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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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每周要讯2024(35) 2024-11-15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4年第35期   总271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41115

目录

科创聚焦

上海四方面优化完善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管理办法

上海将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6G未来产业创新中心

经济热点

长三角三省一市进出口总值占全国超三分之一,呈现三大突出特点

上海正式发布“沪贸批次贷”主动授信模式

产业动向

上海出台四方面20措施推动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

上海出台五措施提升生物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

上海在全国率先对产业用地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和盘活

政策举措

上海四部门出台三方面13项措施促进二手车出口

上海12部门出台五方面措施更好发挥消费信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作用

江苏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赋能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经验交流

江苏出台多项措施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

江苏强化合规指导体系建设 助推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域外动态

山东明确实施四大行动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从两方面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增智赋能

深圳提出三方面加快建设全球首个完备的低空经济基础设施体系

广州多措并举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建设

福建多举措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

 

 

 

 

 

 

 

科创聚焦

上海四方面优化完善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管理办法

日前,上海市科委会同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修订并印发《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管理办法》,优化完善的内容涉及四个方面:

(一)优化功能定位和建设流程。一是优化功能型平台定位和目标表述,是专注于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的企业化运作、合同式管理、非营利属性的新型研发机构。二是优化建设流程,新增在未来3-5年内产业化落地、市场化运营团队等条件;强调推进部门和所在区政府的培育支持责任;鼓励功能型平台通过技术服务所得、成果转化收益、企业孵化投资、国家项目申报等方式,实现自我造血和持续发展。

(二)优化部门分工和专业化管理。一是市级层面的平台推进小组新增上海科创办、长三院等成员单位,以协调更多部门资源,解决平台建设运行中的实际困难,明确各部门、所在区政府、国资代持机构的工作职责。二是引入长三院对功能型平台开展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管理。

(三)优化国资代持管理与财政投入方式。一是新增国有资本金代持管理,明确代持股份不纳入国资委对代持机构实际支配的股权管理范围,原则上第一轮建设周期内按原值退出,免予评估备案和进场交易。二是细化财政支持方式,市级运行资金增加后补助方式,细化财政资金“负面清单”和投入“退坡”制。原则上从第二轮支持周期起退坡。

(四)优化考核评估与政策优享。一是优化考核评估指标,新增平台带动产业发展及区域集聚,以及合同中约定的平台自筹经费、市区两级政府配套支持等指标。二是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通过考察平台的履行合同和预期指标完成情况,将评估等级分为A、B、C三类,根据相应结果采取全额拨付、部分拨付、核减拨付、暂缓拨付运行资金予以督促。三是明确功能型平台适用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和规定,享受成果转化和技术入股、税收优惠、人才计划等科研事业单位相应政策。

上海将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6G未来产业创新中心

11月6日,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获悉,未来,上海将锚定引领6G发展的国家战略目标,加强部市合作、市区联动、委办协同,坚持攻关引领、产品突破、产业培育、应用牵引,围绕“芯片器件、模组系统”方向强基础,“卫星互联、仪器仪表”方向锻长板,“新型终端、新型接入”方向探新路。通过深化6G与AI融合,加快颠覆性技术攻关与战略产品研发,打造标杆场景示范,引育科技领军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全国一流的6G未来产业创新体系,把上海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6G未来产业创新中心。

经济热点

长三角三省一市进出口总值占全国超三分之一,呈现三大突出特点

今年前三季度,长三角三省一市进出口总值达11.85万亿元,同比增长5.1%,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36.7%,呈现三大突出特点:

一是外贸高地增势稳。前三季度,江苏省进出口总值达4.12万亿元,创同期历史新高,位居全国第二;浙江省进出口总值3.93万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出口总值达2.91万亿元,同比增长7.8%,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在全国分别位居第3位、第2位和第5位;上海市进出口总值3.17万亿元,增长0.03%,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列第4;安徽省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6000亿元,达到6282.7亿元,排名全国第9位,同比增长6.3%,其中出口同比增长8.5%。

二是船舶出口增速迅猛。前三季度,长三角船舶制造出口成为最大亮点。上海前三季度船舶出口额达526.5亿元,同比增长114.9%。江苏、浙江船舶出口额分别为44.8亿元和19.5亿元,同比增长74.8%和102.7%。

三是贸易伙伴越来越多。一方面,欧美地区作为长三角的传统贸易伙伴,仍占有较大比重,且出现局部回暖的趋势。前三季度,上海对欧盟进出口额同比增长5%,浙江对欧盟、美国进出口5888.9亿元和5523.3亿元,分别增长5.6%和13.1%。安徽对欧盟、美国分别实现进出口846.5亿元、713.2亿元,同比增速均超7%。另一方面,新兴市场的开拓进展迅速。前三季度,苏浙沪皖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5.29万亿元,同比增长6.9%;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3.6万亿元,同比增长4%;对其他金砖国家进出口1.59万亿元,同比增长7.1%。

上海正式发布“沪贸批次贷”主动授信模式

日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联合上海征信、上海单一窗口、交通银行正式发布“沪贸批次贷”主动授信模式。

该模式是对沪贸批次贷”的升级,新模式运用区块链技术和大数据模型,以“3+N”(“3”即外贸评价、信保评价、信用评价,“N”为各银行内部授信模型)为融资评估基石,切实解决外贸小微企业贷前授信难、贷中监控难、贷后赋能难的问题。

新模式在统筹资源上实现了三个核心提升:一是实现企业评分模式提升。企业评分信息从某个静态时点向全面动态调整提升,画像更精准,标签动态更新,企业获得优质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更强,覆盖范围更大。二是实现融资授信服务提升。从金融机构被动接受企业授信申请,到主动对企授信,发挥金融和数据合力,把服务细分做精,模型多样化、服务协同化、竞争市场化,使得金融服务更及时,优质金融服务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三是实现政策发挥效能提升。充分发挥模型、数据、政策优势,使政策合力更聚焦,政策穿透强、绩效评价易、优化调整准,外贸专属政策支持体系和效能发挥更加完善。

产业动向

上海出台四方面20措施推动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

日前,上海市经信委、市文旅局、上海广播电视台联合印发《上海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从四方面提出20项措施,到2030年,产业规模突破6000亿元。

一是聚力突破超高清视听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符合国家自主超高清系列标准、新一代超高清外部接口标准的SoC芯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系列超高清标准跟随芯片覆盖机顶盒和电视机。大力发展柔性显示、高分辨率近眼显示等显示技术。支持高带宽、低延时网络传输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打造爆款超高清终端产品,做优一批消费类终端,支持高端电竞笔记本电脑、8K投影机、8K超高清智能电视。

二是全力打造超高清视听内容制作高地。对使用超高清技术制作的电视剧、网络剧、纪录片、动画片、体育赛事、综艺节目等专业化电视节目予以支持。鼓励有线电视、IPTV、OTT和网络视听平台开办超高清视听点播专区。探索超高清内容生产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业化解决方案。支持电视台或影视制作机构按照4K超高清频道播出格式制作节目,鼓励电视台对超高清节目采集和制作技术系统升级改造。

三是加快推动超高清视频垂直领域创新应用。面向目标识别、行为识别、缺陷检测、质量检测、智能巡检等制造环节场景需求,推广集成高精度摄像、低时延传输、实时分析、视觉感知算法的系统级产品和解决方案,赋能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推动工业制造可视化与智能化建设。支持博物馆、主题乐园等场所推动超高清视听技术应用,丰富线下文旅消费体验。支持超高清视频在远程超声诊断、远程查房、远程手术协助、实时监测、移动救护等领域的应用。

四是持续优化超高清视听产业生态。推进上海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基地建设。支持超高清产业链企业紧密协同,开展国内外超高清标准研制实施、业务示范和工程化验证,通过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研制、首台首套设备、首创运营模式等引领超高清产业发展。支持建设超高清视听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超高清视听内容公共服务平台。

上海出台五措施提升生物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10月31日发布《上海市提升生物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行动方案(2024—2027年)》,到2027年,该市生物医药企业国际化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药械产品出口额超过500亿元,海外市场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2—3家。

一是加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药械产品研发。支持企业围绕生物医药新赛道新领域,加强前瞻布局,研发优质创新药械产品。支持企业逐步建立全球研发体系。推动与该市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关系城市有关临床试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推进数据互认。通过研发支持、责任保险保费资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和医院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加大创新药械产品海外上市支持力度。

二是加快本土跨国企业培育。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和跨国经营发展计划,加快完善跨国经营管理体制和制度。推动国资基金、产业母基金等探索与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企业风险投资(CVC)等基金。

三是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组建生物医药企业国际化发展联盟,汇聚创新资源,发挥跨国企业和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支持企业与产业链相关企业联合对接海外机构,联建国际营销网络,共同开发国际市场。组织并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交流活动和展会,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

四是促进创新药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通过海外权益授权许可、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开展的国际大宗采购、参与国际援助援建等方式,推动创新药械产品海外上市和应用。

五是优化企业国际化发展环境。强化部门联动,协调解决企业国际化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临床试验、实验动物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国际化CRO、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获得国际主流监管机构认可资质。推动法律、专利、税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多渠道全球化布局。完善创新药械研发、生产、上市、销售等环节通关便利措施。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生物医药企业跨境并购、海外业务拓展专项贷款等产品。加快引进和培育具有临床试验、注册申报、检验检测等国际业务经验的专业人才。

上海在全国率先对产业用地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和盘活

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产业用地“两评估、一清单、一盘活”专项行动,对产业用地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和盘活,短短半年多来,盘活处置低效产业用地37.8平方公里,3390幅土地迎来新生。

一、“两评估、一清单、一盘活”指的是,对产业用地进行综合绩效评估、综合价值评估,经过考核打分,形成产业用地分类清单,产业用地被分为A、B、C、D四类绩效用地,分别对应鼓励支持、保留提升、观察整改和整治退出,有针对性地采取路径进行盘活。

二、针对C类和D类产业用地,目前,上海已经梳理出6条盘活路径,一是土地收回路径。如果土地闲置处置难、无偿收回的实操难度大、退出没有强制性手段就可以采用,收回工具包括节余土地分割转让,即把大块土地中空置未利用的部分分割出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转让;使用土地的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单位产值。二是土地储备路径,即国家土地储备机构通过购买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使用权。三是产业用地城市更新路径。企业通过自主更新或引入市场主体,按规划转成新型工业、研发、保租房、商办等用地。四是减量腾退路径。如果低效产业用地是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规划,必须恢复成农用地或生态用地。五是以园区平台为主体实施盘活的路径。如果企业在产业园区内,愿意退出产业用地或者用房、企业股权转让或把产业用房出租给园区平台的,园区平台可以整合产业用地、用房资源和股权资产,统一配置管理和高效开发利用。六是其他政策路径,如以房换地等退出政策及产业用地提容、工业上楼、土地混合利用等存量产业用地提质增效政策。

政策举措

上海四部门出台三方面13项措施促进二手车出口

上海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委日前发布《上海市促进二手车出口的若干措施》,从三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措施,畅通二手车对外贸易链条,促进二手车出口优质企业和配套产业链集聚发展;完善二手车国内交易服务,提升二手车交易评估体系国际认可度;推进二手车信息平台、定价中心、评估中心等功能性载体建设,打造面向国际的二手车出口体系。

一是推进国内二手车交易体系建设。鼓励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鼓励二手车销售从经纪模式向经销模式转变。培育专业二手车拍卖平台,支持拍卖平台做大做强,形成具有市场公信力的二手车拍卖价格。健全二手车定价评估体系,引育国内外知名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

二是推动二手车出口规模提升。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申请二手车出口企业备案,扩大出口规模。鼓励各区招引培育优质二手车出口企业及检测、整备、鉴定评估等配套企业。设置二手车出口专用牌照额度,二手车出口企业可与1家本市上游关联企业,根据出口需要共同申请二手车出口专用牌照额度总量。对大批量车次出口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办理上牌登记、车辆交易、转让登记、注销登记等提供批量预约、集中办理等服务。支持在汽车出口口岸设置机动车综合受理服务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鼓励二手车出口企业参加国际知名汽车类展会,并对相关展位费用予以支持。

三是打造面向国际的二手车出口体系。鼓励二手车出口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企业通过自建、资源共享或多渠道合作等方式,建设海外维修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设立出口型二手车交易市场。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为二手车出口企业提供银行授信和优惠利率贷款安排。鼓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二手车出口业务,为二手车出口企业在海外投资建设海外仓和售后服务网点等提供全险种保障服务。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市二手车出口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二手车出口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上海12部门出台五方面措施更好发挥消费信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作用

11月8日,上海市商务委等12部门发布《本市关于更好发挥消费信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到2026年底,该市商务、文旅、体育、教育、民政等领域推出一批具有引领性的高品质、多元化、融合性的消费新场景;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出一批个性化、定制化的消费信贷产品,构建成本适当、客群适合、服务适度的消费信贷供需体系。

一是依托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消费信贷深度融合。引导各类品牌主体深度对接金融机构,叠加利用信用卡创新推出折扣券、抵用券、满减等各类营销工具。鼓励商业银行联动商圈、商场、连锁品牌等主体,通过信用卡固定期限免息、降低分期付款费率和加倍累积积分等方式,扩大信用卡业务覆盖面。鼓励互联网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针对线上直播、网络购物等场景,丰富支付选择方式,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产品。

二是挖掘大宗消费潜力,提高消费信贷渗透水平。推动汽车换“能”,打好“政府补贴+厂商优惠+金融机构购车礼”组合拳。适当放宽汽车消费信贷申请条件,优化汽车贷款流程,鼓励金融机构推广线上即时办理贷款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与全屋全套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相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与装修设计公司、建材供应商、家装公司等合作联动,将消费信贷嵌入“家装链”。

三是打造新型消费场景,丰富消费信贷供给内容。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群体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鼓励演唱会、体育联赛、巡回展览等“巡回”特性大型活动主办方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完善消费信贷服务。构建养老消费场景,加大适老化改造的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适老化智能场景配套的消费信贷产品。丰富教育消费场景,鼓励金融机构试点配套覆盖留学咨询、职业规划、就业推荐等增值服务的消费信贷产品。优化和完善助学类贷款产品。

四是畅通生态创新链条,提升消费信贷服务质效。搭建适应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消费数据和消费人群科技分析体系,赋能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依托上海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培育个人征信机构。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消费信贷服务体系。

五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优化消费信贷发展环境。强化金融机构考核评审机制,完善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的准入评价,落实学生信用卡第二还款来源,严格规范产品营销和逾期催收。

江苏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赋能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是盘活存量,让更多创新成果走出实验室。基本完成该省154所高校院所存量16万件专利盘活工作,筛选出一批具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专利技术,组建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向重点优势产业的中小企业精准推送相关专利技术,并围绕特色产业链举办路演展示、集中展示、交易撮合等活动。

二是高效建设,促进重点产业向高端跃升。聚焦“1650”产业体系,布局支持建设25个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7个产业专利导航基地,实施100余个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绘制知识产权资源分布图谱,加快推动高校创新项目落户地方、服务区域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强链”产才对接行动,推动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人才团队与江苏省各级实验室等重点创新主体精准对接,提供专利布局等服务,提高专利产业化效率。

三是优化服务,释放创新创业新活力。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首批立项10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面向科技成果提供原理、场景体系、商业前景等验证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等交易平台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创新需求征集、评价、匹配等工作。引导专利代理机构拓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领域,鼓励支持专利代理师参加技术经理人业务培训,着力打造复合型专利转化运用人才团队。组织全省2.5万余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登录专利盘活系统开展评价对接。推动银行机构积极满足中小企业在专利转化运用过程中的融资需求。

 

经验交流

江苏出台多项措施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到2027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完成数据产业全链条布局,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引育1000家数据企业,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2000个典型数据产品,建立50个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一是加强公共数据高水平供给。开展全省公共数据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坚持“一数一源”,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公共数据标准规范。优化省市公共数据平台,实现省市平台统一纳管、数据目录统一编制、资源分层分级管理。发布高价值数据清单,推进公共数据综合治理和整合共享。

二是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体系,健全数据资源登记、授权、开发等运营机制。以省为主、省市共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建立全省一体化的数据资源和产品两张目录清单。分类推动企业数据开发利用,在农业、制造、交通、能源、文旅等重点领域,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上下游共建开发利用场景。支持数字低空、生物医药、智能网联、低碳经济等新兴产业数据开发利用。

三是加快行业大模型落地应用。引导企业开发多模态数据集、大模型语料库。支持有条件地区发展数据标注产业。围绕装备制造、电力、钢铁、纺织等优势领域,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基础大模型厂商合作开发行业大模型,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基础算法库和轻量化开发工具。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行动。

四是培优育强数据资源企业。发展以数据为生产要素的数据资源企业,推动数据富集企业向数据资源企业转型发展。鼓励数据资源企业挖掘内外部数据,创造新业务增长点。支持数据资源企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数据整合应用,向外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具有生态引领力的数据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将数据业务剥离,设立专门数据企业。制定数据企业认定和评价办法,建立数据企业库。

江苏强化合规指导体系建设 助推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把开展体系化合规指导作为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的重要举措,着力营造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健全合规指导制度。继2022年出台省地方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和配套实施手册之后,今年制定出台《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和常熟服装、南通家纺、东海水晶、沭阳花木、宜兴紫砂、盱眙龙虾、丹阳眼镜、赣榆海鲜、长荡湖大闸蟹等直播营销合规指导手册,为特色产业直播经营企业提供精准化指导。

二是常态化提供合规指导服务。省和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与173家重点电商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开展集成化问诊帮扶,指导特色电商产业带有效解决网售特色产品标识不规范、品控无标准、维权不畅通等问题。

三是完善合规指导机制。对内加强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纵向协作联动,对外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横向协作联动,并与国内头部电商平台联合举办“合规大讲堂”、数字化运营合规指导培训等,形成多方参与的合规指导联动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事前合规指导。聚焦电商平台、电商产业、电商园区、MCN(多频道网络)机构四类对象,深化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贯标工程”;对重点电商产业在证照管理、营销宣传、产品核验、消费维权、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实施精准指导,开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指导电商园区开展入园管理、商品管控、经营行为、消费维权、信用管理等制度建设。

 

 

 

域外动态

山东明确实施四大行动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前,山东发布《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到2027年,打造省级综合飞行服务站和3个以上市级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建成35个通用机场、400个数字化低空航空器起降平台。建成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15家以上,形成10个以上标杆应用场景,开通50条以上市内无人机航线和20条以上城际无人机物流航线,培育10家以上产业链龙头企业,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低空经济规模达到1000亿元。

一是实施服务保障筑基行动。建设省级综合飞行服务站和全省智慧低空飞行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一窗口申请、一站式审批、一张网通管”功能。对全省空域进行分类划设,编制全省低空数字空域图,建设数字空域孪生系统。编制低空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支持在符合要求的区域布设低空飞行起降平台。

二是实施技术创新赋能行动。建设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山东分中心、省级无人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省人工影响天气无人机技术与应用联合开放实验室。支持龙头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建设未来空中交通装备创新研究中心,体系化推进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开展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光电探测、智能集群作业、反制及抗干扰等核心技术攻关。定期发布低空前沿技术应用推广目录。

三是实施应用场景拓展行动。开通无人机B2B、B2C物流配送航线,布局“干—支—末”无人机配送网络,探索“无人机+无人车+无人仓”智慧物流新模式。探索开展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支持eVTOL等智慧空中出行(SAM)装备加快市场应用。以森林消防、海上救援、危化品事故救援为重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定期遴选发布低空典型应用场景清单和推荐目录。

四是实施产业能级跃升行动。制定低空经济产业链分布图,大力引进eVTOL知名研发制造企业、工业无人机链主企业、物流龙头企业、商业化应用企业和重点研发机构。引进无人机系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试验认定机构(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构(CMA),支持工业级无人机、eVTOL本地化质量检验检测及适航认证。打造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和产业融合发展区,建设低空产业综合制造园区,打造无人机产业创新集聚区和新型航材集聚区。

 

山东从两方面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增智赋能

日前,从第三届山东人才创新发展大会暨第十三届“海洽会”人才引领发展成果展上获悉,该省将积极做好“人才文章”,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

一是聚力畅通“脱颖而出”的事业通道,实施“精准滴灌”的培育计划。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计划、领军人才汇聚计划,支持参与重大创新项目。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率先设立博士后科学基金,举办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激发“源头活水”,让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设立“齐鲁杰出人才奖”。在全国率先建立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采取直评直聘、周转编制、特设岗位等方式,畅通人才发展晋升通道。实行绩效工资倾斜、年薪制、协议工资等收入激励制度,支持一流人才取得一流业绩、享受一流待遇。

二是聚力营造“人才无忧”的服务生态,打造“全链条、全域通、全渠道、全要素”服务场景。提供“一卡通”全方位服务,依托“山东惠才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人才安居等29项公共服务,以及金融理财、法律咨询、知识产权等45项社会化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山东可免费畅游3A级以上景区,畅享机场车站出行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服务,整合用人单位、承办机构、服务窗口等人员力量,发挥服务专员队伍作用,“一对一”为人才提供政策解读、事项代办等个性化、精细化服务。提供“一站式”便捷化服务,建设“山东人才e家”“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集成人才待遇兑现、政策字典查询、人才项目申报等需求事项,让人才享受“一站即达、一键办理”的服务新体验。

 

深圳提出三方面加快建设全球首个完备的低空经济基础设施体系

11月5日,深圳召开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启动会,提出加快建设全球首个完备的低空经济基础设施体系。

一是在低空起降基础设施方面,该市正在加速构建一张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低空起降设施网络,到2026年,预计建成1200个以上低空起降点,覆盖载人飞行、物流运输、社区配送及城市治理服务四大领域。具体分类来看,直升机/eVTOL场174个,无人机物流起降点161个,无人机配送起降点391个,城市治理起降点592个。

二是在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该市已建成5G基站8万个,实现120米以下空域5G网络连续覆盖;搭建国内规模最大、场景最丰富的5G-A通感试验网络,建成一批北斗卫星定位基准站,实现全市厘米级北斗高精度定位网络全覆盖,为头部企业超10万架无人机提供高质量的通信、感知和定位服务。下一步,深圳将提速基站建设,未来三年计划新增建设5G-A基站超8000个,通感基站500个,实现全市起降点和运营航线全覆盖。搭建融合网络,构建全球首个“5G+毫米波+卫星”空天地一体化的低空全覆盖安全网络,全方位支撑低空经济创新应用场景落地。

三是在低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该市加速推进建设全市域智能融合低空系统(SILAS),预计11月下旬发布SILAS1.0版本。SILAS现已全面接入深圳市全市域时空信息平台(CIM),快速、无缝地接入城市核心数据,实时获取涵盖建筑物模型、市政设施、行政区划等城市信息,并支持低空飞行活动的精细化管理。

 

广州多措并举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建设

11月4日,广州市工信局发布《广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该市将首批建设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等3个新型储能产业园,示范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新型储能产业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制高点。在三大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带动下,力争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到2025年达600亿元以上,到2027年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到2030年形成三千亿级产业集群,到2035年形成五千亿级产业集群。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根据园区建设情况,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推动区政府以“补改投”方式支持产业园项目成果转化等。

二是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新型储能、氢能和综合智慧能源领域资金投入力度,综合运用信贷、债券、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支持市区国企共同成立百亿新能源母基金,加强引导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等产业基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鼓励采用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新型储能项目设备采购。

三是加大用地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至5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指标由市优先保障,不足部分向省争取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且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指标由省保障。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参与分配园区用地规模、指标等需求。

四是推动应用场景拓展。鼓励园区合理配置一定规模新型储能,有条件的依托变电站现有及周边用地建设储能电站。有序发展中型以上规模氢储能系统和氢能调峰电站。鼓励商业商务区、工业园区、大数据中心等区域根据用能特点配置冰(水)蓄冷、电化学储能等不同类型储能设施,探索先进制造业配置储能电站。支持构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电池租赁、回收利用的新型储能生态体系。

五是加强人才支持。围绕储能产业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难题,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管理团队。支持组建新型储能产业智库,为行业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论证、技术路线选择等提供智力支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新型储能、氢能、综合智慧能源等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福建多举措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

福建省住建厅日前制定了《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提出多项举措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发展。

一是支持省龙头企业参与智能建造、智慧工地、施工过程结算等试点,申报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承担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省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支持省龙头企业与省外优势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城市轨道交通、机场设施、大型市政桥梁、大型综合管廊、大型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投标。支持有实力的省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从单一的施工业务,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领域拓展。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设置与招标项目不相适应的要求,排斥省龙头企业等潜在投标人。

三是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省龙头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申请承建基础设施领域所需的资质。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对省龙头企业等诚信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或减免履约保证金。省龙头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要建立龙头企业挂钩联系制度,积极向社会宣传推介省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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