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省级特色小镇实行财政奖补 年度考核合格每镇奖补200万元
2018-08-03
从今年起,江苏省级财政设立省级特色小镇奖补资金,对纳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累计3年内,每年考核合格后给予200万元奖补资金。该省财政厅会同该省发改委制定《江苏省省级特色小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奖补资金的对象、补助标准、使用范围、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作出规定。
近日,该省对列入首批创建的省级特色小镇进行了考核,其中,6个为优秀、15个为合格。省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下达今年第一批奖补资金4200万元。去年,该省确定25个创建特色小镇名单,经过共同努力,一批产业特色鲜明、高端要素集聚、宜居宜业宜游、富有创新活力的特色小镇初步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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