支持采取国有和民营分类的方式进行入围淘汰,民营建筑业企业及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的联合体入围数量占比不低于40%。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工程建设领域评优评奖和“齐鲁建造”品牌遴选等活动中,民营建筑业企业或其承揽项目入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二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民营建筑业骨干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对新升级为国家级且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按规定给予每个平台10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工程建设领域民营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享受企业研发投入分档分类后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三是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不得强制民营建筑业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将施工过程结算纳入招投标和合同条款,竣工后对已确认的过程结算不再重复审核,大幅缩短结算周期。完善防范化解政府和国有企业等拖欠民营建筑业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将政府违约失信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将工程款拨付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内容。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供应链上民营建筑业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供应链票据等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对企业优质项目开展实质性风险审查,通过新增贷款、项目保函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降低民营建筑业企业使用省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和备案机构自筹资金的费率。
五是减轻生产经营负担。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严禁向民营建筑业企业收取其他保证金。加强保证金到期返还管理,逾期未返还的应支付违约金,拒不返还的依法处理并实施信用惩戒。
广东发布十条举措稳就业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十条措施。
一是落实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个人,按照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个人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落实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二是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支持企业通过组织职工在岗培训、工学结合等多种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是加大重点群体培训力度。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专项培训行动,组织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发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分类提供家政托育、新兴技术、智能制造等不同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差异化职业培训补贴。
四是加强企业用工指导。落实重点用工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含就业服务专员)机制,加密走访频次,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和用工变化情况,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指导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采用协商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尽量减少裁员。
五是加大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对吸纳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六是开展就业岗位定向投放专项活动。统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力量,向求职服务需求较多的地区定向投放相匹配的就业岗位。
七是强化就业形势监测。持续抓好就业常规统计,加强数据比对,定期分析研究,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变化,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八是完善裁员处置应对机制。对可能出现规模性裁员的企业,提供就业政策清单、培训项目清单、市场岗位清单、招聘活动清单等“四张清单”,同步提供用工指导、劳动维权、社保衔接、调解仲裁等“四项服务”。
九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十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按规定兑现价格临时补贴等待遇。
深圳多措并举推进模块化建筑发展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印发《深圳市推进模块化建筑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明确到2028年末,实施模块化建筑项目面积累计不少于300万平方米,促进模块化建筑三大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打造全产业链集聚的模块化建筑产业体系,发布实施标准规范和图集不少于6部。
一是以“好房子”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模块化建筑应用。在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宿舍等住宅项目推广应用模块化建筑技术,鼓励采用模块化建筑技术对老旧小区进行整体“原拆原建”和微改造。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应用模块化建筑技术和产品,不断拓展模块化建筑应用场景。
二是积极发挥优质企业作用,带动产业提档升级。培育一批掌握模块化建筑核心技术且具有统筹协调能力的优质企业。引导企业提升模块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稳定性、可靠性。以模块化建筑优质企业为核心,整合优势资源,带动设计、生产、施工、咨询等企业形成产业链。
三是精准布局优势产业集群,带动产业协同发展。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南山区、坪山区的模块化建筑研发集群,加大智能建造、建筑材料、数字化管理等技术研发。龙华区、福田区的模块化建筑设计服务产业集群,形成设计、研发及施工一体化的技术服务体系。龙岗区、龙华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模块化建筑生产集群,构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模块化建筑集成所需的全量部品构件基本实现本地化供应。
四是强化管理体系创新,加强模块产品监管。设计环节推动以设计为主导的模块化建筑产品研发模式;招投标环节鼓励采用集中采购方式;生产环节项目单位应向模块生产工厂派驻专业监理人员,实施模块首件验收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把控模块产品质量;施工环节结合智能建造技术,提高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后评估环节建立项目回访评估机制,促进模块化建筑产品质量持续提升。
五是强化技术体系支撑,助力标准引领创新。支持企业开展模块化建筑技术体系研发迭代,推进模块化建筑技术创新,制定模块化建筑生产、施工技术等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模块化建筑标准体系。
重庆多措并举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培育
日前,重庆市经信委印发《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培育方案》,到2027年,计划累计培育产业技术创新产品300个,带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100项,力争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持续保持在27%以上。
一是加快储备一批创新需求。重点围绕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面向企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定期征集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和创新需求。依托“码上科服”产业技术供需对接一件事综合场景,加快汇集储备一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校院所科研成果,以需求牵引催生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依托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综合体等高能级创新平台,运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快储备一批能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的产业技术创新需求。
二是研究突破一批创新产品。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创新项目主攻方向,突出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产业基础技术研发,加快突破一批技术创新产品、在研创新产品。鼓励创新能力突出的科研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布局组建产业创新综合体,构建完善“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市场判题”产学研用协同攻关体系,加快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鼓励企业在园区布局建设产业链中试服务平台。
三是推动上市一批创新产品。做好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培育认定,每年打造一批“重庆制造精品”。强化创新产品首购首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率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鼓励产业创新综合体牵头单位或相关需求单位与新产品研发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加强创新产品应用和推广。通过需求对接、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形式,发布新产品应用场景清单,强化创新产品与应用场景需求方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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