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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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每周要讯2024(10) 2024-03-22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4年第10期   总346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4322

  

科创聚焦

上海市修订并发布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江苏出台科创企业首贷贴息政策,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贴息

经济热点

上海出台商圈能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提出16项任务三方面保障措施

上海鼓励合作银行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资金,规模达千亿元

产业动向

交通运输部发布10项海事创新服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安徽启动重点产业质量强链行动

政策举措

上海出台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四方面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

江苏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

 

经验交流

上海市发改委通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

上海松绑“7090”政策 未来将有更多大户型进入市场

域外动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将从四方面保障大项目、好项目落地

山东实施五大专项行动推动区块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前海多措施促进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单个企业落户奖励最高1000万元

广东拟出台五方面18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广州拟优化商品房预售审批:第一批申请预售不限量,解除更多预售限制

 

 

 

 

 

 

 

科创聚焦

上海市修订并发布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委研究修订了《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并于3月15日发布。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专家入库条件和分类要求。明确入库专家基本条件要求。对部分专家类型进行调整,新增战略咨询类专家,并细化调整各类专家入库要求。

二是优化专家入库方式与流程。简化高层次、紧缺领域专家邀请入库流程。加强科技专家资源交流共享,吸纳外省市高层次及特定技术领域专家入库。鼓励各类创新主体推荐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进入专家库。

三是优化专家选取和使用。建立专家标识体系,充分利用专家信息,提升专家选取科学性和精准性。优化完善专家回避原则、同行评议原则。改进评审专家名单公开要求。

四是强化评审监督与管理。坚持正面引导与监督约束并重,约定专家权利义务及评审纪律,强化专家监管。明确推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上海市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相关人员管理,严格保障专家库信息安全。

江苏出台科创企业首贷贴息政策,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贴息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出台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贴息贷款总规模200亿元,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两年,且不超过贷款期限。支持对象为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该政策规定,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贷款须为首贷,申贷企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过往无贷款记录,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对于续贷、展期、逾期贷款,自续贷、展期、逾期之日起不再贴息。享受省财政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贷款不重复享受本贴息政策。

该政策实施免申即享机制,贴息资金先预拨、后结算。省财政厅根据各银行贴息贷款发放情况,将贴息资金分期预拨给各银行,政策到期后统一审核结算。银行在发放贴息贷款时,应与企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企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期间由省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并在收息时从省财政厅预拨的贴息资金中直接扣减财政贴息,企业不需要提出申请、不需要垫付财政贴息。

经济热点

上海出台商圈能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提出16项任务三方面保障措施

近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上海市商圈能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6年,全市商业建筑总面积控制在1亿平方米以内,完成商业设施城市更新300万平方米以上。国际级消费集聚区消费规模年均增长5%以上,外来消费占比超过40%,商圈坪效年均增长5%以上,客流年均增长5%左右,每年全市新增首店数800家以上。全市建成10个智慧商圈和10个商旅文体融合示范商圈。市级商圈重点商户支持外卡pos机覆盖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覆盖率,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和多语种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

行动方案从四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一是规划布局提升。一圈一策,打造全球顶级商圈。综合施策,推进存量商业加快更新。有保有控,引导新增商业设施有序建设。二是业态模式提升。打造全球新品首发“新空间”、商旅文体展联动标杆商圈和24小时活力商圈。打造一批“主题友好”商业项目和商圈数字化、元宇宙项目,发展免退税经济。三是消费环境提升。打造友好型消费服务环境,完善商圈配套设施。打造诚信消费商圈,加大商圈宣传推介。四是管理机制提升。完善商圈治理体系,培育商圈IP运营主体。完善商圈营销活动管理。

行动方案明确三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完善商圈能级提升推进机制。制定“一圈一策”工作方案,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逐年滚动编制商圈能级提升项目清单,将各区推进情况纳入相关考核机制。二是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重点在商业项目城市更新、培育和引进重点品牌、推动商旅文融合、引导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鼓励各区增设商圈更新支持资金。(三)完善统计制度和商圈监测评估。构建月度、季度、年度商圈活力分级分类监测评价制度,建立全市重点商圈一年一体检、三年一评估的跟踪评估机制。

上海鼓励合作银行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资金,规模达千亿元

上海市发改委3月19日公布《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管理指导意见(2024年版)》。

一是明确优惠利率信贷专项支持方向。鼓励合作银行建立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资金,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以下领域:1.网络基础设施(新网络):5G网络、光纤宽带接入网络、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卫星通信网、遥感卫星系统、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网络基础设施。2.算力基础设施(新算力):算力网、智能算力设施、高性能算力设施、边缘算力设施、算力调度平台等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3.数据基础设施(新数据):区块链基础设施、大数据分析处理平台、数字孪生平台、元宇宙应用平台等为代表的数据基础设施。4.创新基础设施(新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基础支撑设施、交叉研究平台、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平台等为代表的创新基础设施。5.终端基础设施(新终端):物联感知网、智能网联汽车路侧设施、智慧道路、车联网、智慧港口、智慧工厂、智慧风电、智慧学校、智慧医院等为代表的终端基础设施。

二是明确贴息支持范围。重点对以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为主、能形成显著规模和经济社会影响力的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贴息支持。同时将对相关产业链带动作用明显的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纳入贴息范围。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除临港新片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张江科学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以外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工程包,以上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

三是明确贴息标准。当合作银行优惠利率高于2%(含)时,资金管理单位在合作银行优惠利率基础上提供不高于1.5个百分点的利息补贴;其中,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贷款对象,或者项目类型属于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新终端”项目,或者投资区域位于五个新城、南北转型区域内的项目利息补贴为1.5个百分点,其余项目利息补贴为1个百分点。

产业动向

交通运输部发布10项海事创新服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3月20日,交通运输部在上海召开“创新海事服务,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海事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10项创新服务举措,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支持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本次创新服务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主要分为3个方面。一是推动长三角区域水上交通运输更加便捷、畅通。具体包括实施“一次性船位报告”,实现船舶“一次报告、全域通行”;实施“一体化锚泊管理”,实现长三角区域内锚泊申请统一入口,统筹锚泊资源使用;实施重点船舶“直进直靠、直离直出”一体化交通组织,实现“一次申请、一程进出”;实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缩短船舶待检时间,降低船舶营运成本。

二是推进长三角区域水上交通运输更加安全、绿色。具体包括实施一体化船舶安全等级标识,推行“绿码”船舶“无事不扰”;设立船舶能效管理中心,实施船舶能效管理“一站式”服务;提供江海融合“一张图”服务,实现江海图无缝衔接。

三是推进长三角区域海事政务服务更加便民高效。具体包括实施海事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跨域办”“无感办”,推进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最小化;统一长三角海事政务服务客服,打造7*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接诉即办”的总客服。推行航运公司符合证明“极简办”,提升航运公司符合证明的发证效率。

安徽启动重点产业质量强链行动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该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出台方案,启动安徽省重点产业质量强链行动。到2025年底,该省建立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争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1家、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2个,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7个、技术标准创新基地8个、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4个、质量认证示范区3个、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15个,建设质量提升培训基地10个以上,培育新增首席质量官1000名以上,引进国内知名检验检测机构3家至5家、国内外知名认证机构2家至3家,初步建立全省质量基础设施数字化服务平台。

该行动明确十项重点任务,包括绘制重点产业链图谱,摸清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状况;开展质量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动能;推动质量一致性管控,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竞争力;培育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建立完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引领;完善标准体系,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可靠性;发挥质量认证作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高端化;深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机制,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

该行动将充分发挥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和工作联动;注重政策激励引导,健全融资增信支持体系,促进产业等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强化对质量提升效果的监测与评估;突出示范引领,开展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遴选一批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实施一批质量强链项目,组织召开质量强链现场推进会,建设安徽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培育一批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

政策举措

上海出台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四方面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

3月19日,上海正式公布《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和保障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从四个方面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一是完善征收服务模式。优化线下服务,推动办税缴费业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现多部门业务集中、集成办理;丰富线上服务,推行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预约上门、优先办理、全程协助办理等服务。二是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推进关联税费种综合申报,精简申报资料、减少办理次数;优化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方式,对于按照规定可以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纳税人、缴费人申报时即可享受。三是推进税费事项跨区域通办。明确该市税务机关与长三角区域以及其他省、市税务机关建立税费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实现税费事项跨区域通办。四是保障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要求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提供纳税缴费咨询和辅导服务,针对重点政策、重点领域,还应采取在服务场所开设专窗、配备专员等方式提供专业辅导服务;运用税费大数据主动分析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缓征、减征、免征税费等优惠政策,发现存在优惠政策应享未享的,应当及时进行提示。

江苏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到2026年,基本形成“联网畅通、通江达海、优质高效、保障有力”的“两纵五横”高等级航道网,形成长江干线横穿东西、京杭运河纵贯南北的“十字形”二级以上航道主轴,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北翼功能更加完善,特色化多式联运和水运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水运智慧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一是航道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二级(准二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超1100公里,三级及以上干线航道里程达到2800公里,通达全省87%以上的县(市、区),内河集装箱运输核心通道全面贯通。

二是港口大型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高。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超28亿吨,集装箱通过能力超2100万标箱;建成连云港港40万吨深水航道,形成以40万吨矿石码头、30万吨级原油码头、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为引领的大型深水海港群;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数达到33个,沿江5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数达到149个。

三是海江河、公铁水联运特色更加鲜明。集装箱近远洋航线覆盖60%以上的重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其中近洋航线通达70%以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内河集装箱运量力争达到200万标箱,培育形成不少于40条“五定”班轮航线;全省沿江沿海10个港口18个重点港区规划有铁路专支线、10个重点港区实现铁路专支线进港。

四是船舶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力争达到17艘;120标箱以上集装箱船、200标箱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船推广应用实现突破;力争形成运力规模在200万载重吨以上、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海运战略船队,形成3家内河集装箱年运量超过10万标箱的骨干航运企业。

五是水运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完成省干线航道清淤疏浚土方1000万方以上,全省运输船舶平均待闸时间较2020年压缩25%;打造2-3个综合水上服务区;完成内河航道4个一类应急保障基地、10个二类应急保障基地、81个三类应急保障基地建设。

六是水运智慧创新发展取得突破。全面建成内河干线电子航道图,完善基于智能手机的船舶全航程可视化精确助航,建成全省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探索京杭运河全线船闸联合调度;全省拥有万吨级以上集装箱泊位的港口重点生产作业环节100%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全省危险货物码头实现100%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建成太仓港四期、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一期等一批智慧港口项目,建成4-5个四星级以上智慧港口。

七是水运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推进。建成京杭运河、宿连航道等生态航道,创建2个近零碳船闸、2个近零碳水上服务区,打造一批“水运江苏·美丽港航”品牌;绿色港口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船舶污染物接收应收尽收,转运处置率达到100%,原油成品油装船码头油气回收设施配备率达到100%,散货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全省港口生产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占比75%以上,本省籍适改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全部完成,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电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经验交流

上海市发改委通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

3月19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实施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切实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做好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

一是强化成本效益分析。编制市级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时,要对规划的重大项目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加强方案研究,降低成本费用,算好资金账、土地账、效益账,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和经济性。对于投资特别巨大、工程复杂多变、影响广泛深远的重大项目,可单独开展成本效益分析。

二是严格事前绩效评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绩效目标体系研究,绩效目标设置要突出适用性、相关性和可行性;要充分考虑政府投资用于建设支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等特点,还要充分结合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目标等批复要求。

三是不断加强绩效监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结合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监督检查等,依托上海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重大建设项目库,对绩效目标实现和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政府投资管理情况。

四是认真开展绩效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评估工作,可结合项目验收、后评价等工作开展。项目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投资计划执行、投资项目管理等情况开展自评,形成的报告抄送投资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五是加强评估结果运用。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年度政府投资申请、安排和分配的重要因素。

上海松绑“7090”政策 未来将有更多大户型进入市场

3月15日,“上海土地市场”官网挂出上海2024年一批次第二轮土拍的6宗地块,这6宗地块的中小套型标准均发生变化。

一是中小套型标准面积上调。此前,上海延续多年的中小套型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而这一轮地块的标准调整为:多层不大于100平方米、小高层不大于110平方米、高层不大于120平方米。

二是中小套型比例要求下调。此前,上海对中小套型比例的要求为中心城区不低于70%,郊区不低于60%,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中小套型比例不低于80%,即“7090”政策。此次6宗地块中,浦东曹路、闵行浦锦地块要求比例50%,奉贤新城地块要求比例55%,嘉定菊园、静安中兴地块60%,普陀桃浦地块70%。

这意味着,从供地端入手,上海市场的供应结构将发生改变,未来将会有更多大户型产品进入上海市场,以更好地满足改善类购房需求。

域外动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将从四方面保障大项目、好项目落地

3月1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加力塑造高标准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提出,该省自然资源厅将从四方面保障大项目、好项目落地。

一是加强供应。用地方面,继续实施不限数量用地指标预支,保障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的招引项目用地需求;对省重大项目、重点外资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新增用地继续由省级指标统筹保障。用林方面,省市两级统筹、应保尽保,优先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海方面,对符合国家要求可新增围填海项目,加大对上争取,力争早日获批;同时,加快盘活历史围填海存量资源,保证合规项目落地。

二是提前介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提前介入项目选址,主动对接了解企业用地需求。优先推介批而未供、闲置等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开展以地招商。新增用地项目提前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审查等指导服务,防止后期出现选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影响项目落地情形。

三是提高效率。在继续深化“多证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基础上,加大简政放权、流程再造力度。按照“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能压减的压减”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靠上服务。由厅级干部带队联系各地市,常态化开展重大项目土地要素对接,对省市县重点项目逐一分析难点堵点,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帮助解决报批遇到问题。对各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继续实施用地服务专员机制,省市县分级盯靠、专人服务,指导做好组卷报批、供地、不动产登记等各环节工作,保障项目早落地、快落地。

山东实施五大专项行动推动区块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单位)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区块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明确到2025年,该省区块链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高水平打造2-3家高能级技术创新平台,在区块链底层技术、安全技术、融合技术等领域形成一批高质量知识产权,培强2-3家引领行业发展的平台型企业、20家左右场景应用特色突出的创新型企业,在先进制造业、数字人民币、政务服务、数据流通等领域培育100个以上创新产品和服务案例,强化标准体系完善和评估监管,基本形成关键技术领先、创新资源集聚、应用特色突出、安全保障有力的区块链产业体系。

行动方案部署实施五大专项行动:一是技术创新能力筑基行动,把创新作为引领区块链发展的第一动力,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建设协同创新载体、提升技术应用水平。二是产业布局优化提升行动,发挥济青产业发展先行优势,优化要素配置,打造产业发展引领区。有条件的市打造一批基于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垂直应用案例,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三是产业生态协同发展行动,积极培育名企名品、规范行业发展、建强基础设施,构建主体丰富、特色突出、安全合规的产业生态。四是实体经济精准赋能行动,面向先进制造、智慧农业、文化旅游、能源物流等领域,推动区块链跨界赋能,打造一批特色行业标杆场景。五是公共服务模式创新行动,推进区块链在政务服务、数字人民币、健康医疗、数据流通等领域融合应用,助力建设智慧、诚信的新型数字社会。

前海多措施促进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单个企业落户奖励最高1000万元

近日,前海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促进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多方面推动前海大宗商品贸易扩规模、促创新、拓市场、优环境。该措施自2024年3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一是在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集聚方面,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贸易总部企业落户前海后,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对年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或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地方性交易场所,提供每平方米每月40元租金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扶持金额最高300万元,最多连续支持24个月。前海还将加强培育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主体,引进一批国际化高能级大宗商品贸易主体。

二是在打造大宗商品贸易结算中心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前海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每家交易场所每年最高支持1500万元。对在前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期现联动”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在前海进行跨境人民币年度结算量排名前三位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此举将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将有效推动大宗商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快速发展。

三是在强化大宗商品贸易保障方面,前海支持大宗商品贸易数字化服务系统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建系统按开发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达300万元。前海还将加大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进出口信贷投放力度。

广东拟出台五方面18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明确通过强化人社支持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意见稿从五个方面提出18条举措。一是在强化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方面,重点从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两端发力,措施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培育高级技能人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强化民营企业引才服务支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和省有关人才专项;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渠道,支持行业优势明显、人才资源密集的民营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全面畅通企业“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申报渠道等。二是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稳岗用工方面,支持稳岗扩岗,促进供需对接。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提高就业服务可及性,强化重点民营企业用工保障,提高民营企业享受就业服务的便利度,以高质量服务保障企业用工。三是在促进培育民营创业创新主体方面,推进打造能力培养、融资支持、载体支撑、服务保障一体化的创业孵化链条。四是在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加强民营企业协商协调人才培养,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等,强化民营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五是在推进社会保险惠企减负方面,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完善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和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分散化解民营企业工伤领域风险;实施社保智能经办三年行动方案,提升社保经办智能服务水平。

广州拟优化商品房预售审批:第一批申请预售不限量,解除更多预售限制

近日,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求《广州市商品房项目概况及预售许可优化审批实施方案》修订意见。

一是优化措施方面,《意见稿》将“首期住宅工程”的表述更新为“第一批申请预售的工程”,删去“首期住宅不得超建设总量50%”的内容。居住项目第一批申请预售的住宅工程,不限楼栋数量以及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数量。对居住区内独立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房企可书面承诺取得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联合验收意见书的时限,由住建部门核发预售证。

二是明确申请规范。《意见稿》不再提出“商品房预售申请的最低申报规模应为独立楼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意见稿》规定,对同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包含2栋以上(含2栋)独立楼栋,以及不同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的由裙楼相连的2栋以上(含2栋)塔楼,在各楼栋、塔楼相对独立并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房企可就各单独楼栋、塔楼和裙楼(含住宅用途和非住宅用途)分别申报项目概况和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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