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每周要讯2022(23)
2022-07-08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2年第23期 总274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2年7月8日
目 录
科创聚焦
上海出台首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3
江苏启动新一轮“揭榜挂帅”. 3
经济热点
上海金融法院探索案例测试机制. 4
上海市出台通知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工作. 6
江苏多措并举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7
产业动向
上海发布《上海市产业地图(2022)》. 9
江苏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9
国内首座兆瓦级氢能综合利用示范站在安徽投运. 11
政策举措
上海推动四大方面功能导入五个新城. 12
上海出台实施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 13
江苏省出台21条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 14
安徽将打造升级金融服务2.0版 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15
经验交流
上海已启动设计上海版碳普惠. 16
上海正式启动医保家庭共济组网. 17
江苏出台意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18
江苏12345“尚贤”人才服务热线试运行. 19
安徽组建三大基金群引导新兴产业发展. 19
域外动态
山东推出“按揭农业贷” 最高可贷300万. 20
山东11类创新活动可获创新服务券补贴 最高10万. 22
广东成立首个省级预制菜产业基金. 23
广州拟在全国率先立法促进青年创新创业. 24
深圳发布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 无人驾驶汽车可合法上路. 25
福建出台十条措施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 26
科创聚焦
上海出台首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近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编制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旨在推动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清单》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有关内容,全面梳理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形成涵盖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信息、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人才等5个大类42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内容进一步明晰了国家版《清单》中落地地方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及办理方式,既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在地方的延伸服务内容,也有上海个性化公共服务的事项。通过正面清单的方式,让广大创新主体、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办理途径、时限、办理地址、网址、电话等“一单掌握”,提供全链条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提升上海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江苏启动新一轮“揭榜挂帅”
7月6日,2022年度江苏省“揭榜挂帅”技术转移品牌活动——“专利(成果)拍卖季”“J-TOP创新挑战季”活动发布会在南京举办。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今年活动导入国家科技人才、项目、成果等创新资源,围绕产业共性难题和企业个性需求,结合“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安排,计划在南京、无锡、苏州等地举办17场产业专场活动,并组建技术经理人服务团进行定向服务。同时,今年“专利(成果)拍卖季”将遴选一批可开放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的优质专利在线发布,促专利存量变转化增量,助力中小企业共享创新成果。此外,发布会上,该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京大学等发起成立“江苏省知识产权转化交易服务联盟”,旨在通过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网格式的服务体系,创新市场化、全覆盖、共享式的服务模式,建立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服务生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经济热点
上海金融法院探索案例测试机制
7月5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发布《关于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的规定》,在增加金融法治供给、拓展延伸金融司法功能上又添一项创新举措。今后金融机构、交易相对方等主体针对准备开展或正在开展的金融业务中具有前沿性、亟待法律明确且对金融市场具有重大影响的典型事实与法律问题而可能引发的纠纷,可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案例测试,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审理,向金融市场提供明确规则指引。
案例测试机制具有新场景、新尝试、新模式3个亮点。一是区别于民事诉讼制度的司法服务保障新场景,机制立足于我国法院的司法服务保障功能,充分借鉴全球金融司法的最佳实践,参考民事诉讼原理进行测试审理,形成基于合意启动,全面开示证据与资料,优选代理,充分实质答辩,社会各界充分参与等机制特点,稳定金融市场的规则预期。对于测试案例中所形成的裁判逻辑与理由,上海金融法院将在之后受理的类似案件中予以参考。二是契合金融市场监管沙盒治理的回应性司法新尝试。机制在现有法律规则体系中对金融创新可能引发的纠纷提供法律风险压力测试,及时为金融市场主体的创新提供更加明确的规则预期,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与金融监管沙盒治理的目的理念相一致。三是协同各方实现社会综合治理的纠纷解决新模式。机制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包容特色,吸纳多方力量推动程序进行。案例测试全流程在社会公众监督下进行,优化专家意见支持机制,联合金融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力量共同推动案例测试取得实效。
上海市出台通知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工作
近日,上海市出台了《关于优化上海市重大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通知》围绕优化环评事前服务、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3个方面推出15条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在优化环评事前服务方面。依托国家、市级、利用外资等三个层面的重大项目定期跟踪调度环评审批进度,健全重大项目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手续办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借助大数据平台,提升环评全流程服务信息化水平。“一对一”专人服务重大项目,明确重大项目的对接联系人、环评要求、服务措施等。发挥技术评估在线咨询和行业专家优势,主动帮扶解决技术难题。
二是在提升环评审批效能方面。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项目可实施技术评估提前介入、公示和审查同步开展、申请材料容缺受理、专人跟踪服务等举措,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统筹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深入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探索开展环评“打捆”审批。由市政府确定的关系到全市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新增的废气、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难以在所在地区或企业进行削减替代的,可在全市范围内平衡。结合交通设施类、生态敏感类、涉环境风险类以及“两高”项目的污染排放特点,分类做好不同类型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论证,突出环评审批重点。高度关注重大项目的选址选线合规性、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严把环评审批底线。
三是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建设单位应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落实环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江苏多措并举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江苏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多措并举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一是加大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力度。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加大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力度,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项目,要整体预留给中小企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独立承担的项目,要通过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将适宜的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
二是扩大预留中小企业项目范围。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采购人要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是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
四是大力促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明确各地各部门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扶持政策。明确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严格执行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公开执行情况等政策要求,协调省级发展改革等部门完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调整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
产业动向
上海发布《上海市产业地图(2022)》
7月4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产业地图(2022)》的通知,为上海市产业经济发展提供新指引。
《上海市产业地图(2022)》覆盖一二三产业,聚焦16个区、5个战略区域、53个特色园区、35个重点行业,包括138张产业现状图和产业未来图;完善全市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各区重点产业定位,增加五个新城、南北转型、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国家和全市战略区域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细化三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重点。同时,聚焦先导产业、重点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结合产业发展新赛道,规划重点行业未来空间布局。
该市各部门将协同推动产业地图落地,强化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服务链“六链统筹”,引导重大项目、创新平台和产业人才快速精准匹配落地,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形成一批高质量产业集群。
江苏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江苏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通过集中开展五大行动,到2025年基本实现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一体衔接”、联运线路“一网联通”、运输信息“一站互享”、联运规则“一单到底”、发展环境“统一有序”,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水路和铁路为主的发展格局,水路、铁路货物周转量与2020年比分别增长13%和30%左右,营运货车和货船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3%,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力争降至11.8%左右。
《行动计划》突出江苏水运特色,以项目化、系统化推进,提出要集中开展通道设施提升行动、组织模式优化行动、运输结构调整深化行动、装备升级改造行动、市场环境统一开放行动这五大行动,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重点具体任务包括:一是着力推动高等级航道、干线铁路、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支线航道、铁路专用线)、集装箱还箱点建设,重点推动建设16条干线航道、5条支线航道、3条干线铁路、12条铁路专用线、27个多式联运枢纽、5个铁路货场、4个货运机场;二是着力打造多式联运通道网络,推动中欧(亚)班列提质增效,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提升信息资源共享水平,重点培育60条多式联运线路、27条中欧(亚)班列线路、15个龙头经营人、2个租箱公司、5个还箱点,推广35吨敞顶箱、多式联运“一单制”、进口电商货物港航“畅行工程”;三是着力推动大宗货物“公转水”“公转铁”、江(河)海直达和江海河联运、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重点推进大宗货物运输转向水路或铁路运输、3万—5万吨级集装箱船通达南京、120标箱以上集装箱船海运直达运河沿线主要城市、内外贸集装箱“公转水”、内河集装箱“五定”班轮运行模式;四是着力加强联运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重点推广建造64标箱以上新能源、清洁能源内河集装箱船舶,推进南京、徐州、苏州市纯电动、LNG(液化天然气)动力内河船舶应用试点工作;五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完善标准体系。
国内首座兆瓦级氢能综合利用示范站在安徽投运
7月6日,国内首座兆瓦级氢能综合利用示范站在安徽六安投运,标志着我国首次实现兆瓦级制氢-储氢-氢能发电的全链条技术贯通。
该示范站位于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额定装机容量1兆瓦,占地面积7000余平方米,主要配备兆瓦级质子交换膜制氢系统、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和热电联供系统、风光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配电综合楼等,是国内首次对具有全自主知识产权“制、储、发”氢能技术的全面验证和工程应用。
该示范站采用先进的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制氢技术,清洁零碳,年制氢可达70余万标立方、氢发电73万千瓦时,对于推动氢能研究应用、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所制氢气可在氢燃料电池车、氢能炼钢、绿氢化工等领域广泛应用,氢能发电可用于区域电网调峰需求。
政策举措
上海推动四大方面功能导入五个新城
7月6日,上海市制定发布《关于推动向新城导入功能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吸引国内外各类资源向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五个新城集聚,推动新城功能提升,重点任务涵盖导入企业总部、强化研发创新、聚集要素平台、提升公共服务四大方面功能。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每个新城将引入至少2家市属国有企业总部或总部型机构落户;每个新城争取建设至少3家国家级或市级创新平台和设施,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以及航天、军工等领域央企所属科研院所等有望与五个新城深化合作;每个新城将引入至少1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要素平台,充分发挥新城区位优势,提升辐射服务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区域能级。
此外,在公共服务方面,“十四五”期间每个新城将至少新增1所优质高中,促进教育与产业深化融合;在确保每个新城至少有1所三甲医院的基础上,推动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向新城导入;确保每个新城至少具备1家优质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新城引进或培育一批社会化养老服务设施;上海旅游节、上海国际电影节等大型品牌性文化节庆部分活动及开闭幕式将被支持放在新城举办。
上海出台实施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
上海市民政局、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 7月6日起实施。
操作规程强调了“强制报告义务”,即国家机关、居(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处于、疑似处于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情形,或者面临危险的,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发现监护缺失情形的,应当立即向民政部门报告。发现监护不当情形或者面临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对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居村委或民政部门应于发现或接报后12小时内确定合适的临时照料人;难以找到合适的临时照料人的,街镇应当指导督促居村委落实临时生活照料措施。对于无法在社区照料的未成年人,由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供临时照料。对于需要医疗救治、体检或医学隔离观察的未成年人,应当先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或隔离观察点救治或观察。
对监护不当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出警处置,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应当立即立案侦查,并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等,对于需要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负责临时生活照料的,应当将其送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或救治,并根据需要开展对监护人的查找工作。
操作规程明确了临时监护与相关保障。对于依法需要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居村委或区民政部门应及时落实临时监护措施,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邻里照护等方式,或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临时监护一般不超过一年。
江苏省出台21条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
6月29日,江苏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印发《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21条政策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在纾困解难上协同发力。要推动降低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房租减免、“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落实到位;针对个体工商户“无抵押”“轻资产”的特点,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二是在优化环境上协同发力。支持进一步放宽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大力支持社区(村)开展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模式;开通个体工商户登记与税务注销“一网联办”服务,开展个体工商户“1+N”注销套餐式办理试点,实现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书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禁止和打击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
三是在提高质量上协同发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推动“个转企”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把个体工商户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服务范围;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探索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兴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经营融合发展。
安徽将打造升级金融服务2.0版 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日前,安徽省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产业链金融链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打造升级金融服务2.0版,畅通大中小企业资金链,从工业制造、农业生产、服务消费3个方面,提出优化升级11种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一是服务工业制造,围绕生产制造全流程,保障上下游企业全程资金供给,支持优化订单贷、工业互联贷、货运物流贷、应收账款贷、存货仓单贷和企业信用贷;二是服务农业生产,围绕我省种业强省目标、智慧农业和养殖活体抵押难题,提供重点融资保障;三是助力扩大消费,围绕产品销售和终端消费,支持升级预付货款经销采购贷和终端消费贷。
《指导意见》强调金融科技和供应链信息科技的融合创新,提高产能的数字化协同水平,围绕全省十大新兴产业三重三创升级工程等发展目标任务,加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服务链、人才链六链同步的金融服务创新。
经验交流
上海已启动设计上海版碳普惠
7月6日获悉,上海已初步完成碳普惠体系的顶层机制设计,起草了《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目前正在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计划今年下半年出台。
上海版碳普惠将成为上海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品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市场化运作,有效发挥碳市场机制的带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以市场化手段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参与便捷,运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简化参与流程,降低碳普惠各主体的参与成本。三是惠民利企,以“人人低碳,乐享普惠”为核心理念,针对个人低碳行为和企业、社区、家庭的中小型减排项目“面广量大”的特点,通过商业、政策、减排量交易等多种渠道帮助其实现价值。
上海版碳普惠将力求参与难度低、获得感充实。绿色出行、低碳消费等领域和浦东新区等区域有望率先探索碳普惠,将试点设立个人碳账户,使个人低碳行为能够形成定量化的价值,赋予低碳行为更多意义。未来,上海的碳普惠将在良好的运营基础上,逐渐扩大覆盖区域,增加项目类型,完善整个平台的建设,逐步形成规则明确、场景丰富、发展可持续的碳普惠生态圈。
上海正式启动医保家庭共济组网
7月起,上海正式启动医保家庭共济组网。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该市历年账户有结余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自愿组建家庭共济网,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将本人已参加该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共济成员。医保部门预留了7月份一个月时间方便全市职工参保人员自愿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组网。8月起,已组网的家庭共济成员就可以逐步在该市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资金就医或购药。今年第四季度,该市还将启动共济资金为家庭共济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江苏出台意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未来3年全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省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村基本消除,苏南、苏中、苏北集体经营性收入分别超过200万、100万、50万元的村占比均超过50%。
《意见》明确,坚持创新机制,紧紧围绕城乡融合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继续探索物业租赁、资产盘活、生产服务、“飞地”经济、农旅融合等多种发展路径,创新村村抱团联合、混合经营、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劳务合作社(联盟)等多种运营模式,推动全省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规范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聚焦重点难点,全面建立起支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外来人才加入机制,对长期扎根乡村、为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外来下乡能人,可参与集体收益分红、部分享有集体成员权利等,用“真金白银”吸引外来人才参与集体经济发展。
江苏12345“尚贤”人才服务热线试运行
7月6日9点,江苏12345“尚贤”人才服务热线开始试运行。各领域人才如需咨询人才政策、反映相关诉求,可拨打12345,也可通过“苏服办”APP、江苏12345微信小程序等,进入“尚贤”人才诉求入口。
7月5日,该省12345热线系统122名“人才话务专席”全部就位,省市县三级414家政府部门遴选的1495名人才政策专员完成连线测试,热线平台已经梳理汇聚人才政务信息1060条、政策问答5002对。对简单咨询类事项,由话务专席根据“热线百科”中的人才政务信息直接解答;对相对复杂、需要专业解释的,连线人才政策专员,提供权威解答;无法现场解答的,将人才诉求派发至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办理结束后,承办部门向人才反馈办理结果,并征求人才意见建议。
安徽组建三大基金群引导新兴产业发展
日前,安徽省金融监管局会同该省财政厅研究出台《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方案》明确,由省级财政出资设立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在引导基金下设三大基金群16只母基金,即主题基金群、功能基金群、天使基金群,各基金群分别以“母子基金”架构运营,通过逐层撬动社会化资本,最终形成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
其中,主题基金群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智能家电、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绿色食品等十大新兴产业,以“一产业一基金”的模式,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本支撑;功能基金群重点发挥战略性、政策性导向作用,按产业发展现实要求,延续设立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二期、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二期;天使基金群重点服务于“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发展目标,按企业早期发展的生命周期,设立4只天使基金,即雏鹰计划专项基金、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省级种子投资基金。
域外动态
山东推出“按揭农业贷” 最高可贷300万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信联社、省农担公司共同制定印发《“按揭农业贷”管理办法》,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或租用项目投资主体建设的农业项目基础设施并负责后续经营,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可向农商银行申请10万—300万元贷款,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借款人在约定还款周期内以按揭形式偿还贷款。
《办法》明确,一是“按揭农业”项目实行准入制度,项目应符合农担业务范围,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当地政府支持;项目投资主体合作意向强、资质优良、信用良好;投资开发“按揭农业”项目在农商银行服务辖区内,土地使用规划和用途符合政策要求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划,具备开发建设相关资质,并通过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资格认定,手续齐全,且项目进度完成80%以上。
二是借款人购买或租用“按揭农业”项目须用于自身或家庭自主经营,贷款未结清前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借款人与项目投资主体签署合法有效的购买或租用合同,原则上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签署的租用合同应明确租用年限、租金支付方式等。
三是贷款额度为10万—300万元,根据借款人贷款用途、预期收入及信用状况等合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购买农业项目基础设施价值或租用合同金额的70%。贷款期限根据“按揭农业”项目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
四是担保方面,由该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农业项目基础设施办理抵押登记,担保费率按照0.75%/年收取。对单户50万元以上的贷款,项目投资主体(国有控股50%以上的除外)按10%比例提供反担保。借款人到期按时还款的,可享受2%省财政贴息。
山东11类创新活动可获创新服务券补贴 最高10万
根据山东省工信厅、财政厅印发的《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管理实施细则》,创新服务券将采用电子券形式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等企业免费发放,专项用于对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助。
该省今年重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技术创新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绿色低碳服务、信息化开发服务、上云用云服务、上市培育服务、市场开拓服务、首台(套)和首版次产品购买服务及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项服务等十一类。山东该省将综合考虑服务产品类型、配券服务机构数量等因素,采取事前申领、事后兑付两种方式发放服务券。服务券定期发放,实行“先到先得、按需申领、限期使用、领完为止”。
服务券补助采取定额补贴、比例兑付等方式。其中,事前申领类服务券主要采取定额补贴方式,根据服务内容和类型,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限用期限不超过60天;事后兑付类服务券主要采取按比例兑付方式,兑付比例不超过服务金额的30%,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等高成长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DCMM认证服务,单张服务券限额可上浮至10万元。
每个企业在一个申领周期内可申领1张服务券,在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选择配券产品用券下单后,经过严选审核的服务机构将会与企业接洽并商谈具体服务内容,服务结束后,企业还可在上述平台进行评价。该省工信厅将组织社会评价机构对服务券使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开展检查抽查,作为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及补贴结算的依据,以此督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广东成立首个省级预制菜产业基金
7月7日,广东省预制菜产业投资基金正式成立,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预制菜产业投资基金。
该投资基金由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将围绕预制菜生产、仓储、流通、消费以及装备生产等产业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投资布局,切实为预制菜产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搞投资基金最终将撬动形成“50亿元母基金+百亿规模子基金群”的省预制菜产业基金体系。
当日,广东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也同时成立,该投资联盟是全国首个省级乡村产业投资联盟。该联盟作为连结市场资本与实体企业的桥梁,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形成合力,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广州拟在全国率先立法促进青年创新创业
7月5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草案)》,聚焦青年、激发创新、鼓励创业,为青年创新创业打造优质的制度环境。
《条例(草案)》规定,对从事青年创新创业活动的企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可以设置执法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再依法处罚。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情形除外。同时,科技、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当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免责机制,对项目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导致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免责后,不影响再次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创新创业项目。
《条例(草案)》要求,应当加强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青年创新创业载体孵化建设。一方面,政府投资开发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向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可以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孵化载体创业给予租金补贴。另一方面,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孵化载体建设,鼓励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青年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条例(草案)》提出,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打造青年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贷款融资体系,为青年提供优质便利的金融服务。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青年创新创业特点的保险产品,提高创新创业保险的覆盖率。
深圳发布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 无人驾驶汽车可合法上路
7月5日,深圳人大正式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并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根据技术成熟程度和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根据生产者的申请,将符合地方标准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只有符合相关标准,列入该目录或国家汽车产品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未列入相关产品目录的,不得在深圳市销售、登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即分别对应L3、L4和L5级自动驾驶。
条例提出,授权市人民政府可以选择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且将审批权限下放给全域开放的区相关主管部门。
条例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提示规则。例如,生产商应当为车辆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自动驾驶模式下应当开启外部指示灯,向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发出明显的安全提示。
福建出台十条措施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民宿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强化规划引领、打造特色民宿等10条措施,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把民宿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中,支持特色街区、传统村落、特色小镇、旅游景区、省级金牌旅游村所在地开展民宿集聚区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实现“吃、住、行、游、购、娱”一体,推动文化与民宿深度融合。二是在民宿资金支持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扶持,从省文旅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扶持民宿发展,并向民宿发展较好的区域倾斜;鼓励各地设立促进民宿发展扶持资金,推出“文旅贷”等快服贷产品,重点支持民宿经济发展。三是拓宽民宿经营渠道,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选择民宿举办培训和职工疗休养。四是在政策扶持方面,把民宿纳入消费市场激活、夜间经济扶持、旅游营销计划和全域旅游精品线路推介,并支持两岸民宿行业组织在设计、经营、管理服务、宣传营销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民宿品牌影响力。
进入测试
进入投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