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成为颁发首个地方性水质标准
2018-08-13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该标准的颁布,意味着上海成为颁发首个地方性水质标准的城市,其中,指标考核的范围由原来的出厂水覆盖到了二次供水,第一次明确了二次供水的指标,跟市民日常生活用水关系更加密切。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小区内直接通向居民住宅的屋顶水箱、地下水池、水泵等供水设施。
本次水质地方标准以国标指标限值为基础,参考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最新修订标准限值,同时,综合考虑了上海市供水运行管理能力及上海市原水水质特征,广泛征求了供水、卫生、科研、设计、高校等单位的意见,最后形成与国际发达国家接轨,同时体现上海市供水水质特征的标准限值。
该标准在国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的基础上增加至111项,新增指标5项,提标40项。其中,浑浊度由不超过1NTU提升至不超过0.5 NTU;菌落总数由原指标的100(CFU/mL)提标到了50(CFU/mL);三卤甲烷、卤乙酸等消毒副产物的浓度标准也消减至原来的一半,由1缩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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