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2018-05-21
江苏省日前印发《江苏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提出4大重点任务。一是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平台,就包括基础技术开发平台,如南京新港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等;应用性支撑平台,如南京市政务数据中心(麒麟)、苏州国科数据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重点建设南京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苏州工业大数据众智平台等。二是加快发展人工智能软件产业。支持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联合开展基础算法研究,支持瑞中数据、中兴软创等加大研发基础软件,支持南京云问网络、南京赛特斯等围绕细分领域做强应用软件。三是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硬件产业。重点支持南京高华科技、无锡美新半导体等围绕行业需求加大智能传感器研发力度,重点支持南京地平线、中科院自动化所南京人工智能芯片创新研究院等自主研发人工智能专用芯片,重点支持南京埃斯顿、南京熊猫电子装备等做强做精所在细分领域的智能机器人业务。大力发展智能无人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摄像头、新一代智能手机等。四是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服务型企业,包括智能通用系统、智能制造系统、行业应用系统。
《意见》明确夯实发展基础,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强化应用牵引,强化人才支撑,注重集聚发展,营造发展环境等7大项主要措施。在培育龙头企业方面,在语音识别、模式识别、智能机器人、高端智能传感器、生物芯片等领域,建立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培育库,制定入库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正符合经济发展的潮流和江苏的现状。在抢占人工智能产业人才高地方面,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用才与留才相衔接”,实施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计划,探索研究制定人才等级标准,按照细分行业类别、技术领域等建立国际国内高级人才库,支持省重点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先行先试”,出台特殊人才政策,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吸引全球顶尖人才,给予引才企业最高1亿元配套资助。
进入测试
进入投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