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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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每周要讯2023(24) 2023-08-11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3年第24期   总318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3年8月11日

目  录

科创聚焦

上海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方案. 3

上海出台28项措施助力创新药械发展. 5

经济热点

上海出台12条服务举措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 7

江苏计划推出多条措施促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9

安徽明确六方面加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推进力度. 10

产业动向

上海发布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  加快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11

上海市出台《规上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推进方案》. 13

江苏将从三方面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15

合肥推出十条奖补政策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 17

政策举措

上海发布实施细则加强药品“行刑衔接”. 18

上海发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明确七大措施. 20

浦东出台八条举措促进文创类互联网平台产业高质量发展. 21

江苏启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 22

经验交流

上海推进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建设. 23

上海要求每所中小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24

上海普惠型家庭综合保险“沪家保”上线. 25

域外动态

山东强化重点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27

山东济南:政府定价停车场半小时内停车免费. 28

广州出台措施培育夜市先行区促消费. 29

广州拟出台留用地新政 鼓励留用地纳入“三旧”改造. 30

重庆实施四大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1

重庆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大企业“发榜” 中小企业“揭榜”  33

 

 

 

 

 

科创聚焦

上海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方案

日前,上海正式发布《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面向该市改革试点意愿强烈、转化机制完备、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作用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鼓励中央在沪科研事业单位参与实施。

方案明确提出7项改革试点任务、1项保障任务。一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试点单位科研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为国有资产。试点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部分赋予成果完成人。试点单位可将单位所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部分赋予成果完成人,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成为共同所有权人;也可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

二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完成人应向单位申请并提交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由其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在科研人员履行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积极进展、收益情况良好的情况下,试点单位可进一步延长科研人员长期使用权期限。

三是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支持市级试点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单位应探索建立区别一般国有资产的科技成果资产管理制度,开展贯穿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成果管理,完善科技成果资产确认、使用和处置等规范化的资产管理。

四是建立专业高效的科技成果运营机制。试点单位应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部门),加强经费保障。技术转移机构(部门)应建立专业高效、机制灵活、模式多样的科技成果运营服务体系,积极与第三方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合作。

五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激励制度。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的岗位保障和职级晋升制度,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和专业服务人员的人才特点,分类建立岗位考核、职称晋升机制。

六是建立科研人员创业企业发展通道。支持试点单位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方式,进一步打通科研人员创办企业的通道。允许试点单位对过往利用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自主创办企业进行合规整改。

七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试点单位应明确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免责范围、免责方式、负面清单等事项,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形成符合单位实际的尽职免责制度。

八是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与合规交易保障机制。该市技术交易场所应主动服务试点单位创新改革事项,建立适用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等任务落实的科技成果权益登记服务制度,建立合理可行的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机制。

上海出台28项措施助力创新药械发展

7月31日,《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以9方面28项措施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一是在多方合作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方面,提出2条措施,重点包括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有机衔接,支持将创新性强、疗效确切、临床急需的创新药械纳入商业健康保险支付范围。

二是在数据赋能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发方面,提出2条措施,重点包括搭建大数据实验室,推进信息共享,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在合规、安全基础上依法利用大数据开展测算,科学精准定价等。

三是在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理赔、提升服务满意度方面,提出2条措施,重点包括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推进使用医保电子诊疗数据应用于商保产品理赔过程的“快赔”“直赔”“主动赔”,推进高端医疗险直接结算等。

四是在加大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提出5条措施,重点包括鼓励企业用足用好税优政策,鼓励商保公司开发税优保险产品,在“随申办-保险码”建设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产品专区,拓展药品责任险至临床使用环节,研究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创新药械产品保费补贴政策等。

五是在建立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监管合作机制方面,提出2条措施,重点包括利用基本医保数据和监管手段支持商保机构降低赔付风险,推动发展健康保险产品的再保险业务等。

六是在做优做强“沪惠保”品牌方面,提出3条措施,重点包括加大推广力度,鼓励市民购买,优化保障责任和免赔额设置,优先推荐本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纳入“沪惠保”特药目录,提升各环节全流程效率等。

七是在完善创新药械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提出4条措施,重点包括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更多扶持,优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期内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机制,完善新医疗项目收费备案措施等。

八是在加快创新药械临床应用方面,提出4条措施,重点包括开通创新药挂网“绿色通道”,重申取消医院不合理限制,加大对创新药械医保支付和挂网支持等。

九是在加大创新药械医保支付支持方面,提出4条措施,重点包括支持创新药参与国家药品目录谈判,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对创新药械予以倾斜,判创新药快速落地等。

经济热点

上海出台12条服务举措促进外贸稳规模提质量

日前,上海市商务委会同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共同制订《促进本市外贸稳规模提质量服务举措》,包括四个方面12条措施。

一是在保存量促增量,稳定外贸规模方面,加快扩大政策性信保覆盖面,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全年服务支持企业数不少于1.3万家(其中小微企业不少于1.1万家),政策性信用保险覆盖率不低于35%;全年承保出口和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规模不低于500亿美元。优保强赔稳定外贸基本盘,全年对海外买家的限额满足率不低于90%,支持企业新开发海外买家不少于7000家。全年帮助企业海外减损规模不少于18亿元。统筹资源助力外经提质效,优先支持绿色能源、“小而美”项目的投保需求。

二是保市场促发展,优化出口结构方面,加速拓展重点市场新空间,支持企业巩固欧美传统市场和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出口与投资,指导企业深入开拓东盟、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加快培育行业竞争新优势,进一步加大对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的承保力度,大力提升市场份额,积极探索信保对保税液化天然气(LNG)加注业务的服务模式,支持保税船供产业集群建设。优先支持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新能源产业出口和投资。加大支持重点企业新发展,加大对上海市“专精特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海外业务的支持。

三是保融资促创新,提升服务能级方面,协同推动数字赋能,不断丰富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应用功能和场景,构建“线上+线下+生态”服务体系。协同推进信保融资,升级“信保+担保+银行”融资模式,探索推出信保融资白名单,对优质中小微外贸企业试点批量主动授信。大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承保模式,加大对保税船舶维修、跨境物流、软件外包等服务贸易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是保落实促提升,坚定发展信心方面,大力推动政策融合,积极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分局、上海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等部门加强合作,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强化数据综合运用。全面服务国家战略,支持浦东引领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际贸易创新发展。发挥好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虹桥营业部“长三角会客厅”作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持续优化企业服务,不断丰富“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移动端”和“信步天下”APP应用功能与场景。

江苏计划推出多条措施促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会同该省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若干政策措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是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全省(南京、苏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南京、苏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二是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适时调整限制性房地产政策,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购房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贷款“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支持各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四是在持续减少涉企收费方面, 2024年12月31日前,对归属地方的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减按50%征收。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政策,取消矿业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租交易服务收费,降低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抵押,部分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对中小微企业进场交易服务收费减按80%收取。

五是在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方面,对上市公司、龙头企业、民生企业、高精尖企业违法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经过合规整改,依法可行政处罚也可不行政处罚的,可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时可提出从宽处理的意见建议。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积极认罪悔罪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可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

安徽明确六方面加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推进力度

8月7日,安徽省长王清宪在主持召开的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推进力度。

一要优化产业布局,各市要进一步明确自身产业发展定位和重点,尽快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实现错位发展。二要坚持走以强促大的路子,大力推广“车芯协同”攻关模式,加快搭建运行开放型生态实验室,加强高端人才的精准招引和培育,在技术创新上始终走在前列。三要聚焦推进整车、零部件、后市场三位一体全面发展,持续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快速扩大整车产业规模,加快招引一批高品质、高附加值的零部件项目,积极培育汽车后市场新业态。四要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力度,强化对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汽车消费等支持。五要运用市场思维加快推进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大力发展汽车产业金融,办好汽车展会、论坛和汽车文化等活动。六要健全以汽车办为重点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省级统筹、市级主抓、部门联动、各方协同的工作体系,加强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激励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工作格局。

产业动向

上海发布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  加快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上海日前发布《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方案明确六方面任务。一是建立市、区两级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建立由市商务委牵头,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市科委和上海科创办等多部门参与的市级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区域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和科技等部门参与的区域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是认定“白名单”。“白名单”由企业(研发机构)及进口研发用物品两部分组成,每家试点企业(研发机构)与试点进口研发用物品一一对应。企业(研发机构)向所在区的区域联合推进机制办公室提出进入“白名单”的申请。纳入“白名单”的物品进口不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三是试点便利化通关措施。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白名单”信息与企业(研发机构)申报信息比对。上海海关对属于“白名单”的,不需企业(研发机构)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

四是实施“白名单”动态调整。“白名单”将根据试点进程和企业(研发机构)需求实施动态调整,原则上每月度调整一次。

五是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研发机构)实施快速认定。已纳入“白名单”的企业(研发机构)再次向区域联合推进机制办公室或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申请进口研发用物品,无需提交除进口研发用物品信息以外的其他申报材料。

六是明确违规责任。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试点资格,试点期内不得再次申请。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上海市出台《规上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推进方案》

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印发《上海市规上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该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全覆盖,数字化转型比例不低于80%。围绕标准制定、培训考核、服务商遴选、平台搭建、线上线下诊断、市区分别推进、配套政策完善、诊断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建立市区协同的数字化诊断工作体系,形成多方协作的数字化诊断工作制度。主要任务:

一是制定该市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标准。构建“1+X+Y”标准体系,在数字战略、数字能力、系统性解决方案、治理体系、业务创新模式等五个维度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新增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工业互联网安全等融合性指标,形成该市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标准体系;按照先进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能源、时尚消费品、重大装备、汽车及集团总部,即“7+1”行业分别编制行业标准,依据分类分级原则,形成五级十档评价体系。建立标准定期修订及反馈机制,推动申请地方标准。

二是搭建该市制造业数字化诊断平台。开展“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平台”开发建设,对接工信部数字化转型贯标试点平台,打通该市国资委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相关数据,推动诊断数据与两化融合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工业互联网安全评估等指标兼容。平台包含企业数据录入及查询、供应商管理、线上评估系统、线上报告生成、过程数据管理、企业反馈渠道等功能,并为市级部门、区级部门、街镇、园区、服务商、企业集团等不同主体定制用户管理权限,形成诊断工作的一站式线上服务支撑。

三是遴选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商。按年度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商征集及遴选工作,围绕诊断标准等内容,对服务商开展相关考核评估,通过对基础能力、标准制定参与程度、人员资质及数量、行业经验和聚焦度、产品成果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打分,遴选形成年度数字化诊断服务商目录,明确行业标签,推动诊断工作与行业能力精准匹配。制定服务商管理及评价办法,建立服务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区级层面培育本区服务商并参与市级服务商遴选。

四是开展服务商培训和企业宣贯工作。编制服务商诊断操作手册及平台使用指南。组织被诊断企业开展交流会、解读会等,强化诊断工作政策解读,加强对诊断操作事宜、人员配合、预期成效等方面的宣贯工作,并就诊断相关流程、填报要求等进行指导培训。

江苏将从三方面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8月8日,江苏省工信厅在“努力推动江苏在高质量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省将从三方面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是聚焦“1650”(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该省将研究出台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向世界级迈进的政策措施,制定世界级集群培育标准体系和分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实施《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逐群逐链建立‘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实施筑峰强链企业培育计划,围绕强链补链延链,梳理建立5家准链主企业、20家骨干企业、100家重点企业的阶梯培育库,一企一策促进发展。大力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开展淘汰落后、老旧更新、绿色转型、产品提档、布局优化五大行动,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凤凰涅槃。此外,江苏将滚动实施百项重点节能降碳工程,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等培育,全年新增省级绿色工厂300家左右。

二是聚焦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产业创新高地。该省将从“点-链-面”三方面系统布局企业创新载体。“点上”引导广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链上”围绕卓越产业链持续布局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面上”积极打造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动形成“点-链-面”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同时,系统推进创新项目的实施,一方面组织省内企业积极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另一方面,组织实施省级重大技术难题协同攻关,聚焦关键技术领域,编制发布技术难题清单,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省市联动,每年实施不少于50项的协同攻关项目。此外,每年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1000项以上,推广不少于50项首台(套)装备、10项首批次新材料、50项首版次软件。遴选支持一批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引导高端紧缺人才向优质企业和平台集聚。

三是聚焦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数实融合第一省。该省将编制13个集群中40条产业链智改数转指南,推广典型应用场景和案例600个以上,初步解决中小企业不想转不敢转不愿转难题。制定实施《关于深化软件名城名园建设 加快工业软件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高标准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车联网等先导区,打造数字产业集聚发展生态。

合肥推出十条奖补政策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

合肥日前发布《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明确10条奖补政策。

一是支持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1︰1配套补贴。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中心等,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二是激励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竞争赛马”等方式,对产业共性技术瓶颈项目给予30万元—200万元支持。对当年列入省经信厅《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任务结题名单》的揭榜企业,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支持。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应用。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四是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对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的,按投资额、节能节水量等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五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小微工业企业通过“政信贷”产品获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万元以内贷款的,给予50%最高50万元利息补贴。对市重点产业链企业通过“政信贷”产品获得1年期以上贷款,给予50%最高200万元利息补贴。六是促进领军型企业加快发展。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七是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八是激励企业扩大规模。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营业收入利润率不低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分档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最高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九是提升园区服务水平。对市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测评优秀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十是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对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给予20%最高20万元补贴。

政策举措

上海发布实施细则加强药品“行刑衔接”

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细化了四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了部门行刑衔接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上海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应当加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会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同时,各部门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及联络员,确保上述机制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了物品处置、检验认定、协作办案等程序。对于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宜或不易保管的涉案物品、无标准检验方法的委托检验、明显涉案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和协作办案等情形,细化了启动和响应流程,在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施细则》进行物品处置、检验认定、协作办案,并明确了跨省市涉案物品的处置原则和要求。

三是提高了行刑衔接案件规范化办理标准。《实施细则》要求,上海市各级药监和公检法部门应当建立案件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和工作台账,由市级机关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每年开展评估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上海市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对于各单位办理的重大案件,建立了市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督办机制,细化、明确了督办案件范围、案件办理要求。

四是加强了联合惩戒和法律监督。《实施细则》规定,药品监管部门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后,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人民检察院在行刑衔接全过程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上海发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明确七大措施

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到2025年,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要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 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计划》涵盖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社会生活和区域协作等7大类任务和保障措施。主要包括7方面具体举措:一是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调整化石能源结构,加快火电机组升级提质。二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口,深化工业企业VOCs综合管控,大力推进VOCs源头替代和减量化技术,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三是提升交通绿色清洁水平。大力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加快公共与私人车辆电动化,深化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加快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非道路移动源清洁化替代。四是推动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深化扬尘源全方位管理,强化渣土运输作业规范,推广低VOCs含量建材。五是深化农业污染综合防治。全面推广精准施肥,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六是实施社会面源深度治理。加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集约化管理,推进绿色汽修升级改造。七是深化区域协作共商共治。建立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加强区域污染联合应对。

浦东出台八条举措促进文创类互联网平台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浦东新区对外发布《浦东新区促进文创类互联网平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即“八大举措”)。“八条举措”具体包括:一是提供50万平方米优质空间助力文创类互联网平台产业孵化集聚,并选择优质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无偿资助;二是五年内拟投入超过100亿元,重点支持游戏产业的内容研发和技术创新;三是重点奖励构建产业链条,特别是对新引进的具有集聚效应的链主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四是构建互联网平台技术人才高地,每年拿出100名特殊人才落户指标用于吸引文创类互联网平台人才来浦东工作;五是建立人才梯度培养体系,为文创类互联网平台企业每年培养5000名产业专业人才;六是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和差异化的互联网新内容产品;七是建立工作专班保障新机制,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平台企业上市、游戏企业核心资质申请通道等关键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八是每年不少于1亿元资金支持重大产业活动,对吸引进入浦东的活动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

江苏启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江苏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该省将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大力引导企业等创新主体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全面构建以创新价值实现为核心导向、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嵌入创新全过程,明确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方法和路径,全面提升创新效率、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

《方案》明确,2023年至2025年,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开展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分三批实现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全覆盖,持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目标通过3年时间,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提高,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助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

为推动试点工作落实,该省将强化配套政策。一是该省知识产权局向试点企业开放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账户,免费提供专利、商标等基础信息服务;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试点工作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评价体系,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直通车机制。二是各地将强化资源集成,加强政策引导,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为试点企业提供支持,将企业试点情况作为培育和推荐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重要依据,对于在试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企业,视情给予奖补。三是强化宣传推广,利用各类平台和媒体,宣传和推广ISO56005国际标准,鼓励试点企业边试点、边总结,将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经验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宣贯推广,不断扩大试点影响力和覆盖面。

经验交流

上海推进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建设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上海市“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建设指引》,上海全面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建设,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把就业服务及时送到社区居民手中。

指引对社区就业服务站点的冠名标识、站点布局、设施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等予以了细化,同时,重点明确了社区就业服务站点的多项基本功能。就业需求摸排。就业服务人员走访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服务对象,形成个性化就业服务档案,动态更新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状态,跟进提供服务。就业岗位筹集。筹集社区周边用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政企业和平台企业岗位,开发社区公共服务资源,收集岗位信息,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就业选择。就业供需匹配。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和推荐服务,上门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开展职业指导,指导帮办就业参保登记。就业能力提升。宣传推介职业技能培训,提供针对性个性化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政策解读,指导劳动者选择适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使用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功能。

上海要求每所中小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上海市每所中小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该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其遴选、推荐条件包括: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从事法治工作3年以上;身心健康,热心教育工作,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特点,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该办法表示,对师生人数众多、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可根据需要聘任2名至5名法治副校长。根据工作需要,1人可以兼任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可以续聘。学校已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因派出单位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或者不能继续履职的,应及时报告。法治副校长任职前,应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

上海普惠型家庭综合保险“沪家保”上线

日前,政府指导的由中国人民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国太平、中国人寿、中银保险5家财险公司作为首批代表成立“沪家保”保险服务联盟共同研发推出的首个上海市城市定制普惠型家庭综合保险产品“沪家保”正式上线。

 “沪家保”的风险保障包括一般家庭财产保障、第三者责任、意外保障及生活服务。一是在家庭财产综合保障方面,针对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三类保险标的所遭受的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以及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同时还附加临时租房保障、管道破裂保障、室内盗抢保障。二是在第三者责任保障方面,包括因高空坠物,火灾、爆炸,管道破裂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三是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障方面,“沪家保”可以覆盖全家三代,且不限房屋内,对于小区公共区域发生的意外也予以保障,包括公共区域高空坠物意外,电梯意外,火灾、爆炸意外,燃气意外造成的身故或伤残。四是在生活服务方面,“沪家保”还提供家用电器清洗服务1次(油烟机、空调、洗衣机、冰箱任选1台,限城市版),上门开锁服务(不含电子锁)、马桶疏通服务等、法律咨询服务(线上)各1次。

“沪家保”保障方案分为普惠版和城市版,前者保费89元/年/户,提供最高120万元保障,后者保费189元/年/户,提供最高230万元保障。同时,“沪家保”没有户籍限制,只要年满18周岁均可为自有房屋、租住房屋投保,而且支持房东为房客投保,企业为员工投保。

域外动态

山东强化重点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立足于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山东将重点面向全省传统优势产业、标志性产业链细分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领域,鼓励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还将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

一是申请纳入培育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原则上应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创新平台或是已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或研发投入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位居全省同行业前列。省级及以上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牵头申报可不受领域限制。牵头单位为省内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其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须不低于4%。

二是制造业创新中心需按照“公司+联盟”的基本运行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独立法人股东不低于5家,包括本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链企业或投融资机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验收时资金到位率不低于30%。联盟应汇聚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并至少有20家本领域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牵头单位为省内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独立法人股东中,应包括4家以上在产业链上下游具有较强实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验收时资金到位率不低于30%。联盟应汇聚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并至少有10家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培育周期内,牵头单位为省内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要取得至少1项重要技术突破,其他情况需取得至少2项重要技术突破。

山东济南:政府定价停车场半小时内停车免费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自8月10日起,在该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设施,实行30分钟短时停车免费,超过免费时间继续停放车辆的,按入场后累计停放时长计时收费;跨时段停车的,实行白天、夜间按时段分别计费、累计收费,跨时段分别计费时,时段内达不到一个计费单位的剩余计费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不得收费,超过30分钟的,按一小时收费。

该市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窗口等单位结合自身内部停车资源实际情况,为工作日外来办事群众制定更加惠民的停车优惠措施;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写字楼、商场配套停车场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其经营单位应根据停车供需关系,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鼓励设置免费停车时间及其他优惠措施,减轻市民停车负担;各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停车场类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广州出台措施培育夜市先行区促消费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期审议通过《广州市关于培育羊城夜市先行区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多条促进广州夜间消费的具体措施。

一是打造都会级羊城夜市先行区。建立都会级羊城夜市先行区评估体系,按照国际水准、特色鲜明、差异发展、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培育并认定30个左右都会级羊城夜市先行区。对先行区进行授牌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并实施动态调整。先行区内试点推行高效集中的政务服务和包容创新的监管政策,如对羊城夜市先行区活动承办者申请3个月内在相同地点举行相同主题的多场次活动(1000人以上),公安机关采取一次性许可的方式对各场次活动准予安全许可。对先行区内活动承办者举办1000人以下活动,按季度向所在街道报备后即可开展。

二是简化外摆审核流程。先行区内以镇街为单位明确外摆区域和时段,建立夜间常态化的外摆管理机制。商家在线内按照指定时间段和区域要求以餐车、快闪店、集装箱、市集等方式开展临时外摆,同一年度内无须重复提出申请。支持各区在先行区内条件成熟的路段,试点打造分时制步行街。

三是支持夜间延时经营。对在凌晨两点后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酒吧、餐厅、咖啡厅、文旅休闲等经营场所,取消营业时间限制。

广州拟出台留用地新政 鼓励留用地纳入“三旧”改造

近日,广州公示《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稿)》,其中提出,拓宽留用地兑现方式,在原有兑现方式的基础上,鼓励留用地纳入“三旧”改造。新修订的《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优化留用地指标核定方式。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主动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定留用地指标,并明确已落地留用地再次被征收或收回的指标核定比例,同时明确了开展留用地指标的预支和调剂的条件及程序。

二是拓宽留用地兑现方式。在原有货币补偿、物业置换、实物留地三种兑现方式的基础上,将纳入“三旧”改造、折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也一并予以明确,并鼓励各区探索新的兑现方式,探索建立兑现过程中留用地权益核算机制。

三是加快推动征地用地报批。征地同步落实留用地,明确报批时不同兑现方式需提供的留用地材料。按规定需采取折算货币补偿的,可预存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款,先行推进征地项目用地报批。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续要求实物留地的,由区政府落实留用地兑现后续工作。

四是推进留用地开发利用。明确对有存在闲置留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增的留用地指标予以挂账处理,待有引进开发项目时再予以落地。强化政府统筹能力,通过鼓励提交政府收储、纳入统一招商平台等方式,推动留用地开发利用。鼓励多种方式和主体参与留用地开发利用。

重庆实施四大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8月10日获悉,重庆将实施高标准农田“四改一化”等四大工程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力争到2027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以上,耕地质量等级达4.5等以上,建成区农田宜机化率达100%。

一是高标准农田“四改一化”工程方面,将坚持“投、建、用、管、还”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按照亩均3000—5000元投资标准,以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和农业机械化为主,集中连片规划,整村整镇推进。

二是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方面,一方面将实施大足区跃进水库中型灌区等2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另一方面将完善灌区量水测水设施,提升渠首工程引水能力、渠系结构安全和输水能力等,力争新增、改善及恢复有效灌溉面积30万亩,增强农业生产能力。

三是土壤质量保护和提升工程方面,将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环境质量监管、酸化土壤改良示范、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如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将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到2027年全面建成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四是耕地保护补充和质量提升工程方面,将加强耕地动态监测监管、耕地进出平衡、拓展新增耕地来源、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耕地质量提升等。如耕地质量提升,将开展耕地质量全要素集成示范,整体推进“建”基础设施、“治”土壤退化、“培”土壤肥力、“改”土壤结构、“控”土壤污染、“测”耕地质量、“示”综合效果,到2027年,建成综合提升示范区20个,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达到粮食播种面积的60%以上。

重庆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大企业“发榜” 中小企业“揭榜”

8月5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消息,即日起该市组织开展本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发榜内容分为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和非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两类。

一是对于大企业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有意向的中小企业可在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将由中小企业所在地区县经信部门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该市经信委。

二是对于大企业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市经信委整理后将下发至各区县,由后者梳理出辖区内合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群体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揭榜”的中小企业填写相关材料后,将由区县经信部门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该市经信委。

三是对于上述两类报送信息,该市经信委将推送给“发榜”的大企业,同时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并相互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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