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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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每周要讯2022(25) 2022-07-22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2年第25期   总276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2年7月22日

目  录

科创聚焦

上海部署三方面推进科创中心建设. 3

上海将打造成为5G应用创新发展高地、5G发展引领区和示范区. 4

经济热点

上海发布《“潮涌浦江”投资政策50问》. 5

浦东牵头制定航运服务新标准,引领标准创新. 7

江苏探索推进文旅领域数字化建设. 8

产业动向

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启动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工作. 9

上海首条自动驾驶测试专用道启用. 10

上海时尚消费品产业首次纳入 “十四五”规划重点产业范畴. 11

安徽组合式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关键技术研发”. 12

政策举措

上海立法: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员工. 13

上海城管执法局推多项措施助力经济重振. 14

上海研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16

江苏印发实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16

经验交流

上海拟制定防汛安全指数评价指标. 17

上海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18

江苏城市更新服务联盟揭牌成立. 18

安徽出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 19

域外动态

山东出台今年第四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20

山东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 21

广东:小区停车场充电设施将实现100%覆盖. 22

深圳首创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 23

深圳出台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 便利国际专业人才职称评审. 24

福建九部门联手打造政产学研用金联盟. 25

福建省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26

重庆出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 27

 

 

 

科创聚焦

上海部署三方面推进科创中心建设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7月20日举行会议,部署三方面推进科创中心建设。

一是要加强制度供给、加大资源支持,促进各类创新主体提升创新能级,更好实现力量整合、放大协同创新效应。全力抓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在沪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要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整体提升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创新效能。大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探索新的体制机制,在资金使用、人员聘用、绩效评价等方面加大创新突破。用好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综合优势,着力完善高精尖缺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机制,大力吸引集聚一批科技帅才、青年英才。

二是要激活创新这个第一动力,持续产出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创新对拉动发展的乘数效应。把握大趋势、下好先手棋,依靠科技引领抢占新赛道,以新兴技术群突破推动未来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谋划一批战略引领型项目,挖掘培育一批技术底座型企业。通过创新驱动打造区域发展增长极,全力提升重点区域创新浓度。持续强化科技抗疫,加快新冠药物和疫苗研发。

三是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更好实现创新效能的全面提升。持续抓深改革攻坚,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包干制”等机制。持续抓实创新协同,全面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发起和参与更多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持续抓好科技安全,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让科技创新更好惠及人民。

上海将打造成为5G应用创新发展高地、5G发展引领区和示范区

7月19日,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主办的“5G应用‘海上扬帆’行动计划云启航大会暨‘海上扬帆’融合应用专委会成立大会”提出,到2023年,上海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5G应用创新发展高地、5G发展引领区和示范区。2022年、2023年,上海将每年新增5G基站1万个。到2023年底,上海5G基站密度提升到每平方公里10个,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提升至28个,80%楼宇实现5G室内覆盖。  

会上,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了《5G应用“海上扬帆”行动计划(2022-2023年)》,明确5G个人用户普及率到2022年超过45%,2023年超过50%。2022、2023年, 5G物联网终端用户数年均增长率超200%。5G网络流量的占比2022年超过50%,2023年超过60%。到2023年,所有三甲医院100%实现5G深度覆盖和5G典型业务上线,其他医院不低于50%实现5G深度覆盖和5G典型业务上线。

《行动计划》提出,将通过持续提升5G+工业互联网、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和智慧园区“四大传统赛道”,重点开拓5G+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能航运“四大新兴赛道”,精准聚焦五大新城和长三角绿色生态发展一体化示范区“六大战略区域”等举措,继续保持上海全国5G应用发展“排头兵”的地位,大力推动5G融入百业、服务大众。

经济热点

上海发布《“潮涌浦江”投资政策50问》

日前,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编制的《“潮涌浦江”投资上海全球分享季——投资政策50问》正式发布。

《投资政策50问》内容涉及从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激发社会投资动能、打造城市发展新空间、优化提升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要素到位、推动投资项目落地6个方面,具体如下:一是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方面,详细介绍了重大工程申列条件、协调推进机制、建设工程“六票”统筹机制、重大外资项目特色服务、绿色审批通道等政策举措。

二是激发社会投资动能方面,汇总了近年来上海市集成电路、软件、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基建、新能源、循环经济、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的优惠支持政策,明确了申请条件和申办流程。

三是打造城市发展新空间方面,围绕上海构建“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空间新格局,逐一介绍了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五个新城、“一江一河”“南北转型”、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要发展区域的产业导向、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特色政策。

四是优化提升投资环境方面,重点介绍近年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的最新改革举措,例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区域评估制度、临港新片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创新做法。

五是保障投资要素到位方面,着力介绍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用地保障等项目建设要素资源支持政策。

六是推动投资项目落地方面,详细列举了项目落地办事便利措施,包括:“一网通办”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政府投资审批流程优化、“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规划许可一件事”、桩基先行施工、能评和环评简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改革等。

浦东牵头制定航运服务新标准,引领标准创新

7月15日,浦东牵头制定的一项全国首创航运服务新标准迎来了重要进展节点:基于浦东推出的全国首个《船舶供应服务 物料产品分类与编码 》地方标准,首批覆盖4大船供物料产品领域的团体标准于7月15日正式发布。全面覆盖所有26大类船供物料产品的《船舶供应物料产品分类与代码》系列团体标准将在年底前分批推出,将做到5万余种船舶供应物料产品“一物一码”精准匹配,从而填补中国在国际船供行业标准制定空白。

高质量的船舶供应补给服务是保障船舶安全高效航行,提升港口运营效率的重要环节,也是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建设的具体体现。以上海港为例,每年上海港国际船舶供应近300亿产值,按由于编码产品覆盖不足导致的供应业务出错率平均15%的估算,将产生约45亿价值的产品需退换货,再加上重复性物流、备货、发票重复开具等人力物力投入,就是笔巨大的低价值成本开销。随着该标准的出台和行业数字化应用扩大化,行业业务对接、货物匹配和供应周转率得以有效提高,退换货率将大幅降低至少30%以上,将带来数十亿的行业直接经济效益提升。

业界专家认为,全国首个船舶供应服务地方标准推出后将间接影响和推动物流供应链、上下游产品生产、全国重点港口船供业务扩大,带动这个千亿级市场效率、效益的提升,将助力国内船供业抢占国际话语权。

江苏探索推进文旅领域数字化建设

江苏省近日印发《江苏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

“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系统上云”“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公共服务数字化城乡覆盖率达到100%,国有A级旅游景区、县级以上文化场馆“一卡通”实现率达到100%;在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实现智慧监管的重点文旅场所1000家以上、数据共享应用的文旅企事业单位1000家以上;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智慧化转型升级覆盖率达到100%等。

一是方案强化创新引领、技术赋能、公共服务、产业升级,组建数字政府新架构贯彻新要求,包括夯实政务服务数字化基础,推动形成文旅公共资源基础数据库,并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苏服码”“苏企通”,提高文旅政务“一网通办”效能;提升“一网统管”监管能力,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安全、质量、信用全方位的文旅数字化监管机制。

二是方案聚焦新技术,引领行业数字化新发展。内容包括促进艺术生产和传播数字化,鼓励和支持文艺院团、演出场所培育线上演播项目;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利用,提高文保单位、馆藏珍贵文物、非遗代表性项目等数字化保护水平;加快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化文旅新体验,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文旅消费等。

三是方案立足新融通,构建文旅数据资源新体系。内容包括建立数据统一目录和标准,优化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完善文旅行业数据标准体系;推进文旅资源数字化,重点是推动文化场馆和景区度假区等载体数字化,推动演艺演出、图书文献、文化遗产、艺术作品、文创产品、导游导览等内容数字化,更好满足数据应用和数据共享场景需求。

产业动向

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启动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工作

日前,浦东新区正式启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计划三年内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联动、行刑衔接”的特色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根据试点工作计划,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区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内容,推进多部门联动协作,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效能。预计在年底前,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4部门将联合制定商业秘密保护“行政、刑事、民事”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违法线索发现、案件双向移送、认定标准、会商会办”等具体细则。

此次浦东启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后,将进一步依托法规,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体系。一方面,浦东将根据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采取引进商业秘密保护专家、智库、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调研浦东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短板弱项,研究出台《浦东新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另一方面,浦东将围绕总体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动能,搭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示范区、市场监管所”三合一服务网络;按照“市场监管所+企业”模式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专人提供咨询服务;牵头设立维权中心,探索建立“行、刑、民”一站式维权受理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

上海首条自动驾驶测试专用道启用

7月18日起,上海首条自动驾驶测试专用道启用,东海大桥开始实施自动驾驶测试专用道的管理措施,自动驾驶测试专用道设置在东海大桥双向最外侧三号车道,工作日每日10时至13时作为自动驾驶测试专用道。自动驾驶测试专用道在规定时段内供自动驾驶测试车辆专用行驶,其他车辆不得驶入,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救护车、实施清障施救作业的车辆除外。

当日,上汽友道智途5G+L4智能重卡东海大桥队列跟驰“减员化”运营测试正式启动。“减员”将分阶段推进,计划从“主驾无人、副驾有人”过渡到“副驾无人、后排有人”再到“车内无人、车外监管”。目前,“减员化”运营测试项目已完成自动驾驶专用道路、全线专用指示牌、警示广播系统等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的筹备工作。

上海时尚消费品产业首次纳入 “十四五”规划重点产业范畴

近日,上海市经信委会同相关委办加强顶层设计,编制了《上海市时尚消费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聚焦“八品三专项十行动”,即服饰尚品、化妆美品、精致食品、运动优品、智能用品、生活佳品、工艺精品、数字潮品等“时尚八品”,围绕数字创新升级推进、载体场景优化提升、时尚生态体系建设“三大专项”,实施科技研发新策源、数字制造新赋能、品牌建设新引领、产业载体新布局、消费场景新融合、国潮文化新风尚、绿色低碳新赛道、要素集聚新支撑、时尚出品新认证等“十个行动”,加快发展时尚消费品产业,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助力提升城市软实力。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产业规模超5200亿,年均增速5%,建设10个时尚消费品产业智慧工厂,100个时尚消费品产业特色数字化应用场景,1000个时尚消费品与购物、服务、文化融合场景,确立上海引领时尚、定义潮流的“时尚之都”地位,使上海成为时尚出品地、潮流集聚地、创新策源地、消费引领地。

安徽组合式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关键技术研发”

近年来,安徽省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关键技术研发创新。

一是落实补助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省级以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约54.56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购置补贴,及时缓解疫情对汽车生产企业造成的冲击;从省“三重一创”专项引导资金中统筹安排2.31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产品推广。

二是精准发力支持研发创新,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单个项目省级补助金额最高1000万元。

政策举措

上海立法: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员工

7月2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明确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传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在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

《决定》强调,区政府承担所辖行政区域内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第一责任,要求相关政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工会等社会团体应当引导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克时艰,稳定工作岗位。支持市场主体落实稳就业责任,国有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就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支持企业面向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持续优化居住证、户籍政策及安居政策,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在该市就业创业。

《决定》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后补等方式支持吸纳就业容量大的企业高效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探索建立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信的豁免制度。此外,市、区政府应当强化对下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促进就业工作成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求市、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落实主要就业指标和政策措施情况的专项监督和检查,重点督导法规政策落地、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

上海城管执法局推多项措施助力经济重振

7月15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发布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的若干措施》,其中涉及实施“轻微免罚”制度、实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建立信用风险差异化检查模式、落实“两个免予提交”措施、推行“非现场执法”、试点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等。

一是对城管执法领域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市容环卫、文明施工、物业、房地产经纪等类型的城管执法事项,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轻微免罚”清单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严格控制严重失信信息范围,进一步扩大失信信息修复范围,缩短失信信息修复时间,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

三是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检查机制。对于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免予检查;对信用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对同一被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统筹安排、合并进行,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落实“两个免予提交”措施:对城管执法工作中需要向市场主体收集的资料,凡是上海的政府部门核发、能够通过大数据资源平台查询收集的,原则上一律免于当事人提供;对凡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的,原则上一律免于当事人提交实体证照。

五是对违法事实清楚、案情相对简单,且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情况,城管执法部门将试点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启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采取简化取证方式、减少办案程序、优化文书制作、缩短办案时限等措施,实行案件快速办理。

六是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没有按时缴纳罚款的市场主体,采取主动沟通协商的工作方法,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批准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劝导为先,通过提醒告诫、批评教育、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执法与服务措施,引导督促市场主体增强法律意识、纠正违法行为,慎用可能会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行政强制措施。

上海研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7月18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并指出,一是要继续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创造更加宽容友好的发展环境,让“有温度的执法”成为上海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二是要远近结合,当前加快推动意见落地,直接纾困帮扶相关市场主体,长远要持之以恒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三是要科学审慎,在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执法量大、各方存在广泛共识的领域,要在法律框架内,加快制定不予处罚清单。在情况复杂、各方诉求差异较大的领域,要深入调研论证。四是要精准实施,做好培训指导和企业引导,督促当事人立即改正、不再重复违法。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分析评估,适时动态调整,更好惠民利民。

江苏印发实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江苏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近日印发实施。

《规定》指出,对于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和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对应由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对由下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处理的火灾事故进行挂牌督办。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据事故性质成立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并将相关处理处置、问责意见向调查组通报。检察机关将对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提出意见,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依法实施法律监督。

《规定》进一步明确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和人民政府批复结案程序。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向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进行提交;特殊情况下,经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批准可延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并予以结案。火灾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全面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规定》同时明确,重大、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后一年内,由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对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经验交流

上海拟制定防汛安全指数评价指标

日前从上海市水务局获悉,该市拟以“十三五”期间的各项防汛数据为基础,研究制定防汛安全指数评价指标,一次评价相当于一次“体检”,力求科学全面系统反映各区防汛安全状况,并对症下药加大防汛基础设施投入、消除各类防汛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市水安全韧性。

上海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上海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该市将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通知指出,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人社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根据要求,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统一按照上海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实行按月缴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江苏城市更新服务联盟揭牌成立

7月16日,江苏城市更新服务联盟正式揭牌成立。该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联盟创始成员单位签订盟约,涉及城市更新中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投融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相关单位。该联盟将聚力促进交流协作,为政府、企业、科研设计机构参与城市更新搭建多元化、综合性合作服务平台,助力形成特色城市更新“江苏方案”。

该联盟将集聚整合相关资源,推进城市更新实践;推动该省城市更新市场机制完善、实施运营管理等工作;创新实施模式,形成综合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城市更新信息库;开展技术培训,组织行业交流等。

安徽出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

安徽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1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安徽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到2025年,该省将培育500家贸易双循环试点企业,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行动方案明确,通过组织“外贸优品汇扮靓步行街”合肥淮河路步行街出口转内销活动,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对外贸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出口转内销活动的展位费按“免申即享”方式予以支持。同时,推动外贸企业与商超企业、电商平台通过产品联合开发、订单直采等方式深度合作。支持外贸企业扩大产品线上销售,促进消费新场景普及应用。在产品标准品牌建设等方面,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逐步扩容基础上,该省每年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120项以上;开展区域特色品牌培育活动,建立健全品牌培育评价标准体系,到2025年培育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800个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构建内外联通现代物流体系,要求推进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建设,构建“安徽123快货物流圈”,实现货物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加强中欧班列运输组织,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力争2025年中欧班列(合肥)开行列数突破1000列。到2025年全省企业建设、使用海外仓超过500个。

为保障行动方案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将统筹利用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强化贸易政策与产业、科技等政策融合,加大试点企业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质押融资。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保单限额一体化”等承保审批机制,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险协同支持。

域外动态

山东出台今年第四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山东省近日出台《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第四批政策清单包括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创新要素支撑加快项目建设和着力扩大就业规模三个方面,共20条政策,预计可新增减税降费82亿元(不含车辆购置税减免)。

一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共12条,主要内容是将批发零售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退还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行业范围,减免出租人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引导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省级示范项目等。二是创新要素支撑加快项目建设,共4条,主要内容是支持发展新型储能,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实施,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省域内有偿调剂使用,支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三是着力扩大就业规模,共4条,主要内容是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

山东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项目投资落地。在环评审批新举措下,同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可打捆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统一的环评批复。所有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分别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承担各自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了项目环评可打捆审批的情形。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并落实相关要求的产业园区内编制环评报告表项目,及位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项目环评可打捆审批。一是环评报告表编制环节,参照单个建设项目编制要求编制打捆环评文件,明确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并按排放量总和统一落实污染物总量替代。二是环评报告表审批环节,审批程序与单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一致,涉及多个同级行政区域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由上一级环评审批部门打捆审批。三是事中事后监管环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发现建设项目未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有关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广东:小区停车场充电设施将实现100%覆盖

近日,广东省能源局、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在《关于加快发展新汽车充电设施的提案》答复中,披露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进度与未来规划。预计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4500座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根据广东省政府要求,该省将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今年计划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万个,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同时,该省将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100%覆盖。

深圳首创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

日前,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联合深圳安佳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 “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 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据悉,由企业推出“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系全国首次。

三年之后,如果房价出现上涨,青年人才可以选择向企业按照原价购买剩下的一半产权,搭上资产上涨的“顺风车”;如果三年后房价下跌,企业将向青年人才按原价回购一半产权,确保青年人才置业无忧,安居乐业。

该计划将对符合标准的青年人才开放50套位于深圳宝安区的产业公寓——“朗峻·107数字花园”,企业和青年人才共同持有该房产权,预计该项目于今年年底竣工。深圳发布“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创新了住房产品和交易模式,对于全国其他城市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深圳出台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 便利国际专业人才职称评审

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2年)》,试点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工作,允许持有目录内国际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不限国籍、户籍),视同为取得工程系列相应职称,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目录包括25项国际职业资格,主要集中在工程技术领域,涉及绿色建筑、人工智能、勘察设计等专业,覆盖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此举迈出了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与国内职称制度有效衔接的第一步,有助于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吸引国际化人才。

此前,该市今年年初还发布了《深圳市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允许持有清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实施办法,在深圳备案登记后执业,提供专业服务。首批清单涵盖6大领域,包括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医师、船员资格、导游等20项职业资格。

执业认可清单重在打破执业壁垒,以直接免试备案、以培代考、专业科目免考等方式,解决执业准入难题,本次发布的目录是直接为国际专业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下一步,该市将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职称评审流程,并积极探索视同职称更多应用场景,更好地支持国际专业人才来深创新创业。

福建九部门联手打造政产学研用金联盟

7月18日,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消息,提出打造由政府推进、高校牵头,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政产学研用金联盟。

该联盟将重点围绕该省“四大经济”战略发展需求,推进有组织的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共建一批重大平台,实施一批重大联合攻关项目,推动产生一批重大成果、重大奖项,促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2022年,拟通过启动实施若干重大联合攻关项目,在“四大经济”领域推动取得一批技术突破,在省部级奖项、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标准制定、产业化示范应用、对外交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智库建设等方面取得一系列进展。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将分别牵头建设海洋经济、数字经济、文旅经济、绿色经济政产学研用金联盟,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四大经济”学科专业体系,持续提升福建高校在“四大经济”领域影响力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该省将通过建设政产学研用金联盟,强化高校与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协同,推动高等教育在助力构建该省产业新体系中发展壮大综合实力,提升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区域创新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该省相关部门将协同推进联盟建立多元投入长效机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多渠道聚集资源,增强联盟自我发展能力。

福建省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近日,福建省金融监管局印发《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办法》,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储备与管理,形成梯度培育机制,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设置基础层和培育层,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层级参与申报,经县(市、区)、设区市、省逐级审核后确定名单。一是基础层的企业除需符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等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800万元,且持续增长;经税务部门核准的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平均纳税额不低于480万元。

二是培育层的企业除需具备基础层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与证券公司签署财务顾问或者其他相关协议。同时,申报进入培育层的企业,经营条件还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2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

重庆出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

7月19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主要围绕“统筹谋划产业布局、拓展场所承载空间、强化场景应用牵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人才引培力度、优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6个重点任务,提出了14条“政策干货”。

一是在统筹谋划产业布局方面,聚焦重点区域发展,在全市中心城区,包括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渝中区等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利用存量楼宇加速集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和人才,健全完善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等产业体系。

二是在拓展场所承载空间方面,中心城区要建立本地区存量楼宇台账,出台利用存量楼宇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配套措施,形成适合中小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入驻的楼宇载体空间,并简化入驻流程,给予新入驻企业租金减免、购房装修等补助,推行“一楼一策”完善楼宇生活服务功能。

三是在强化场景应用牵引方面,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行业等开放应用场景,滚动发布应用场景清单,同时中心城区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并积极推进应用场景开放,鼓励辖区内软件企业“揭榜”应用场景项目。

四是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人才引培力度和优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等方面,《行动计划》对相关市级政府部门和中心城区各政府部门在加大招商引资、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加强人才引进培育、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通过出台中心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评价奖励办法,根据排名给予相应城区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进入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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