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长三角要讯

> 长三角要讯 > 长三角每周要讯2024(27)

长三角每周要讯2024(27) 2024-08-02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4年第27期   总263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482

目录

科创聚焦

上海六措施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三措施进一步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经济热点

上海将从三方面加速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创新突破

安徽实施六大攻坚行动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产业动向

上海出台四方面投融资措施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上海出台8政策加强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上海提出四方面12项任务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

政策举措

上海出台意见明确重点支持六方面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

上海出台多项支持措施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

上海四方面15项措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

经验交流

上海正式发布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为新质生产力提供超千亿耐心资本

上海发布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办法,四方面实现政策创新

江苏两部门发布“交运贷”贴息方案

域外动态

山东多措施支持企业稳定经营

山东四措施促进工业稳产增效

广东立法两措施为科研人员“松绑”支持创新

深圳明确四项重点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出台二十二条新政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

 

 

 

 

科创聚焦

上海六措施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7月3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培育一批以科技为核心的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打造一条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构建一套健康规范的资本市场生态体系。力争用5年时间,将上海打造成为引领新质生产力的投融资集聚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资本市场生态健康规范的先导区。

意见提出六个方面措施。一是孵化培育优质企业。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前补偿”试点。高质量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明确一口服务部门,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快速通道机制。依托上海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优质潜在上市公司。

二是推动改制挂牌上市。鼓励各区建立上市公司专管员制度,健全辖区内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常态化走访机制。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本市企业发行上市辅导验收监管协作机制,引导企业选择合适的上市板块。

三是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鼓励上市公司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强化现金分红管理。鼓励龙头上市公司通过吸收合并、控股或参股等加大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产品。支持设立覆盖重点领域、承担重点功能的系列并购基金,符合条件的纳入设立快速通道。研究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平台建设,将上市公司纳入监测范围。

四是搭建资本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专项协调机制,建立针对上市公司的专项服务包制度。推出“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打造长三角科创金融服务中心。

五是打造资本市场健康生态。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深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和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推动申请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督促中介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行业研究能力。建立资管行业与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协同机制。

六是持续优化资本市场环境。完善人才培训、评价、激励机制。建设法治诚信资本市场示范区。探索建立投资者利益救济赔偿机制。

上海三措施进一步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7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集中资源打造兼具投资、运营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专业平台和高能级基金管理机构。积极探索形成财政资金、国资收益和社会资金多渠道并举的滚动投入机制。探索上海市未来产业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梯化让利机制。对挖掘初创项目能力强、投资项目科技含量高的基金管理机构,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在一定额度内开展滚动投资。深化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试点,鼓励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约束和激励机制,持续探索跟投、评估、事前约定股权退出等创新。

二是推动创业投资与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联动发展。探索打造集科技券商、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为一体的全功能科技投资服务平台,搭建联通科技创新项目、各类基金和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纽带。进一步深化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拓展认股权应用场景,提升认股权综合服务平台登记、估值、转让等综合服务功能。探索政府引导基金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资金信托和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主动对接、联动长三角区域各类科创基金,在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注册和投资长三角企业方面,实施更加灵活的政策。

三是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区域发展形成合力。对创业企业提供的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鼓励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使用。探索建立优质创业投资企业与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双向对接机制。积极鼓励“基金加基地”“孵化加投资”等各类模式创新,提高初创企业孵化培育效率。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产业并购和企业风险投资(CVC)。

经济热点

上海将从三方面加速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创新突破

7月30日,上海市副市长陈杰强调,上海将从三方面加速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创新突破。

一要聚焦研制标志性产品,加快提升低空航空器规模化总装制造能力,充分发挥民航华东管理局等国家专业机构在沪优势,同步加强上海低空航空器适航审定能力建设,合力推进低空经济产业技术革新和标准引领;二要聚焦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围绕低空运营单位核心关切,结合超大城市建设和空域实际,加快建设设施网、航路网、空联网、服务网“四张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地空联动的软硬基础设施体系;三要聚焦打造商业应用场景,拓宽低空经济的商业化试点和规模化应用,在物流运输、应急救援、低空文旅、智慧城市及载人交通等领域,深度挖掘商业化潜力,加快在重点旅游区域开发低空观光、航拍体验等多元化旅游产品。

安徽实施六大攻坚行动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安徽省印发《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该省将实施六大攻坚行动,到2026年,数字经济综合实力、创新力、竞争力显著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国第一方阵,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200亿元。

一是实施数字产业能级提升攻坚行动,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培育壮大数据要素产业,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超前布局未来产业。二是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攻坚行动,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激发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活力,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动区域数字化转型。三是实施数字技术创新攻坚行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做强科创平台,大力培育引进人才,加快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推广建设产业工程师学院,实施数字经济领域技术人才培育工程等。四是实施数字治理能力突破攻坚行动,发展高效协同数字政务,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深化监管治理体制机制改革,筑牢安全发展屏障。五是实施数字生态活力释放攻坚行动,多元化培育企业主体,大力建设应用场景,发挥国企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国有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整合优质资源,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关键软件等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发挥数字长三角共建联盟作用,强化区域开放合作。六是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攻坚行动,全面升级网络基础设施,提速布局算力基础设施,积极建设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生态环境领域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双碳”管理平台等。

产业动向

上海出台四方面投融资措施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日前,从上海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该市主要有四个投融资支持举措,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是培育中长期投资者和耐心资本。我们组建了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对生物医药全产业补链、固链、强链。同时,还将设立未来产业基金,瞄准处于概念验证和中试阶段等早期优质项目,引导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鼓励开展企业风险投资。支持龙头企业单独或联合设立企业风险投资(CVC),加强创新项目孵化和产业链协同。支持市属国资和产业母基金参与企业风险投资。

三是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本市将推动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并购基金,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投资,整合优化布局,做大做强产业。

四是多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综合运用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科技保险、科技信贷等工具,提升“浦江之光”行动计划服务能级,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展融资渠道。

上海出台8政策加强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八大政策亮点。

一是明晰功能定位,构建高质量临床研究体系框架。依托高水平医院,构建以创新研究平台为示范,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等为核心,以市级医院研究型病房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临床研究体系。加快推进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上海临床研究中心、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等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到2025年,建成2—4个具有国内创新引领作用的临床研究平台。

二是加强规范建设,提升医院临床研究质量内涵。推进医院内部临床研究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学科领域临床研究操作标准和规范。建立临床试验团体标准、地方标准、专家共识,探索推行统一规范的临床试验合同。

三是强化临床与基础融合,支持生物医药源头创新。鼓励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开放型“创新学院”,合作开展医学研究。加强基于基因组学、结构生物学、计算生物学等技术的新靶点研究,加速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新赛道的新技术、新疗法临床研究。

四是增加临床研究考核比重,推动高水平医院转型。将临床研究纳入三级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增加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相关指标在三级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等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支持高水平医院按照核定床位的10%设置研究型床位。

五是加大临床试验支持力度,推动创新药械加快上市。增加开展高水平药械临床试验相关指标在三级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等评价体系中的权重。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承接创新药械产品临床试验项目,按照临床试验阶段和规模分类给予资金支持。

六是提高伦理审查效率和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完善机制平台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伦理审查“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工作机制。开展全市卫生健康数据融合平台建设,实现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业务联动和链上管理。探索建立卫生健康创新实验室,做好卫生健康数据分级分类,建立数据开放基本规则和数据流通机制。

七是开展成果转化改革试点,推进临床研究成果转化。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支持试点医疗机构开展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试点,并促进成果市场化转化。组建上海临床创新转化研究院,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转化并探索建立作价投资所形成股权的持股平台。

八是加快创新药械入院应用,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推动本市临床研究新技术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体系。支持本市创新药械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医疗机构应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后一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根据临床需求“应配尽配”目录内创新药品。

上海提出四方面12项任务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上海市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从四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任务。

一是推动服务型制造深入发展,培育营收10亿元以上、服务能力突出的平台企业50家,其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5家以上。鼓励核电装备、汽车、民用航空、船舶海工等企业构建串联全环节要素的数字化平台,打造软硬件结合的创新产品生态,鼓励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时尚消费等领域中的研发机构、设计企业、互联网平台、总部经济向制造业延伸升级。开展“制造价值迭加行动”,推动航空、航天、船舶、钢铁、高端装备等工业企业开放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等核心场景,攻关工业软件、物联网、大数据等关键技术。鼓励电子、化工等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先进材料、合成生物等工业企业与人工智能、仿真计算等服务机构深度合作加快先进材料设计和工业菌种培育等关键技术攻关。

二是全方位提高产业智能化水平,打造不少于100家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平台;培育不少于100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吸引不少于100家人工智能大模型生态企业在“模速空间”集聚。创建国家人形机器人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汽车、电气设备生产和零部件加工等领域,打造一批人形机器人赋能制造应用场景。实施“产业互联网平台跃升行动”,支持工业品采购平台开发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AI产业助手等数字化系统,培育非标零部件采购平台。在芯片、汽车等领域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数据挖掘、采集和分析,打通产能、订单、库存、生产制造数据。打造一批“小快轻准”平台SaaS产品和解决方案,形成全景数字化能力和产品菜单。

三是加速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培育数字化供应链重点企业5家左右,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服务水平的绿色低碳专业服务机构10家以上。培育制造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商,打造制造业供应链标杆场景,支持企业围绕制造业需求分行业、分场景打造定制化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在电站设备、汽车、化工试剂、药品、乳制品等领域打造可信供应链平台。鼓励钢铁、化工、航空、造船、汽车、电子、快消品等链主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建设试点示范。加快发展低空物流,规划布局低空航路航线网络,探索开通一批无人机货运、eVTOL(电动垂直起降)商业应用等航线。

四是构建“上海制造”新型服务生态平台,着重培育创新能力强的工业设计中心10家,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5家,拥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10家以上。推动空间计算、数字孪生、混合现实等数字新技术在制造业设计领域发展应用,鼓励新能源汽车行业开展原创、前瞻设计。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领域,开展一次检测、多国认可的“一测多证”试点。建设创新生物制品、高密度系统级芯片、移动通信网络设备及智能终端等市级质检中心。全面推进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前瞻布局人形机器人、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标准研究。

政策举措

上海出台意见明确重点支持六方面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

7月30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重点支持六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鼓励创新策源。加大对创新药械研发的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原始创新,大力培育重磅产品。前瞻布局基因与细胞治疗、mRNA、合成生物、再生医学等前沿赛道,支持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药物研发,提供更多智能化应用场景。

二是进一步放大临床资源优势。持续增设研究型床位,建设功能完备、集约共享的研究型病房。完善临床成果作价入股等转化机制,优化成果评价和团队激励机制。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对临床试验和产品创新的风险补偿,完善风险共担机制。

三是进一步缩短产品研发和上市周期。通过建立临床预备队列等创新举措,力争将临床启动时间压缩到25周内。建立伦理审查“一套材料、一次提交”等机制,将总体流程压缩至3周内。推动实施国家注册审评审批改革试点,实现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加快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将审评平均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四是进一步加快创新产品应用推广。推动更多“新优药械”入院入医保,确保我市医疗机构“应配尽配”。加大创新产品医保支付力度,对相关诊疗项目实行医保预算单列支付、在DRG/DIP即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病种分值改革中单独支付。大力支持我市创新药械国际化发展。

五是进一步完善全要素支撑体系。强化投融资支持,发挥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新转化基金等作用,加强战略纾困投资。鼓励企业风险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队列研究数据开放共享,打造高质量语料库和行业数据集,推动行业数据依法合规交易、跨境安全流动。推出500万方标准化厂房,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加快落地。

六是进一步释放改革创新活力。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支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开展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优化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政策,支持细胞治疗产品及相关特殊物品进出境。充分发挥市区联动专班机制、“4个100”清单制度等作用,强化为企服务,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上海出台多项支持措施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

7月29日,上海市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海关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提出多项支持措施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一是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聚焦集成电路、汽车、航空航天、时尚消费等领域,支持制造企业形成制造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入的2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

二是支持产业互联网平台跨越式发展。支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垂直服务平台打造数字化系统和创新模式,支持工业品数字服务平台、工业原料数字服务平台等打造集成物料管理、运行维护、供应链等功能的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入的2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同时,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服务商,对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平台、数据等的新技术和产品研发,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可达2000万元。

三是提升工业企业数据互通效能。支持承担软件关键领域、元宇宙和通信产业的研发设计、测试评测、适配验证、开源服务、共性技术攻关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可达2000万元。

四是加快供应链管理服务创新发展。支持在集成电路、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打造数字供应链,对实现全链条改造的数字供应链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可达2000万元。

五是做强碳管理服务机构优势。支持工业企业和园区综合运用数字化技术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对取得节能降碳效果的,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支持节能服务机构采用互联网、云计算、AI智能控制等技术对工业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按照1500元/吨标煤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六是推动工业物流转型降本提效。推动工业物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部署无人车、人形机器人等智能物流设备,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

七是推进工业设计服务赋能制造业。鼓励企业提升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时尚消费品等领域设计服务能力,推动数字新技术、新工具在设计领域发展应用,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可达300万元。

上海四方面15项措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

上海市商务委、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委员会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15项措施。

一是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申报上海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争取金融服务、生物医药、时尚消费等重点领域扩大开放措施先行先试。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沪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加强要素支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是提高外商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指导外资企业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数据出境安全预评估试点。落实便利外籍人员来华相关措施,为急需来沪从事商贸合作、访问交流、投资创业的外籍人员申办口岸签证提供便利。探索建立“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行政检查模式,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检查比例和频次。

三是优化外商投资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通过订购首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涉及多部门事项或政策性、制度性问题。落实重点外资企业“服务包”制度,开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重点外资项目点对点服务。

四是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组织开展“投资上海”海外行、全球行等系列主题海外招商活动,加大对供应链关键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的招商力度。实施促进外商投资全球伙伴计划,对于符合条件并经认定的全球伙伴,按照引荐并推动落地项目情况,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经验交流

上海正式发布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为新质生产力提供超千亿耐心资本

7月26日,上海正式发布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母基金以及未来产业基金,其中,母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上海国投公司为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的管理人。其中,集成电路产业母基金重点投向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封测、装备材料和零部件等领域;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重点投向创新药物及高端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生物技术、高端制药装备等领域;人工智能产业母基金重点投向智能芯片、智能软件、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领域。三大先导产业基金的期限均为15年(前8年为投资期,投资期最长可延长2年)。

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将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原则运行,遴选专业投资团队,通过子基金投资、直投、生态运营等运作方式,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产业培育、并购整合、补链强链功能。母基金将推进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本协同联动,以市场化方式链接创新资源,支持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优化产业生态,推动上海加快催生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上海发布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办法,四方面实现政策创新

近日,《上海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办法》正式发布,在四个方面实现政策创新。

一是聚焦新职业,突出数字技术专业特点。《办法》囊括《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数字技术分类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专项的14个专业(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机器人、增材制造、数据安全、密码工程),建立符合数字技术职业特点和人才职业发展需求的职称评审制度,形成集聚和培育数字技术人才的合力。

二是实行代表作制度,加强数字技术实践和应用能力评价。《办法》提出评价标准实行代表作制度,弱化传统的论文、项目等评价要素,注重考察实践能力,将发明专利授权、制定技术标准、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推进成果转移转化、数字化平台设计开发等作为重要的评价要素,强调技术创新及在数字技术领域的实际贡献。

三是探索实行“举荐制”,不拘一格选人才。《办法》明确,对取得数字技术领域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数字技术领域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填补前沿技术空白,为推动该市数字技术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举荐机制。由1名院士,或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可突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四是衔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和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探索育评结合、以赛代评新机制。对取得国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及考核证书的申报人,将参与并通过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之一。对入围中青年工程师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团队人员,组织该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对参赛人员在赛事过程中的表现、水平和能力进行评议,认定相应层级的职称。

江苏两部门发布“交运贷”贴息方案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交运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对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以下称“交运贷”)给予财政贴息。本次贴息对象主要是使用“交运贷”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获得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1.5个百分点的贴息,获得中央财政实施的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可以叠加享受。

2024年“交运贷”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先贷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方案贷款项目范围分为3类,具体包括,新能源城市公交车以及公交车动力电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购置等交通运输工具;门机、岸桥、装船机和龙门吊等港口装卸老旧设备更新等转运接驳设备;沿海港口、内河码头、内陆物流枢纽布局的储运设施建设等转运接驳设施。

域外动态

山东多措施支持企业稳定经营

日前,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多项措施支持企业稳定经营。

一是统筹落实6000万元奖励资金,对工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前8名的市分档给予奖励。用好4000万元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对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企业依法依规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脱困支持力度,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4年年底前可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三是加快省属企业存量资产专业化整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主业集中,对非主业存量业务,按清理退出、转型升级、对标挖潜、专业化整合4种方式分类管理;对非主业增量业务,按照商业一类5%、商业二类3%、公益类企业2%的标准限定非主业投资占年度投资计划的比例。

四是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新认定10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农业投资项目,按照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按照贷款额的1%给予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贴息。开展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省财政分阶段累计给予0.5亿元至1亿元资金支持。

山东四措施促进工业稳产增效

日前,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四个方面措施促进工业稳产增效

一是“一业一策”稳定重点行业,强化生产、库存、订单、用电调度,精准掌握运行动态。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围绕生产经营中阶段性、周期性困难开展专项服务。

二是实施“三首”保险补偿,对已经取得研发突破、具备生产能力、正处市场推广期的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生产企业为其购买符合条件的保险,省财政按照一定费率上限,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

三是实施“十链百群万企”产业链群融通创新对接活动,2024年全年举办省级对接活动30场,带动各市举办各类活动1000场左右,服务中小企业10万家以上。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平台功能,年内汇聚500家左右优质服务商。

四是召开“2024产业投融资大会”,加大信用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加强上市培育,优化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开展省级重点产业链投融资路演活动12场以上,促成投融资合作200亿元以上。

广东立法两措施为科研人员“松绑”支持创新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7月31日表决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多项条款聚焦为科研人员“松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以鼓励创新。

一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可以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或者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委托等市场化方式取得的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等科研项目,可以提取和发放奖酬金。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项目结余经费给予科技人员的奖励支出,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并单列管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

二是便利科研人员使用科研经费。简化项目预算编制;向项目承担单位下放项目经费预算调剂权,向项目负责人下放除设备费之外的直接费用预算调剂权,间接费用预算可以在核定比例范围内调增、调减。在定额资助的科研项目以及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中,推行财政科研经费包干使用和负面清单管理。

深圳明确四项重点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日前牵头起草了《深圳市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培育引进一批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行业影响力大的央企、外资企业和外资研发中心等科技服务业头部企业。支持在相关领域实力较强、创新优势突出、对产业链具有资源统筹和配置能力的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成为龙头企业。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库并于入库次年实现营业收入超上一年度的本市科技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奖励。

二是优化行业整体结构。构建全领域研发设计服务体系,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更多的国家级或省级质检中心(质检站)布局在深圳,争创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推动国际研发成果的联合孵化和产业化。

三是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等平台载体。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领域空白的检验检测机构,打造一批特色检验检测服务园区。对本市科技服务业企业,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西方发达国家国立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设立院士工作站的给予经费资助。

四是加强公共资源供给。给予财政资金保障,优化税务服务支持,提升金融支持效能。加大优质产业用房供给,提升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深圳出台二十二条新政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

近日,深圳发布《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案》,形成6个方面22项具体举措。

一是构建人工智能生态系统,打造全栈创新先锋。推动“鹏城云脑Ⅲ”、深圳开放智算中心建设;持续扩大深圳市智慧城市算力统筹调度平台、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算力服务平台的调度规模;发放“算力券”,降低企业智能算力使用成本。建设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形成2个行业大模型,赋能50家企业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二是加速人工智能产品落地,打造智能产品先锋。围绕高频应用场景,以高质量供给为出发点,打造全身智能、全车智能、全屋智能“三全智能”产品矩阵,抢占“万物互联”向“万物智联”发展的新赛道。此外,加快推进广东省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建设,加速具身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化进程。

三是畅通数据供给渠道,打造数据跨境先锋。在医疗、教育、金融、气象等领域打造行业数据集,打造1千万亿字节(PB)多模态中文语料数据库;探索“政府统筹建设、授权数据使用”新模式。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实施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最高1000万元资助。

四是深化全域全时全场景应用,打造场景应用先锋。打造“城市+AI”应用场景高地,滚动发布“城市+AI”应用场景清单,推动40个以上“千行百业+AI”“公共服务+AI”“城市治理+AI”场景落地;实施人工智能软件示范应用项目扶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最高1000万元资助。

五是建设智能驾驶全国示范区,打造智能驾驶先锋。打造智能驾驶产品矩阵,完善基础零部件产品链,加强配套产品开发,支持智驾方案技术攻关,推动企业构建泊车、城市和高速等场景的智驾解决方案。在健全智能驾驶基础设施方面,强化路侧设施、通信网络、智算中心、高精度地图、充电设施、测试场等设施建设。

六是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推进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区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园,对市级人工智能方向软件名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鼓励国内外人工智能企业在深设立创新应用总部,培育引进15家以上人工智能企业和科研机构。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扶持计划,对企业举办的符合条件的高端展会、论坛、大赛,给予不超过总投入的50%、最高300万元资助。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26号邮编:200031电话:021-64728756

浙江省驻上海办事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zjszhb.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