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三十条意见”力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9-02-26
安徽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对外开放等八个方面出台30条意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019年,省财政安排130亿元左右,采取“借转补”、事后奖补、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四个一”创新主平台、“三重一创”、制造强省、创新型省份、技工大省建设等;2019年,省财政继续安排库款资金10亿元,各市、县(市、区)按不低于2倍配套,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省财政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奖补10万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奖励200万元等。
二是积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持续推进“三重一创”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工程和产业园区升级为重大基地;支持符合年度重大支持方向且总投资1亿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补助比例为项目核定关键设备投资的5%,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继续在重点领域布局建设新的安徽省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省财政对新认定的“一室一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支持,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稳定支持和奖励机制等。
三是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019年,对“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的展位费补贴80%,稳定并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海外仓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可达200万元;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设立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业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等。(安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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