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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 2014-10-31

 

       10月29日下午,办事处在三楼会议室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事处主任朱绍平主持,徐建刚副主任、办事处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了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和下一步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各处室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能对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各处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

        朱绍平主任在会上指出,办事处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职责所在、责无旁贷。要紧扣驻沪工作特点,将廉政建设与办事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体制,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具体要做到三个“实”:第一、抓责任,强化担当。办事处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分工负责、守土有责。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处室领导要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第二、扎作风,正风肃纪。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具体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正风肃纪,整治“慵懒散奢”。要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要求办事处党员干部,必须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事业忠诚,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做到自身清、家属清、身边清。第三、管权力,监督到位。驻沪单位纪委承担浙江省驻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要扛起监督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当好党组的“帮手”。突出对涉及“权、钱、人”等重要岗位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朱绍平主任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务实,力戒责任内容流于形式,力戒责任项目虚化,力戒责任落实空转,确保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以“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 “针大的眼,碗大的风”; “有风没风,灯盏朝胸”三句话与大家共勉。要求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做到慎权、慎微、慎独,不越“雷池”、不踏“红线”,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在新常态下为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办事处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

 

朱绍平主任作总结讲话

 

(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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