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每周要讯2023(33)
2023-10-20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3年第33期 总327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3年10月20日
目 录
科创聚焦
上海出台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鼓励承担促进科技发展公共职能
上海拟出台交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江苏启动年度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经济热点
上海出台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明确30项主要任务
上海梳理形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机会清单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上海三方面下功夫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产业动向
上海提出十项示范工程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上海将重点在三方面开展交通领域新一轮新基建推进工作
安徽出台政策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政策举措
上海临港新片区将重点推进新基建三方面领域建设
上海出台若干措施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
上海金山“一核多点”布局生物制造业
江苏出台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方案
经验交流
上海发布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全国首部标准化创新发展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
江苏出台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安徽出台试行办法管理网络市场与服务示范区创建
域外动态
山东拟实施22项行动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多措施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
广东出台意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发展
广东出台意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发布36条具体措施 提升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
科创聚焦
上海出台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鼓励承担促进科技发展公共职能
上海市科技委、上海市财政局10月19日发布《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促进该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鼓励其承担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公共职能。
管理办法提出:一是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以承担公共研发职能为核心业务,在本市依法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企业和实施“三不机制”的事业单位(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事业编制、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
二是经市科技部门备案的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未实行以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预算管理机制的承担国家和该市科技创新战略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可申请参加年度绩效评价。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研发投入与产出、人才引进与培养、成果转化与产业支撑等情况。市科技部门可根据机构不同功能定位,分类设置评价指标与权重。
三是市、区科技部门根据机构年度绩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分别给予“A类”“B类”“C类”“D类”四类评价结果,原则上“A类”“B类”和“C类”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当年参评机构的10%、15%和20%。市、区科技部门根据评价结果,按照市、区1:1的比例,择优给予机构补助。其中,评价结果为“A类”的,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评价结果为“B类”的,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评价结果为“C类”的,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评价结果为“D类”的,不享受财政经费补助。 机构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A类”的,市科技部门可推荐其纳入该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相关机构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办理直接落户。
上海拟出台交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科委日前市交通委、市科委联合起草了《上海市交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至 2025 年末,构建科交协同创新机制,以制度创新推动技术创新高质量发展。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孵化一批有代表性、有发展潜力的行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争创市级创新平台不少于 5 家、部级创新平 台不少于 5 家、国家级创新平台不少于 1 家。着力科技攻关项目组织,争创国家级、部级、市级示范项目不少于 15个。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一批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公众出行服务和行业运行治理的关键技术,聚焦智能交通、市域铁路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发布地方标准不少于 10 项。
行动计划从7个方向布局了 23 项主要任务和 7 项科技工程。一是夯实基础设施建管养技术。提出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基础设施全寿命维养及改造技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化关键技术、城市更新综合技术等任务,推进超级交通枢纽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和交通基础设施维养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二是提升交通装备自主水平。提出了智能载运装备技术、专用作业保障装备技术等任务,推进交通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三是促进运输服务数字转型。提出了便捷城市交通运行服务技术、出行即服务一体化关键技术、经济高效智慧航运和物流关键技术等任务,推进一站式运输服务试点工程。四是探索绿色交通技术发展。提出了绿色施工关键技术、绿色能源关键技术、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等任务,推进交通运输低碳技术攻坚工程。五是推动智慧交通融合发展。提出了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区块链技术应用、北斗导航系统技术应用、智能网联交通管控与评价技术应用等任务,推进智慧交通先导应用试点工程。六是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出了交通安全全方位智能化保障、交通工程风险防控技术、韧性交通系统理论和技术等任务,推进交通安全保障技术攻坚工程。七是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出了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强化建设科技人才队伍、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增强科普服务能力等任务。
江苏启动年度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近日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启动年度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计划新建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0个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200名江苏省卓越技师。
该省将创新实施“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需求,每年分A、B类各培育100名“江苏省卓越技师”,周期2年,每年每名分别按1万元、0.8万元标准补助学费至承训单位。人选以高级技师及以上为主,特别优秀的放宽至技师。首批选取省重点技师学院具体承训,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岗位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集中培训,每年分时段到校现场培训不少于10天,主要采取专家讲座、研讨交流、岗位实操、考察观摩等形式,邀请省内外该领域知名专家教授讲授前沿理论、分组研讨课题攻关、实地观摩技能工作示范项目和企业等;岗位研修,主要是培育对象结合本职岗位和工作,根据开班时选定课题,在承训单位教师指导下撰写和完善研修报告。
经济热点
上海出台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明确30项主要任务
近期,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明确到2026年底,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级迈上新台阶,实现“4个建成”:一是初步建成以5G-A和万兆光网为标志的全球双万兆城市;二是加快建成支撑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区块链创新应用的高性能算力和高质量数据基础设施;三是初步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种类最全、综合服务功能最强的创新基础设施集群;四是全面建成泛在融合的超大规模城市智能终端设施体系。
行动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30项主要任务。1、构建泛在互联的高水平网络基础设施。主要包括5项:一是推动5G网络和固网向“双万兆”探索演进,加快试点部署5G-A网络,开展万兆到户试点。二是布局“天地一体”的卫星互联网,稳步推动实施商业星座组网、智慧天网创新工程。三是打造连通内外的国际网络枢纽设施,推动上海互联网骨干直连点等扩容和新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四是建设深度覆盖特色园区的工业互联网,建成30家以上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五是建设全方位全覆盖的网络安全防护设施,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智能防御、监测预警能力。
2、建设云网协同的高性能算力基础设施。主要包括4项:一是构建城市级高速全光算力网络,联通全市主要算力资源。二是打造超大规模自主可控智能算力基础设施,争取形成支撑万亿级参数大模型训练的国产智算能力。三是建设普惠型城市公共算力服务平台,支持上海市超算中心高性能计算资源升级扩容。四是打造城市多层次商用智能算力集群,构建“双核一带”全市商用算力空间布局。
3、建设数智融合的高质量数据基础设施。主要包括5项:一是率先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平台,在上海数据交易所建设产品交易、资产凭证服务等业务系统。二是构建多语种语料库和高质量行业数据库,归集海量互联网数据、基于文献的知识库和科学数据库,打造高质量多语种超大规模语料数据库。三是建设浦江数链及政务区块链基础设施,推动跨境贸易、航运、供应链金融、区域征信等行业应用。四是打造公共数据资源库和授权运营平台,推动公共数据高效便捷共享和跨区域流通。五是构建城市数字孪生和元宇宙基础设施,构建权威、轻量、开放、易用的城市“一张图”服务应用体系。
4、打造开放赋能的高能级创新基础设施。主要包括6项:一是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开放,加快推进国家“十四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无人系统多体协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建设。二是加快建设新一代光源预研装置,争取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三是前瞻布局6G技术研发试验设施,率先打造地面外场技术试验环境和6G试验网络测试等实验室。四是打造芯片制造全流程数字孪生仿真验证平台,为自主可控设备及软件产品测试提供第三方验证服务。五是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赋能平台体系,组建合成生物学创新中心,建设基因型构建、细胞设计等创新平台。六是布局智能机器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大模型+人形机器人”协同创新平台。
5、打造便捷智敏的高效能终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0项:一是建设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推动全市建设物联感知神经元节点数量累计超2000万个。二是建设智能汽车支撑服务设施,推进道路停车场等智慧化改造,提升重点区域智慧停车引导能力。三是打造“海空”交通枢纽智慧升级版。建设完善浦东、虹桥数字孪生智慧机场,推动外高桥、洋山等港区智慧化改造。四是构建一体化智慧冷链物流体系,提升区域智慧分拨、及时配送等能力。五是建立灵活共享的智能用能设施网络,试点部署电动车反向充电新型装置,探索构建“虚拟电厂”设施体系。六是布局清洁高效的氢能源应用体系,探索建设制氢、储氢与加氢一体化站。七是创建线下线上融合的新一代智慧校园,推动各区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学校数字基座。八是打造先进普惠的智慧医疗服务设施,优化以患者为中心、全流程闭环的智慧化医疗服务模式。九是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升级建设100家以上智慧养老院。十是建设高品质生活共享的智慧生活设施,发展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等新消费模式,持续加大新型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
上海梳理形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机会清单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10月19日获悉,近期,上海在前期已初步排摸约2200亿元总投资的新基建重大项目和工程包基础上,将其中适合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梳理形成《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机会清单》,共有建设和投资项目100项,总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网络基础设施类21项,算力基础设施类22项,数据基础设施类9项,创新基础设施类20项,终端基础设施类28项。
《清单》内项目主要涉及采购、协作、融资三类合作需求。其中,采购需求主要面向政府出资类项目,项目涉及的部分产品或服务等尚未完全确定采购对象或承建主体,此类项目共计17项,合计投资约80亿元。如数据基础设施领域的城市区块链平台、数字孪生平台等,以及创新基础设施领域的部分科学研究设施等项目,欢迎社会主体参与项目建设;协作需求主要面向企业出资类项目,即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或运营服务等部分需求需要社会主体参与,此类项目共计44项,合计投资约550亿元。如网络基础设施领域的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以及算力基础设施领域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智算中心等项目,欢迎社会主体参与系统开发、应用集成等合作;融资需求主要面向有资金需求的项目,此类项目共计39项,合计投资约570亿元。如创新基础设施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终端基础设施领域的加氢站、分布式能源站、智慧物流设施等项目,欢迎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创投基金和产业基金等参与融资建设。
该市将继续实施新基建优惠利率贷款和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贴息项目资金申请门槛,将申请项目的最低投资额度由原来的1亿元调整为5000万元。
上海三方面下功夫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0月15日,上海市市长龚正在第35次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上表示,该市将以世界银行新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为牵引,深化对标改革,谋划实施一批新的重大改革举措,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在深化市场化改革,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上下更大功夫。一是着力降低企业的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全面落实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负面清单,确保在要素获得、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中做到“内外资一致”,围绕财税、金融、人员往来、进出口等方面加大外资外企发展的要素支持。二是着力优化企业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加强数字赋能,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免申即享”“告知承诺”等举措,加快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的提升。同时,深入实施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强化政企沟通交流、问题协调解决、信息精准推送等相关机制,最大程度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二)在强化法治保障,营造公正、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制度供给,加快建立一套更加完备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尤其是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围绕资产管理、融资租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标准化创新发展等领域,先行探索实施更多有力有效的制度举措。目前,该市正在加紧修订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预计明年初实施。二是推进公正公平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和经营活动。尤其是深入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加大力度保护外资企业的产权和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三)在扩大对外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上下更大功夫。目前该市将重点抓好“4+2”:“4”,就是围绕深化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推进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功能,提升能级,增强核心竞争力。二是深入开展浦东综合改革试点。加快落实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包括完善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机制、深化开放合作的协同创新机制、优化外籍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等。三是全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对标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更高水平先行先试、更大程度压力测试,既加强“边境”措施对接,又加强“边境后”措施对接,力争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上取得更大突破。四是提升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能级。以“大科创”赋能“大商务、大会展、大交通”,发挥“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等载体作用,打造功能复合型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
“2”,就是落实好习近平主席在第五届进博会开幕式致辞中提出的2项重大举措。一是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重点要对接国际电子商务规则,探索跨境电商更加便利化的通关监管举措。二是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重点要依托东方枢纽,培育离岸商务功能,同时在金融、电信、专业服务等领域推出更多开放举措。
产业动向
上海提出十项示范工程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日前,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提出十项示范工程。
一是高性能计算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多元异构融合的新一代高性能计算集群,高性能算力峰值规模为100P-300P左右;按需建设峰值规模为1000P-3000P左右的自主可控智能算力芯片试验平台,重点满足中小企业和部分科学研究的人工智能计算需求。
二是区块链技术应用工程。支持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发展、金融服务、区域征信等领域打造若干创新应用。
三是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程。支持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开发新一代数据交易平台,开展数据资产化路径探索。试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四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程。支持具备资质的经营主体构建安全可信的城市数据基础设施,支撑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和授权运营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融合应用,形成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规范制度和标准体系。
五是机器人规模化应用工程。面向高端制造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协作机器人、人形机器人规模化应用,丰富系统性解决方案,拓展人机协同下制造业应用场景,发展柔性化生产等制造新模式,持续降低本土协作机器人产品与服务成本。
六是高级自动驾驶公交示范工程。支持在中心城区开展特定时段、特定路段的智能网联公交示范运营,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和规模。推动5G等车联网通信网络建设和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模式。
七是智慧仓储设施提升工程。支持在跨境电商、医药冷链、商贸流通、生产制造等领域建设若干国内一流的智慧仓储设施,促进自动化、无人化、智慧化物流技术装备和自动感知、自动控制、智慧决策等智慧管理技术的集成应用。
八是海上风电制氢先导工程。择优支持具备绿氢制备能力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展示范,试点高波动电力出力条件下的绿氢制备技术,率先形成氢电耦合调峰等标准。
九是健康医疗数据赋能工程。探索建设医疗“数据超市”。建设国内首个跨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数字孪生平台,提供临床资源对接、科研病例数据全程管理、过程分析与辅助决策等专业服务。
十是新型智慧养老示范工程。支持智能设备在养老服务领域集成应用,构建智慧服务、智慧照护、智慧关爱、智慧管理、智慧安防“五位一体”的综合应用场景。
上海将重点在三方面开展交通领域新一轮新基建推进工作
10月19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交通委将重点在三个方面开展交通领域新一轮新基建推进工作。
一是在智能汽车支撑服务设施方面,持续深化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景布局,探索自动驾驶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化路径,加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的示范运营。建设自动驾驶公交示范工程,在中心城区的特定时段、路段试点运营自动驾驶公交。打造在国内具有标杆意义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将上海建设成全球领先的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推进智慧停车场建设,重点打造示范性智慧公共停车场。
二是在智慧交通枢纽设施方面,建设完善浦东、虹桥数字孪生智慧机场。推动外高桥、洋山等港区集装箱码头自动化改造。内河航道建成智慧航道数字底座。以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等为载体,推动海运、空运、铁路、公路运输信息共享,提高多式联运效率。推进上海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打造面向未来的站城融合发展智慧交通枢纽典范。
三是在智能用能设施网络方面,上海将持续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未来三年,新建公共充电桩超3万个;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使用,在交通领域新增12万千瓦容量光伏发电终端,促进交通领域能源结构转型、交能融合发展。
安徽出台政策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与安徽省发改委等12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
一是完善建筑用工方式。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支持和引导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建筑工人成立以1-2个工种为主的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自有工人队伍,鼓励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建筑劳务公司。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当地专业作业企业,促进建筑工人就地、就近就业。
二是健全技能提升激励机制。自2025年1月1日起,从事砌筑工、抹灰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模板工等工种作业的建筑技术工人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构件制作工、吊装工、灌浆工等)实现持证上岗。通过强化薪酬激励、畅通晋升渠道等方式,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
三是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完善薪酬支付保障机制,分级建立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对列入名录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银行授信、融资贷款、招标投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用人单位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或分包企业不得安排未订立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未进行基本安全培训的建筑工人从事现场施工,严禁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建立和完善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工人,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做到先参保,再开工,确保工伤保险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工人。
四是构建建筑工人住房保障体系。用人单位应及时出具并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筑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推进建筑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为其购房、租房提供支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建筑工人子女城市入学入托等问题。
政策举措
上海临港新片区将重点推进新基建三方面领域建设
10月19日,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唐浩表示,临港新片区将进一步发挥开放创新的优势,把新基建作为建设特殊经济功能区和现代化新城的重要支撑,进一步提品质、强功能。
一是着力建设好国际数据港。争取建设新型国际海光缆和登陆站,建设服务国际数据合作的绿色数据中心,打造国际高能级数据流通的新枢纽。启动国际数据经济产业园建设,推动与国际数字经贸规则的对接和标准制定,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流动的新机制、新技术,推动国际数据产业合作。
二是持续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高标准建设全国标杆性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引领区,推进L3及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应用,探索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装备应用场景拓展和制度创新。推动AI大模型在自动驾驶的应用,切实把新片区打造成为未来汽车城。
三是加快推进低能耗示范城市建设。推进氢能地方立法制度创新,推动将氢能作为能源进行管理。探索建设制氢、储氢与加氢一体化站,并在海上风电制氢以及储氢和氢能应用等领域实现创新突破。推广虚拟电厂建设,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应用,提升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适应绿色航运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开展新型船舶绿色清洁燃料加注服务。
上海出台若干措施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
日前,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的若干措施》,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推动轻生产、低噪音、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建设3000万平方米“智造空间”。
一是优化规划调整环节。落实规划弹性管理要求,由各区主管部门对“智造空间”项目进行带方案审批,并明确产业准入、功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三方面要求。充分尊重产业规律和经营主体意愿,确定项目容积率和建筑高度。对存量工业用地提升容积率的项目,免于补缴土地价款。
二是推出产业综合用地。项目适用产业综合用地(M0)政策,允许混合配置工业、研发、仓储、公共服务配套用途等功能。制造业企业在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等要求下,可入驻开展生产制造。
三是强化资金支持。在财政支持方面,对经认定的优质项目,按照开发建设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购置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在国企支持方面,市、区联动,推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共同盘活、规划、建设。建设成效纳入国有企业考核正向激励事项范围。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商业银行通过银团贷款、专项贷款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降低项目融资成本。鼓励上海园区高质量发展基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项目建设。
四是整合要素激励。项目投入使用3年内,鼓励各区给予入驻制造业企业租金补贴,补贴基准参照项目所在区域同类型物业租金水平。将符合该市重点产业发展导向的优质制造业企业列为该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为项目用人单位吸引、集聚各类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上海金山“一核多点”布局生物制造业
10月13日,上海金山区发布了《金山区加快推进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以上海湾区科创城为核心,逐步形成“一城一港一湾一园一谷”等“一核多点”产业布局。
“一城”,金山将依托湾区科创城打造“生物创城”,充分利用市公共卫生中心、中科生态数字港、东湖国际创新中心等发展空间,注重研发底盘细胞构建、基因编辑与检测、细胞培养和筛选等核心基础技术,加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努力打造长三角有影响力的生物制造创新赋能中心。
“一港”,是指依托上海湾区高新区打造“生物药港”,发挥张江金山基地、湾区生物医药港等产业优势,主动承接疫苗、重组蛋白、基因治疗等生物制品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加快发展医美原料、医美药品、美容器械等医疗美容产业,协同发展生物工艺研发与制造的核心设备及平台服务,努力打造上海生物制造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一湾”,是指依托碳谷绿湾打造“生物材湾”,突出场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导向,着力推进生物基原料药、生物医用材料等市场应用,重点发展生物塑料、节能保温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等生物材料,加快推动日用化学品、助剂、表面活性剂等精细化学品实现生物法替代,努力打造长三角具有竞争力的生物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和转型发展示范区。
“一园”,指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生物农园”,重点发展生物育种、生物饲料、生物农药、健康食品等方向,引导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产业体系,开展新一代农业生物产品试验、示范,加快新型饮品、功能食品、特殊膳食等产业发展。
“一谷”,指依托上海石化、上海化工区打造“生物能谷”,发挥区域石油化工产业基础优势,着力推进甲醇、乙醇等能源产品及大宗化学品生物法制造,推动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重点发展航煤、燃气等能源,打造新型能源示范基地。
江苏出台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方案
近日,江苏出台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方案,该省将实施“121工程”,根据江苏农产品主产区、国家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及消费市场分布,积极推进“一个中心(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两个区域网(农产品冷链物流产地网、销地网)、一个智慧综合服务平台(省级冷链物流智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2025年,初步构建干支仓配一体、平台互联共享、运作组织高效的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运营管理的冷库容量达100万吨,冷藏车800辆,移动预冷装置500台。到2030年,全面建成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具有较高水平的数字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一是打造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成立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司。采取重组方式,通过投资、股权等方式整合供销合作社、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资源,成立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司,负责“121工程”建设与运营。
二是建设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中枢。由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公司建设库容10万—12万吨,配备分拣、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具有全程温湿度监控和自动调节可视化信息管理系统等功能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强化农产品交易集散、区域分拨配送、民生保供等功能,打造“121工程”中枢。
三是建设产地区域网。按照“一县一品”“多品集聚”,依托系统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建设库容1万—2万吨的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完善集货、分选、预冷、检测、包装、冷藏、发货、收储等功能。推进田头仓、移动仓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结合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建设,大力推行“生鲜电商+产品直供”“平台企业+农业基地”“交邮快供”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产地区域网,提升直供能力,解决农产品冷链流通率较低、“最先一公里”“缺链”问题,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发挥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作用,着力培育以苏合农服为龙头的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到2030年,建成1个省级运营服务平台,60个区域农服中心,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500万亩以上。
四是建设销地区域网。在农产品主销区,依托大型农批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完善产后预冷、仓储保鲜、低温加工及分拣、包装、配送等功能,建设集约高效、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销地冷链集配中心。推广“冷链配送+连锁零售”“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宅配”“冷链快递+小区智能柜”等新型冷链物流业务,打通冷链物流“最后一公里”。推进江苏供销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省级运营平台+区域配送中心+直供基地”的农产品直供配送模式。到2030年,建成1个省级运营平台、70个区域配送中心、700个以上供销放心农产品直供基地,打造农产品流通网,有机对接“121工程”。
五是建设省级冷链物流智慧综合服务平台。研发“智慧供销”冷链数智系统,建设集在线交易、信息管理、冷链配送、位置跟踪、质量追溯、货物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冷链物流智慧综合服务平台。为冷链物流基地、企业等提供“智慧供销”冷链数智系统,为冷链物流设施加装传感器、智能温控、射频识别和无线传输等数字设备,夯实连点成网的基础。通过智慧综合服务平台,将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产地区域网、销地区域网、冷链物流基地(企业)及冷链设施等连接起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经验交流
上海发布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日前,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七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面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提升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实现城乡回收服务全覆盖,推动集散场建设和绿色化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规模持续扩大。逐步建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废旧纺织品等特定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实现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基本实现工业装备再制造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推动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交易方式多样化发展,提升二手商品交易安全便利性。
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点站场”三级体系建设,畅通低价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回收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信息化。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按城区每500-1000户、乡镇每1000-1500户居民的标准设立1个标准设施。持续优化可回收物中转站布局,提升可回收物中转暂存能力,每个街镇(乡)建设1座中转站,外环内区域可多个街道统筹共建。鼓励市场化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参与站点布局建设。到2025年,城乡回收服务全覆盖。鼓励各区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委托回收主体企业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专业化回收,支持主体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电子电器、汽车等生产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智能回收、自动回收等新型回收体系,打造与再制造产业相匹配的旧件回收体系。鼓励钢铁、有色金属、纺织、玻璃等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建设,形成企业自建回收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市场化电商平台融合发展模式。
二是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打造“4+X”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支持郊区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畅通长三角区域废旧物资利用路径,持续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和产业能级。打造老港、宝山、杭州湾北岸、临港四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有产业用地的地区将本区域规划产业用地中的1%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探索建设长三角再生资源回收与末端资源化利用企业的互联互通平台。
三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有序发展。支持二手商品交易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规范有序发展。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推进二手商品回收、购物平台一体化发展。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鼓励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会同大型龙头企业、平台共同制定二手商品流通鉴定、评估分级、消毒清洗、翻新等相关服务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加强二手商品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
全国首部标准化创新发展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
10月14日,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浦东新区制定的《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正式实施。
一是《若干规定》首创企业联合标准制度,打破原先市场标准发布主体灵活度受限等瓶颈,将标准发起制定主体从单一主体扩展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或者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将联合制定的对象从“其他企业”扩展到“境内外其他企业或者组织”,弥补标准在协同、跨界、快速以及国际交流方面的不足,实现标准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可跨界、水平高、赋能新业态等目标,为市场提供更高效、更好用的制度保障和政策工具。
二是《若干规定》进一步拓展市场标准制定主体的多元性,首次提出创新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可自发形成标准创新联合体,共同制定企业联合标准,着力解决标准供给难以覆盖“全链条”的痛点问题,实现科技、标准与产业有效衔接和耦合互动。例如,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牵头形成智慧酒店机器人标准创新联合体,该联合体由上下游专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消费等12家单位组成,共同制定并发布《智慧酒店机器人技术要求》。
三是《若干规定》聚焦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工作要求,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明确了“境内外其他企业或组织”可共同参与制定企业联合标准,体现了参与主体的开放性和国际化。中国商飞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联合全球最大的钛产品全流程生产企业维斯博-阿维斯玛(VSMPO-AVISMA)公司共同制定《退火态Ti-6Al-4V钛合金棒材、锻件和锻坯》,该标准填补了国际规范上的空白,解决了大规格钛合金材料在国产飞机机身、机翼上的应用问题,提升国产大飞机的核心竞争力。
江苏出台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10月12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苏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中西医结合防病治病水平显著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23个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提质升级,推广24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建设2—3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5—8个省中医康复重点专科。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现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全覆盖。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中医馆,全省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三级、四级、五级中医馆占比分别达50%、30%、20%左右。开展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每个设区市分别开展不少于1项的中医适宜技术干预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试点。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建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二是实施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推进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促进建立重症等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推进医疗机构积极创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强化软硬件建设,组建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平台和多学科团队。根据国家部署,遴选一批项目单位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
三是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加强跨领域、跨行业多学科资源整合,以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技术创新平台为主要支撑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明显优化。全省中医药古籍原生性、再生性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古籍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通过布局或向国家争取一批中医药科研项目,系统化诠释中医药科学问题,提升重大疾病临床疗效、中药质量水平,科学阐释中医药机理,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体系得到完善。通过提升全省中医药技术装备水平、产业创新能力及产业化水平,在关键技术装备方面取得突破
四是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设高素质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
五是实施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提出,加强中药种植养殖、生产、使用全过程管理,加快促进中药材种业发展,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种植养殖,提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安徽出台试行办法管理网络市场与服务示范区创建
10月16日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将印发《安徽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主要明确示范区创建申报、评估、认定的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一是配套制定了示范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主要用于评估创建对象在促进发展、规范监管、优化服务、探索创新、综合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其中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40个。二是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每项指标均有指标说明和打分标准,并对评价方式及数据或资料来源作了说明。其中定量指标11个,主要评估“促进发展”相关工作;定性指标23个,主要评估相关工作是否开展、相关制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定性+定量”指标6个,主要评估相关工作成效。评估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评估合格要求总分超过85分,且每个一级指标得分率超过75%。
域外动态
山东拟实施22项行动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前,《山东省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始征求意见,到 2025 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保持全国前列,数字经济总量突破 5 万亿元、占全省 GDP 比重超过 50%;数字产业集群能级跃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省 GDP 比重达到 10%。到 2035 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科技创新中心、一批具有国际辐射力的数字经济网络平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技术产业集群,数字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意见提出七方面22项行动。(一)推动数字产业跃迁,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实施特色产业培优行动。加力提速集成电路、先进计算、数字终端、高端软件四大特色产业。到 2025 年,全省集成电路产业规模突破 1000 亿元,先进 计算产业规模达到 3500 亿元,数字终端产业规模实现 6000 亿元,软件业务收入超过 14000 亿元。实施新兴产业培强行动,全面塑强能源电子、新型电子材料、云计算和大数据三大新兴产业。到 2025 年,全省能源电子产业规模突破 2000亿元,新型电子材料产业规模达到 800 亿元,云计算和大数据收入超过 5000 亿元。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行动,加快发展空天信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三大未来产业。到 2025 年,全省空天信息产业规模实现 800 亿元,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超过 600 亿元,虚拟现实产业规模达到 2000 亿元。
(二)深化产业数字赋能,开辟数字经济新赛道。实施工业数字化提效行动,到 2025 年,建成 50 家达标“灯塔工厂”的“智能工厂”,建设 1万家以上“晨星 工厂”。实施农业数字化提质行动,3年内建设 500个以上智慧农业应 用基地。实施服务业数字化提速行动,到2025 年,打造 平台经济重点企业 50 家以上、产业集聚区 10个以上。
(三)聚焦核心技术创新,打造数字经济新引擎。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行动,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等领域,每年开展 20 项以上关键技术攻关。实施产业创新平台建设行动,聚焦第三代半导体、高端工业软件、虚拟现实、未来网络等重点方向,培育50个创新实验室、300个创新中心、50个创新服务机构和100个创新人才基地。实施数字创新成果转化行动,深入实施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等领域保险补偿机制。实施数字创新人才引育行动,研究制定数字经济紧缺人才目录,选树一批数 字经济领域“引航专家”“领军人物”“智慧工匠”。
(四)深挖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数字经济新红利。实施数据资源采集汇聚行动,全面摸清数据资源底数,建立全省数据资源“一本账”。实施数据资源开放流通行动,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挖掘产业数据资产价值。实施数据资源安全筑盾行动,严格落实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对数据开展分类分级保护、使用。
(五)厚植基础设施根基,构筑数字经济新载体。实施“计算山东”扩容行动,推动一体化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对纳入试点的国家级、省级区域大数据中心和行业大数据中心进行奖补。实施“连接山东”加速行动,到 2025 年,设区市全部达到“千兆城市”建设标准,率先建成“千兆省”,实现 5G 和千兆光纤网络在城市、乡镇和 行政村普遍覆盖。实施“感知山东”拓展行动,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面向智能制造、智慧安防、数字市政等领域配置千万级感知节点, 打造物联数通的新型感知基础设施体系。到 2025 年,实现智慧社区(村居)全覆盖。
(六)健全数字治理体系,塑造数字经济新模式。实施政务服务提标行动,迭代升级“爱山东”,打造政务服务“总平台”, 尽快实现省市县贯通。实施市场治理增效行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和“标签式监管”,推动适合非现场监管事项 向“不见面监管”的“云检查”转变。实施创新环境优化行动,深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便利化改革,在数字经济主要技术领域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
(七)优化数字发展环境,营造数字经济新生态。实施重点场景项目示范行动,建立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库并定期更新,每年谋划推出 100个重大数字产业项目。实施数字企业梯次培育行动,鼓励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完善数字经济企业分类激励机制,到 2025 年,新培育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实施数字园区集聚壮大行动,每年评选 10 家左右建设成效突出、集聚发展明显的特色数字产业园区,做大10个以上以“链主”企业为核心、集中度高、协作高效的“雁阵形”数字产业集群。
山东多措施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
近日,山东省多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汽车客运站布局优化、规模调整、服务拓展、综合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客运站转型升级。
一是优化客运站布局。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审慎研判新建等级汽车客运站必要性,避免新建功能单一的普通客运站。注重客运站点与其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的有效衔接,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要整合现有客运站空间布局、结构和功能,变“单一大站”为“多点串联”的分散式布局体系。要优化“一站多点”设置,引导相关单位支持客运站在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支持汽车客运站开展公铁、公空等旅客联程运输服务,探索“一站购票、一票通行”模式。
二是调整客运站存量规模。相关部门要加强道路客运运行监测,按照合理适用、应急有备的原则,适度缩减售检票、候车等服务设施设备规模,优化功能区划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或转为停靠点。
三是拓展场站服务功能。支持客运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区域充换电服务水平。支持客运站拓展物流快递功能,改造建设物流配送设施,拓展货物和邮件快件托运、仓储、分拣、配送等功能。同等条件下,优先利用县乡汽车客运站打造仓储、分拣中心和“多站合一”的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鼓励客运站经营者与邮政快递企业建立优势互补的长期合作关系,提供客运乘车、邮件快件寄递、货运物流、公路养护等服务。鼓励汽车客运站为公交化改造车辆、定制客运车辆和城市公交车辆提供首末站场地、公交场站,为承运企业提供停车、洗车、组织客流等服务,支持客运站拓展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网约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及城际城乡换乘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站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
四是推进客运站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支持客运站实施用地综合开发,客运站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明确支持的产业和行业的,适用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支持客运站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立体开发,允许兼容一定比例其他功能,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广东出台意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发展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以横琴、前海、南沙为集聚地,打造立足湾区、联动港澳、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融资租赁业发展高地。到2027年全省培育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百亿元级乃至千亿元级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集群,租赁资产规模达到1.5万亿元以上。
一是统筹区域布局,深化跨境合作。支持横琴、前海、南沙发挥三个重大平台建设的政策优势,建设融资租赁集聚区;支持制造业大市、沿海城市、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围绕各自产业特色发展融资租赁。联动港澳深化跨境合作,探索跨境租赁资产交易,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融资租赁中心。
二是突出发展重点,强化产融结合。推动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带、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产融结合,提高融资租赁渗透率。鼓励租赁企业与制造业“链主”及重点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支持汽车、储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仪器设备和建筑工程、“海洋牧场”建设相关高端装备等产成品销售。鼓励租赁企业积极参与工业母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深挖直升机和大型无人机的应用场景,联合通航制造商、运营商,推广“租赁+运营”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船舶、汽车制造商与租赁企业深度合作,探索创新租赁合作模式。鼓励租赁企业加强与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厂商的合作协同,促进电动汽车和储能电池推广和应用。积极支持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融资租赁,争取纳入绿色金融范畴。
三是丰富租赁模式,主动服务重点产业。支持租赁企业聚焦科技自立自强、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大力拓展以直接融资租赁为主,经营租赁、售后回租、联合租赁为辅的经营模式。鼓励租赁企业为飞机、船舶、汽车等运营公司提供期限灵活、方式多样的组合型租赁服务。支持科创企业、制造业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推进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支持租赁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科研设备租赁服务,探索开展教学设施租赁。
四是加强财税支持,降低融资租赁成本。鼓励各地在出台投资发展、融资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时,比照银行信贷将融资租赁纳入支持范围;鼓励出台支持融资租赁发展专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增资扩股采取适当奖励等支持政策。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积极落实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广东出台意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该省累计培育超2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20000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推动150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力争专精特新企业总体研发占比达到5%左右,不断提高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比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100%;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品牌持续提升;累计培育15个以上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0个以上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0家左右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意见》提出多项任务。一是强化梯度培育机制。健全逐级后备、逐级递进的梯度培育机制,对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二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引导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快速转移转化。三是促进数字化转型。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或行业第三方工业服务平台型企业牵头,统筹专精特新“全价值链”数字化转型需求,研发推广行业技术集成系统解决方案。四是促进绿色发展。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服务机构开发适合专精特新企业特点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等方面,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绿色化发展。五是畅通资金融通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打造专精特新企业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等专属产品,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提升“首贷户”占比;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合作,加强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融资指导;争取更多财政方面资金奖励,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政策。六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政策。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加大省先进制造业、人才等专项资金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专精特新企业扩大生产、增加投资、新建项目,同等享受各项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七是灵活解决土地需求。开通对专精特新企业用地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通过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灵活供地方式,优先保障专精特新企业用地需求。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地纳入省级先进制造业用地指标保障范围。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联合竞买土地;鼓励各地建设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的特色产业园区,试点更适宜其需求的土地、厂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供给新模式。
深圳发布36条具体措施 提升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
日前,深圳市发改委正式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围绕统一布局规划建设和运营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布36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鼓励各类既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小汽车停车位的充电设施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新建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100%充电车位预留电力容量及安装条件;具备建设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应100%配建充电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小汽车停车位的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不应低于20%;鼓励在交通枢纽、公园等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建设快速充电设施;物流园、货运仓储区、商贸农批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应合理配建公共充换电设施,保障物流车充换电需求。
二是针对老旧小区,该市发改委将会同电网企业研判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空间布局、技术发展、用电需求和建设时序,积极推动其供配电设施更新改造,预留合理电力容量,充分保障供电需求。
三是明确城市新建公共停车场时同步建设的充换电设施,无需为同步建设的充换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个人和机构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是鼓励充换电设施企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新建充换电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和接入虚拟电厂能力,鼓励存量充换电设施升级改造;示范建设超充和车网互动项目,促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互动;提升智能化运维管理水平,鼓励移动充电技术应用,优化停车充换电便利性、安全性和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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