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长三角要讯

> 长三角要讯 > 安徽发布河湖“清四乱”整治标准

安徽发布河湖“清四乱”整治标准 2018-12-18

         近日,安徽省水利厅制定印发《安徽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进一步指导各地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清理整治工作。

       《标准》明确,“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乱采”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乱建”主要包括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标准》要求,对围垦河湖行为要有计划地退田还河还湖,拆除违法建设的土堤、矮围和建筑物;对非法采砂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确保采砂秩序总体可控,做到大型采砂船大规模偷采绝迹,小型船只零星偷采露头就打,盯紧管好采砂业主、采砂船只和堆砂场;对乱堆乱放行为要建立垃圾和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填埋点位清单,逐个点位进行清理;对违法违规涉河建设项目行为要逐项论证是否影响防洪、是否符合岸线管控要求,明确整改要求,特别是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项目要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26号邮编:200031电话:021-64728756

浙江省驻上海办事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zjszhb.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