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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秋冬大气治理“十二条” 2018-09-28

      江苏省环保厅9月26日发布《江苏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便民服务措施十二条》,共分为4大类12条,包括:提前做好清洁能源保供;提前落实应急取暖措施,组织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提前配置电取暖设备,以备应急使用;供热管网建设尽早到位,确保暖气进户到位等。

      措施提出,燃煤污染防治,提前完成供热锅炉整治项目,各地将涉及居民取暖、洗浴的供热锅炉整治项目作为近期重点任务,优先予以推进,10月底前全部完成;提前完成散煤整治任务,各地进一步排查“城中村”散煤取暖和乡镇浴室燃煤锅炉,按“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10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确保必要取暖用煤供应,对采暖季仍未实现清洁取暖、洗浴的群众,各地应按照限额供应质优价廉的洁净型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措施规定,餐饮油烟整治,做到“一集中一提前一到位”,即集中管理餐饮行业,鼓励烧烤摊点、小吃摊点、便民摊点搬迁进入特色餐饮街区,变露天经营为室内经营;提前检修油烟净化装置,10月底前,确保特色餐饮街区的油烟净化装置清洗到位、正常使用;露天烧烤取缔到位,对确需露天经营的小吃摊点、便民摊点,应引导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

       措施明确,不准应急管控“一刀切”,各地应精准实施应急管控措施,不准把残疾人福利工厂等涉及重大民生关切的企业纳入错峰生产、应急停产等管控名单。不准烟花爆竹禁放“一刀切”,各地应分类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市、县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但农村地区不应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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