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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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每周要讯2022(24) 2022-07-15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2年第24期   总275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2年7月15日

目  录

科创聚焦

上海电信率先发布“公共算力服务行动计划”. 3

上海发布“848科创发展指数” 全面体现临港科创发展相对优势. 4

上海科委:面向新赛道,布局一批标志性攻关任务. 5

经济热点

上海将从四个方面首发经济. 6

上海重点实施“四个行动+八项工程” 培育“元宇宙”新赛道. 7

上海出台若干措施推动虹桥总部企业集聚发展. 8

江苏将发布1万个科研助理岗位. 9

江苏省财政筹措资金2亿元促消费 购买绿色家电可获补贴. 9

产业动向

上海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网络直播营销指引. 10

上海实施三大行动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11

上海出台方案促进智能终端产业带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 13

江苏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 14

政策举措

江苏出台办法高质量推进旅游度假区建设. 16

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推出8条“硬核”措施. 17

苏州市发布一揽子人才政策礼包. 18

经验交流

上海推出还清房贷“一件事”. 19

江苏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20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办法规范失信当事人信用修复. 21

安徽明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接受4种情形投诉和反映. 22

域外动态

山东建立规上工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发布制度. 23

山东省将每年优选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 23

山东创新推出创业典型“创业服务12条”. 24

青岛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倍增”工程. 26

广东发布全国首个数字经济发展指引性文件. 27

广东向制造业小微企业发放社保缴费补贴. 29

 

 

 

科创聚焦

上海电信率先发布“公共算力服务行动计划”

7月12日,上海电信率先发布“公共算力服务行动计划”,推出首批公共算力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

上海电信发布的公共算力服务主要有3类具体产品:一是算力,基于GPU等的云主机、裸金属,及云边协同超融合一体机的智能算力基础服务。按产品特性不同,适用于图形渲染、AI训练及推理、高性能计算等不同能力需求,以及企业本地云、边缘云、专属视频云等应用场景;二是算网,面向算力网络跨域、跨数据中心调度的云专网和多云平台产品,实现省内跨域和国内跨省的组网以及多云互联,为科创工商专业领域、国企政务金融行业以及互联网和中小企业提供助力;三是算法,面向细分行业的15个算法模型及场景应用,包括人员跌倒检测、口罩识别、安全帽识别等可落地的13个智能视觉算法产品和2个语音识别算法产品。上海电信宣布,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天翼云GPU云主机、实时云渲染、AI算法等6种算力产品提供了免费试用活动。

当日,上海电信还联合上海超算中心、复旦大学、上海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华为公司等多家生态合作伙伴率先发起成立“上海电信智能算力应用联合创新中心”,启动国产化公共算力开放生态建设,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探索公共算力服务未来新模式。“智能算力应用联合创新中心”首批成员单位有科大讯飞、商汤科技、依图、上海通服、上海芯翌科技、盈唐和51world。

上海发布“848科创发展指数” 全面体现临港科创发展相对优势

日前,上海面向全球首次发布“848科创发展指数”,“848科创发展指数联合研究中心”暨专家委员会同时成立。该指数由上海临港、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和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联合编制,旨在全面描绘上海临港的科创图景。

 “848科创发展指数”对标国际一流科技园区和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指数,覆盖上海临港园区8000余家企业,打造可量化、可比对、可评价、可推广的科技园区科创发展评价标准。

国内外创新指数多以“自身对比”为核心思想,“848科创发展指数”除与自身进行比较外,首次以上海科创发展作为“0水位线”进行对标,全面体现上海临港科创发展的相对优势。经计算,2020年“848科创发展指数”自身指数从2019年的100分增长到了128.87分,相对指数为120.51分。这表明,上海临港科创发展速度领先全市科创发展平均速度20.51%。

上海科委:面向新赛道,布局一批标志性攻关任务

7月8日,上海市科委表示,围绕上海“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元宇宙’新赛道、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个行动方案,将着力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面向新赛道,布局一批标志性攻关任务。面向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持续支持颠覆性技术探索,如新能源开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前沿储能、工艺流程低碳化重塑等,推动智能电网、先进储能等技术的集成创新,构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面向元宇宙产业高地建设,推动人机交互、新型显示、新材料、高效能计算与算法等方面关键技术突破,提升沉浸式交互体验的品质。面向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所需核心芯片、基础软件,聚焦智能机器人所需运动/感知/控制核心部件、云端智能操作系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二是完善创新生态链,促进创新要素、创新资源在新赛道领域的配置与导入。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发挥绿色技术银行等综合性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实施“揭榜挂帅”机制,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促进产学研力量的高效协同。

三、强化基础研究,通过各类基础研究专项计划,加快解决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基础技术难题。

经济热点

上海将从四个方面首发经济

7月10日,上海市商务委表示,下一步,围绕深化全球新品首发地建设,鼓励国内外品牌在沪首发全球新品、落地品牌首店、设立企业总部,培育形成从“首发”到“首店”到“总部”的“首发经济”效应,助力集聚品牌资源、引领消费潮流。

一是加快集聚国际国内品牌,进一步提升品牌集聚能力。支持国际品牌中国区总部升级为亚太区总部乃至全球总部;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沪开设首店、旗舰店,举办新品首发、首展、首秀、首演活动,培育集聚品牌总部。

二是加快集聚时尚要素资源,进一步提升消费引领能力。全面升级南京东路等重点商圈业态和服务功能,为首发活动和首店入驻创造有利条件;将上海西岸艺术中心等打造成为新品发布地标性载体。

三是加快培育专业人才和机构,进一步提升时尚原创能力。健全时尚消费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和吸引时尚设计师、专业经纪人、专业买手等专业人才。

四是加大制度和政策创新供给,进一步优化首发经济环境。优化首发经济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扶持、通关便利、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创新供给。

上海重点实施“四个行动+八项工程” 培育“元宇宙”新赛道

日前,上海出台《上海市培育“元宇宙”新赛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将坚持虚实结合、以虚强实价值导向,发挥上海在5G、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在线新经济等方面优势,推动元宇宙更好赋能经济、生活、治理数字化转型;力争打造1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头部企业、100家“专精特新”企业,推出50+示范场景、100+标杆性产品和服务,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3500亿。

具体来看,重点实施“四个行动+八项工程”。四个行动,如产业高地建设行动,重点发力全息显示、未来网络、VR/AR/MR终端、3D图像引擎等方面,提升产业供给力;模式融合赋能行动,支持元宇宙+工厂、医疗、文娱、办公等场景打造;还有数字业态升级和创新生态培育行动。八项工程方面,如关键技术突破工程,组织企业揭榜挂帅;数字IP市场培育工程,试点上海数交所开设数字资产交易板块,推动数字创意产业规范发展;产业创新载体培育工程,布局一批特色产业园区;还有数字人全方位提升、数字孪生空间、数字空间风险治理等工程。

上海出台若干措施推动虹桥总部企业集聚发展

近期,上海市商务委、市发改委、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出台《关于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贸易型总部企业集聚发展。

《措施》在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招才引智、加大对贸易型总部企业金融支持、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提高资金运作和管理能力、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提升贸易规模、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完善贸易型总部企业服务机制等方面,给出了一系列政策“干货”:健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引进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有特殊贡献者等各类优秀人才,由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贸易型总部企业纳入上海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清单,为其引进的优秀人才落户提供便利;支持商业银行为贸易型总部企业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根据展业三原则,按规定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对有实际离岸经贸业务需求的企业,优先推荐其纳入本市“离岸经贸业务企业名单”;加强对贸易型总部企业海关信用培育,将符合条件的贸易型总部企业优先纳入重点培育企业名单,优先培育,优先认证,成为高级认证企业后享受AEO通关便利等。

江苏将发布1万个科研助理岗位

7月12日从江苏省科技厅获悉,该省计划开发1万个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该省统筹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尤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外,该省还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依托单位的引领作用,拓宽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

该省明确,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依托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江苏省财政筹措资金2亿元促消费 购买绿色家电可获补贴

7月8日,江苏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该专项活动自7月9日开始,施行3个月(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则提前结束)。享受财政补贴的商品为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和2级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家用中央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家用集成灶等十大类3000多种绿色节能家电商品。省财政筹措资金2亿元,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使消费者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享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作为本次活动的中标企业。消费者在江苏省内中标企业线下门店购买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内的商品,且收货地址为江苏省内的,单款商品均可享受成交金额(剔除企业自身给予的优惠后)10%的财政补贴(上限1000元)。

产业动向

上海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网络直播营销指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7月13日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内容涵盖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价格规范、合同履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责职能,这是我国省级层面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指引。

《指引》提出,直播营销平台应制定并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主播和因违法失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列入黑名单,及时公示黑名单供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服务机构掌握。

《指引》列出了直播营销商品(服务)的10项负面清单,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和失效、变质的商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商品或服务,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务,处方药、烟草制品(含电子烟)、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等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商品或服务等,不得以网络直播营销形式推销或提供。同时,明确提出对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事先进行广告发布审查的商品和服务,不适宜以网络直播形式营销。此外,引入谨慎营销的理念,指出“鲜活易腐等易因物流运输原因品质受损的食品、非标准化的食用类农产品,需谨慎开展网络直播营销,避免引发消费争议”。

上海实施三大行动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日前,上海发布《上海市瞄准新赛道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该市将把握能源清洁化、原料低碳化、材料功能化、过程高效化、终端电气化和资源循环化“六化”发展趋势,实施绿色低碳产业培育、特色园区升级、产业生态完善三大行动。目标到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基本构成2个千亿、5个百亿、若干个十亿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重点培育10家绿色低碳龙头企业,100家核心企业和1000家特色企业。

(一)绿色低碳产业培育行动,将围绕4个重点方向发展10个领域。一是聚焦产业高端,领跑优势赛道。攻关负碳、新能源和高效储能等前沿技术;加快重型燃气轮机、核能、风能等高端装备关键部件自主攻关;推动重点用能行业、数据中心实现极致能效;攻坚“富氢碳循环高炉”等低碳冶金先进工艺,做强绿色精品钢。二是推动集群发展,拓宽并跑赛道。构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和产品供给体系,发展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建立多元氢能产业供给体系,突破燃料电池长寿命电堆等关键技术。三是拓展应用场景,抢占新兴赛道。加快碳纤维、高温超导、光催化材料等绿色材料推广应用。发展碳交易和碳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活跃碳金融市场,有序推进碳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和入市。四是加大集成创新,实现弯道超车。提高碳捕集及应用、智能电网等创新应用能级。(二)特色园区攻坚行动,将围绕氢能、高端能源装备、低碳冶金、绿色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打造“5+X”绿色低碳特色园区。(三)产业生态完善行动,将推进绿色低碳领域创新主体培育和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上海出台方案促进智能终端产业带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

日前,上海制定出台《上海市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促进智能终端产业带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

方案明确,围绕打造家喻户晓的终端品牌,构建自成体系的终端生态,将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交互、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智能终端,目标到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7000亿元,营收千亿级企业不少于2家,百亿级企业不少于5家,十亿级企业不少于20家;打造10款以上爆款智能网联汽车,在交通、养老、医疗等10大应用场景涌现100+智能终端产品。

方案提出,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智能网联汽车,将支持传统车企、造车新势力和科技公司紧抓消费趋势,打造具有上海标识度的爆款品牌;加快无人出租车、智能公交、智能重卡等商用终端落地推广,推进测试示范和商业运营发展;加快研发智能驾驶、智能网联和智能座舱核心系统,建设智慧道路,加快车联网发展;培育智慧出行、数据服务,推动整车企业与科技公司、社交平台合作,构建产业新生态;加快智能工厂建设,深化数字赋能,推广智能机器人、数字孪生技术应用;推动传统车企智能化战略转型,大力吸引造车新势力和科技公司在沪布局总部,培育新兴龙头企业。二是智能机器人,将推进运动、感知、控制三大系统核心部件攻关;支持高精度、柔性交互等工业机器人发展壮大;拓展清洁、医疗、配送、生活等服务机器人应用场景,推广“服务租赁+系统集成”商业模式。三是虚拟现实交互,将着力提升硬件成熟度,突破近眼显示、感知交互、网络传输、渲染处理等关键技术,推进终端在游戏娱乐、教育培训、工业检测、远程医疗等场景的应用。四是智能家居,将支持发展智能音箱、智能厨电、智能门锁、智能灯泡等家居单品,打造以用户为中心的全场景智能服务。五是智能穿戴,将瞄准“银发经济”,推动适老化穿戴设备、运动器械发展;瞄准“健康经济”,推动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发展。六是信创终端,重点发展应用于边缘计算、数据中心等领域的服务器及个人电脑产品。七是软硬件基础支撑体系,推进高性能CPU、车规级MCU等高端芯片,智能网联汽车“三电”“三智”核心部件,以及基础软件等突破发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江苏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

日前,由江苏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解读《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

《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是对2020年首次发布目录的一次升级。此次清单共有30项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其中13项是面向社会老人的普惠项目,明确了全体老年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提供社区活动场所、就医便利服务、老年教育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普惠服务是促进全体老年人发展、激发老龄社会活力、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导向。另外的17项是面向特殊老年人的保障项目,明确了符合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相应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居家探访、上门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服务,政府给予经费补贴,体现了对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关爱扶助。《目录清单》将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由过去的18项调整为30项,增加了“银发顾问”服务、居家上门服务、优抚供养、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等内容。《目录清单》突出基本养老服务的公益属性,目录之内事项以政府支出为主,目录之外事项以个人和家庭支出为主。

政策举措

江苏出台办法高质量推进旅游度假区建设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包括5章24条,对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申报与认定、规划与建设、管理与评价等内容进行规范。

《办法》规定,申报度假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平方千米、不大于20平方千米,区内及周边3公里范围内无洪涝、滑坡、崩塌等可预测性自然灾害威胁;区内应有满足未来建设发展的预留用地;区内各类住宿设施总房间数不小于500间,其中高品质酒店、精品民宿的房间数占比不低于1/2,2A级及以上旅游厕所数占比不低于1/2;上年度游客规模不低于50万人/天,其中省外游客占比不低于1/3,过夜游客平均停留1.5夜以上,游客满意率达90%以上。

该省对省级旅游度假区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省级旅游度假区进行评价,采取年度评价和全面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每3年一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4个等级。年度评价不合格者需整改,全面评价不合格者取消等级,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优先推荐评价优秀的旅游度假区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推出8条“硬核”措施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重大项目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八条服务措施。

一是提高环评技术评估质效和服务质量。对省厅及地方委托评估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做到“受理即评估”,边评估边完善。原则上收到环评文件并通过预审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技术评审会议;在收到环评文件修改稿后,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审核意见;环评文件全部修改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对重大项目“建档立卡”,向提出需求的建设单位、地方环评审批部门、开发区提供精准服务。

二是服务重大项目排污权交易。为重大项目排污权交易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技术服务,缩短交易审核时间,第一时间出具交易凭证、结算价款。

三是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帮扶,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政策宣贯和申报指导。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完善“环保贷”政策,做好“环保担”业务技术服务,助力深化绿色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四是定期举办各类培训。面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发区、环评机构、企业等不同受众,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宣贯和培训,更好地助力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提高环境治理能力,项目建设单位提高政策知晓率,第三方机构提升业务水平。

苏州市发布一揽子人才政策礼包

7月10日,苏州市发布一系列人才政策和暖心礼包,全力营造人才发展最优生态。

一是在引进世界一流人才,助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上,苏州市围绕吸引集聚一流顶尖人才,构建一流创新集群生态,全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上不封顶的特殊支持。布局一批宜居宜业人才社区,三年内10万套人才公寓、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100万元引才奖励;组织实施六大行动,对引进的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推动创新资本集聚,直投规模超20亿元的姑苏人才基金、最高5000万元(企业)和500万元(个人)无抵押信用贷款,努力构建人才创新创业新天堂。

二是在支持青年人才成长,助力苏州打造“归国人才首选城市”方面,苏州市聚焦青年人才群体,围绕青年人才求职就业、见习实习、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安居保障、奖补资助、文化体验、政策匹配等一揽子服务举措。最高500万元科技项目资助、总计100万元唐小虎面试券、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留学人员引才奖励5万元/人、1000套人才公寓免费住、10万张“人才文化体验券”,积极营造“苏州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苏州更有为”的青年发展最优生态。

三是在营造最优人才生态,加快建设高品质人才社区中,苏州市坚持产才融合、职住一体理念,结合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区域人才集聚的现状趋势,探索建设一批高品质人才社区。在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通过市县联动方式,在独墅湖科教区、太湖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建设一批示范点。在UWC+创新岛、智谷小镇、苏州·湾里等,打造一批人才集聚社区,推动苏州全域形成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生态环境优良的国际人才集聚高地。

经验交流

上海推出还清房贷“一件事”

7月7日,上海市推出还清房贷“一件事”服务新举措,即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3.0升级版,解决市民办理房产抵押注销往返跑难题。

所谓还清房贷“一件事”,即房贷借款人在还清房贷的同时,可以通过“随申办”移动端“一件事”办事入口,提交房屋抵押登记的注销申请,实时掌握办件进度,也可在线完成担保费退费。该“一件事”整合事项包括出具商业及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抵押权注销登记、担保费部分退还、提前结清贷款提取公积金(待上线),全程由“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对接,真正做到“足不出门”办实事、“零材料提交”享便捷。

江苏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江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就读幼儿占比保持在85%以上,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5%以上。

《行动计划》明确,推动各地以公办为主加强普惠性幼儿园资源建设,积极扶持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发展。保障特需儿童入园需求。落实幼儿园用地“单独设宗、单独划拨供地”、部门“联审联批”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等要求,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推动各地加大学前财政投入,动态科学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坚决遏制民办园高盈利行为。强化师资配备和待遇保障,推动各地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在公办园开展人员编制备案管理。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积极推进公办园备案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办法规范失信当事人信用修复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修复管理工作,鼓励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夯实社会诚信基础,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办法》结合安徽实际,创新建立了不实承诺信息和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有关结果信息信用修复制度,吸纳了原有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修复制度,进一步放宽修复条件,实现失信信息“能修尽修、应修必修”,充分发挥信用修复机制在鼓励失信当事人自我纠错、诚信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办法》明确,失信当事人可以到具有受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谁决定、谁修复,谁认定、谁修复”原则,负责权责范围内信用修复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决定。

《办法》规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等情形,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处理。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不实承诺信息和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有关结果信息等三种情形,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修复。

《办法》还统一规定了信用修复申请提交材料要求,明确了信用修复申请从受理到决定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保护当事人信用修复权益。

安徽明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接受4种情形投诉和反映

近期,安徽省省直效能办与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在该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8号窗口联合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窗口运行模式、工作规则、工作流程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接受4种情形的投诉和反映:一是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审批的问题,或者受理不及时、办理超时问题;二是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次以上仍未能办成的问题;三是来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事过程中遇到的不同部门间“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问题;四是沪苏浙地区可以办理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在皖尚不能办理的问题。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配备1名专门工作人员,省直单位窗口首席代表轮值作为窗口协调员。该窗口对服务对象反映的“办不成事”反映事项实行统一登记、一口受理、交办分办、效能督办、闭环管理。

域外动态

山东建立规上工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发布制度

7月13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发布制度(以下简称“调查发布制度”),探索破解就业市场供需两端信息沟通不畅难题。调查发布制度由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统计局共同确定实施。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实行季度调查发布,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山东省将每年优选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

为更好发挥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作用,深入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山东将每年择优选择10个左右促进机构,每个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促进机构奖励政策支持资金通过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

促进机构指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政系统备案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合法社会组织以及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山东将综合评价促进机构面向全省标志性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重点方向,协助政府部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组织开展或参与实施的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培优塑强链主企业、提升链条配套能力、攻关突破关键技术、谋划实施重点项目、招引培育高端人才、助力企业拓展市场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成效。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促进机构面向全省标志性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开展的项目招引、协同创新、数字赋能、品牌建设、管理咨询、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经贸会展等活动。

山东创新推出创业典型“创业服务12条”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典型跟踪服务提升创业服务质效的通知》,创新推出“创业服务12条”。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健全跟踪帮扶机制。对各类创业大赛涌现出的创业典型,安排专人主动对接、定期走访、上门服务,为创业典型排忧解难。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集“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创贷支持、项目推荐、导师指导、创业补贴、入住园区”等服务为一体的“一揽子”帮扶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挂点帮扶机制,努力做到“选树一批帮扶一批,帮扶一批成功一批”。

二是畅通人才和用工需求渠道。针对创业典型开办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人才和用工需求,多措并举、畅通渠道,搭建多种平台,满足其成长中的各类用人需求。依托“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平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其招揽优秀人才;依托山东公共招聘网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其解决用工难题。

三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网通办”要求,提高经办效率。支持有条件的市,推出针对创业典型特色业务。利用大数据平台,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严格落实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典型原则上免除反担保。创新“创贷+商贷”、信用贷款等工作模式,采取专人对接、主动上门、全程代办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各类创业载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各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的平台作用,为创业典型领创的各类市场主体免费提供创业能力测试、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政府出资或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鼓励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创业典型中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免费提供。

五是推动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精准直达。针对新登记的市场主体,用好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主动识别政策对象,推动推行“政策找企”、资金直达。

青岛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倍增”工程  

日前,青岛市发布《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了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的八项行动。

一是实施梯度培育行动。聚焦“四新”经济发展和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按照两条优质中小企业孵化育强成长路径,健全优质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青岛市优质中小企业动态培育库,加强分类指导、分级培育。二是实施创新协同行动。紧盯重点产业链,跟进产业链“链主”企业,常态化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链固链”“卡位入链”对接活动。三是实施数字化崛起行动。加大对数字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招引支持力度,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推行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智能制造设备的研发、应用,打造一批标杆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灯塔工厂、智慧园区。四是实施资本赋能行动。鼓励银行、担保等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出个性化、定制化专属产品。用好各类融资支持政策。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定期推送机制,推进征信平台建设,发挥信易贷、融资通、金企通等线上融资平台作用,提高银企对接效率。五是实施要素配置行动。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投资项目优先纳入重点项目库,按规定给予相关要素保障。六是实施双循环融入行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申报“青岛制造”品牌建设重点企业和“青岛金花”企业。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活动,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七是实施体系升级行动。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站)带动作用,完善服务专员工作机制,方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对接各类资源。八是实施专项服务行动。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参加国家、省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厚爱企业家和共同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广东发布全国首个数字经济发展指引性文件

日前,《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引性文件,旨在为全省的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指导性的建议和参考,鼓励探索实用性强、特色化高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

《指引》提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2221”总体参考框架,即“两大核心、两大要素、两大基础、一个保障体系”。其中,两大核心即数字产业化、 产业数字化,其中数字产业化包括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数字经济新兴产业,产业数字化包括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以及服务数字化。两大要素即数据资源、数字技术,发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驱动作用,发挥数字技术创新作为重要推动力的引擎作用,共同构筑数字经济内生动力。两大基础即核心基础数字产品和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一个保障体系包括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服务支撑体系,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空间布局上,《指引》提出以广州、深圳为主引擎,推进珠三角核心区深度一体化。以广州、深圳、惠州、东莞、河源为依托建设高端化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主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粤东地区重点承接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辐射,发展电子信息上下游配套产业;粤西地区重点加强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配套协作,打造原材料、基础件和设备制造集聚区;粤北地区重点打造珠三角电子信息产业装备配套产业基地。

在区块链产业方面,《指引》提出要加强区域联动协同,推动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等区域联动,协同推进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支持广州建设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打造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支持深圳依托数字货币研究院,布局数字货币为主的金融科技产业,打造区块链特色的数字经济示范窗口;推进佛山、珠海、东莞、中山建设区块链+智能制造创新产业园和金融科技应用集聚区,打造产业细分领域差异化、互补化、特色化示范应用。

广东向制造业小微企业发放社保缴费补贴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7月7日通报,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广东地区(不含深圳)近日对首批27.9万家符合条件的“免申即享”企业发放6.1亿元补贴。

该省日前印发《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明确在广东省注册、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费款所属期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期间)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可领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不超过5万元。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

此次补贴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筛选了符合条件的企业,确定补贴标准,主动将补贴发放至缴纳社保费的账户。对于未与税务机关签订扣款协议的企业,税务机关将主动向企业获取收款账户,直接把惠企红包打入单位账户。

除“免申即享”外,政策还明确了“主动申请”的流程。如由于欠费导致累计缴费月份不足的企业,补缴后符合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前向税务机关申请领取补贴。补贴集中发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符合申领条件但未收到补贴的企业,可在2022年8月29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补贴。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税务机关将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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