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55条措施促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2018-10-17
近日,安徽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从扩大皖台经济合作、支持台胞在皖实习就业创业、深化皖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皖学习居住和生活等4个部分,提出了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为台湾同胞在皖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安徽居民同等待遇。
《若干措施》第一部分是扩大皖台经济合作,共21条,主要包括投资、农业、会展、科技创新、品牌和知识产权、税收、土地、金融征信、工商审批、地方标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第二部分,支持台胞在皖实习就业创业,共15条,主要包括职业资格、创业就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措施。第三部分,深化皖台文化交流,共12条,主要包括传统文化、青少年及民间交流和教育科研、文艺、产业园区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与支持政策。第四部分,方便台胞在皖学习居住和生活,共7条,主要包括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便利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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