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41条具体措施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8-10-12
江苏省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与《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两份《实施意见》共41条具体措施,充分体现国家鼓励创新与促进仿制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旨在释放更多政策红利,特别是在鼓励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拓展临床试验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建立创新企业帮扶机制、简化传统中药制剂的注册管理、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方面体现了江苏特色。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包括6个方面26条具体落实措施,在支持临床急需药物研发、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举措。《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共分为3个部分15条具体措施。突出以满足临床需求为导向的仿制药研发、突出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技术革新、突出以实现用药可及性为目标的政策保障,提出加大财政投入与政策支持、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调整医保支付和集中采购政策等措施,促进仿制药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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