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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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每周要讯2022(20) 2022-06-29

长三角每周要讯

2022年第20期   总271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2年6月17日

目  录

科创聚焦

上海启动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 3

上海启动高层次人才云选会 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4

经济热点

上海发起“科技助企专项行动”. 5

上海海事法院发布支持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实施意见. 6

江苏聚焦七个方面工作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向好. 7

江苏省部署五方面推动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 8

产业动向

上海明确今年起工业和通信业力争每年节约1%的用能量. 9

江苏实施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三年行动. 10

江苏医保出台19条举措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12

江苏部署从四方面推动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 14

 

 

政策举措

江苏十措施鼓励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15

江苏省推动金融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16

安徽省多举措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 17

南京全国首个发布“经营性自建房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模型”. 19

经验交流

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全程网办. 20

江苏加快“苏企通”平台全覆盖推动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 21

安徽出台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管理服务工作规范. 22

域外动态

山东制定加强产业生态创新17项重点任务. 23

山东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 25

广东出台16项具体举措精准帮扶市场主体. 26

深圳发布全国首个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 28

深圳组建RCEP服务中心. 29

重庆三部门联合印发7方面26条助企纾困措施. 30

 

 

科创聚焦

上海启动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6月14日印发《上海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

专利开放许可即专利权人通过国家专利管理部门公开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许可使用期限等条件的一种“一对多”的普通许可形式。

《方案》结合上海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知识产权助力防疫抗疫工作,力争达成一批专利开放许可项目。《方案》确定了十一项重点任务,包括规范信息收集、加强信息核查、拓宽发布渠道、注重定价指导、做好交易保障、探索交易规则、促进供需对接、开展业务培训、做好纠纷调解、完善激励措施、加强经验总结等工作,组织该市包括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和优势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在内的高校院所、企业、服务平台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推动形成“许可意愿和条件由专利权人事先明确、经由市知识产权局公开发布”的快速许可模式,力争2022年底前该市达成专利开放许可不少于100项,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启动高层次人才云选会 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6月15日,上海启动上海市高层次人才云选会,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延揽和高校毕业生就业。

启动仪式上,该市人才办面向全球英才发布了大力吸引集聚人才助推经济恢复重振若干政策举措和202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九大行动。政策举措明确: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调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评分办法,进一步优化在“五个新城”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优化留学人员和国内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毕业于世界排名前100名院校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沪工作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其中世界排名前50名学校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沪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创新外籍人才引留举措,开通《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快速申请机制,参与抗疫科研攻关的外籍科研人员可直接办理。缓解人才安居困难,2022年全市新增人才安居租赁房源2.5万套。

经济热点

上海发起“科技助企专项行动”

上海市科委、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实施“科技助企专项行动”的通知》,发起纾困减负、提质增效、引才育才三大行动。

一是在纾困减负行动方面,鼓励引导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给予6个月的房屋租金减免,由各区政府负责实施;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发挥专业渠道作用,利用技术、资金、供应链和产业链等资源优势,助力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投入资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将载体助力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的举措和成效,作为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优先予以支持并提高支持力度。同时,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此外,加快落实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

二是在提质增效行动方面,加快实施本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围绕疫情常态化防控、“3+6”重点产业发展等,按照“申报程序简便、项目周期短、见效快”原则,支持一批科技企业承担技术创新项目;扩大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规模,提高入选企业比例。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专项资金政策,单个项目当年度扶持金额最高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原扶持金额基础上再增30%;鼓励大企业建立开放创新中心,面向中小企业释放创新需求、开放应用场景。

三是在引才育才行动方面,在启明星计划(含扬帆专项)、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浦江人才计划等项目中,确保来自科技企业的人才不少于20%;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畅通民营科技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扩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模。

上海海事法院发布支持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实施意见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制定了《上海海事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海事审判职能,助力提升高水平引领功能。从助力构建资源配置新格局、助力增创合作竞争新优势、助力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助力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四个方面分别进行对标呼应,提出了依法妥善审理涉及航运经纪、海上保险、船舶融资、国际船舶管理和国际登记船舶检验相关案件;加强长三角四地海事法院跨域司法协作;深入研究洋山港国际船舶登记和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法律问题;做好与洋山特殊综保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通关便利政策的制度衔接;依法妥处涉海域使用权分设纠纷;健全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支持绿色航运发展;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件下船员权益保护机制;加快对航运区块链技术运用的司法研究等多项具体任务。

同时,《实施意见》还从“围绕公平公正高效,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体制机制革新,树立国际化海事司法品牌”角度,就如何充分发挥作为浦东所在地海事法院应有的海事司法引领作用作出了相应的工作安排。

江苏聚焦七个方面工作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向好

日前,江苏省政府召开稳定经济增长视频调度会议,要求聚焦七个方面工作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向好。

许昆林强调,一是要聚焦市场主体抓纾困解难,坚决清理不利于恢复市场信心的政策和管理措施,确保人畅其行、物畅其流,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实际问题和诉求。二是要聚焦经济复苏抓稳链固链,加快实现稳产、达产、满产,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复工复产,进一步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三是要聚焦有效投入抓重大项目,加强服务保障、要素保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招引和推动更多新项目落地。四是要聚焦消费回补抓潜力挖掘,全力巩固传统消费,加快发展新型消费,精心办好促消费活动,真正让市场“旺”起来。五是要聚焦稳住外贸抓市场开拓,全力帮助企业拓市场、保订单,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外资扩增量、提质量。六是要聚焦急难愁盼抓民生保障,打好稳岗、拓岗、保岗就业“组合拳”,守护好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全力保障财政民生支出。七是要聚焦发展安全抓风险化解,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经营性自建房、燃气安全等排查整治,周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江苏省部署五方面推动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

6月15日,江苏省政府对该省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进行再强调再抓实。

一是要千方百计筹措资源,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重点能源企业、能源大省的沟通对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采购资源、提升库存,帮助协调解决能源企业运输、融资、通关、流动资金等方面困难问题,确保煤、电、气供应稳定有序。二是要加强科学精准调度,完善动态监测机制,优化电网运行方式,保障平稳供电,坚决杜绝拉闸限电,发电企业要做到应发尽发、稳发满发,努力发挥最大供电能力。三是要科学制订应急保供预案,组织调度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生产,对保障民生、抗疫、公共服务的重要用户,对涉及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对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环节的重点企业“点对点”强化服务保障。四是要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落实好能源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应急演练、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发输配用等各个环节安全可靠运行。五是要强化能源保供协调机制作用,相关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各地落实属地责任、服从全省调度,各能源企业扛起主体责任、完成生产任务,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产业动向

上海明确今年起工业和通信业力争每年节约1%的用能量

6月13日,上海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降碳“百一”行动计划(2022—2025)》,明确从今年起到2025年,上海工业和通信业力争平均每年节约1%的用能量。同时,到2025年,上海工业和通信业企业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光伏安装比例要达50%以上,年综合能耗2000吨至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规上企业力争实现节能诊断全覆盖,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力争实现能管中心建设全覆盖。此外,到2025年,上海要创建零碳工厂30家、零碳园区5家、零碳数据中心5家,组建行业咨询专家团队20个以上,遴选节能诊断和服务机构100家等。

行动计划从三个方面提出11项重点举措:一是在持续深入开展节能诊断挖潜方面,提出强化企业能源审计、开展专项节能诊断、实施能效对标达标3项措施。二是在持续深化节能改造力度方面,提出实施重点行业工艺绿色化升级改造、提升重点用能系统能效水平、推进重点用能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重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低碳改造、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5项措施。三是在持续深耕节能降碳能力建设方面,提出培植能打胜仗的节能诊断机构、培养能啃硬骨的降碳人才队伍、培育能树标杆的零碳制造体系3项措施。

此外行动计划还明确细化节能量目标责任、优化项目准入管理、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数字化服务支撑、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绿色金融支持、推广创新型服务模式、实现应急管理正向激励九方面保障措施。

江苏实施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三年行动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江苏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提出一揽子政策举措,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支持家庭承担养老服务功能,推广“原居享老”服务模式,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访、生活照料、助餐助洁、辅助出行、紧急救援等服务,到2024年全省接受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将不低于18%。大力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为有需求的居家高龄、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康复护理、陪诊转介等服务。深入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逐步将政府购买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范围扩大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已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居家老年人中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到2024年底前完成政府支持的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0万户。

二是进一步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城市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3年底前每个城市街道配建1家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在街道辖区内形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2024年底前每个城乡社区配建1家社区养老服务站,重点加强以照护为主业、辐射周边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构建老年城乡助餐、助浴服务体系,完善居家重点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制定养老机构失智专区设施服务相关标准,推进颐养住区公共设施与家庭空间的无障碍衔接。

三是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加强社区闲置房产资源改造利用。创新“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物业+”“家政+”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稳步推广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省财政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养老服务财政资金向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购买服务等重点项目倾斜;为家庭照护者、居家养老护理员提供相关技能培训,强化人才支撑。

江苏医保出台19条举措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19条细化举措进一步促进该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2.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3. 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4. 将依托中医医疗机构开设的互联网医院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5. 根据临床需要和基金保障能力,将临床使用广泛、功能疗效明显、优势突出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6. 健全完善中医诊疗类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稳妥有序调整具有中医特色、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的医保支付类别。7. 建立与国家药品目录调整相联动的医院制剂、中药饮片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临床需求、价格合理、疗效确切的民族药、具有国家或有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按程序纳入我省医保目录。8. 将“国谈药”中的中成药纳入“双通道”管理,患者用药渠道拓展到定点零售药店,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9. 在重大疫情中,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疗方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以及经省药监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专用方剂,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10. 实施DRG付费地区,要完善与疾病分类相衔接的中医病症分类等编码体系,积极探索中医特色病组在DRG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应用。11. 实施DIP付费地区,积极推进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适当提高病种分值,实施动态调整。12. 分批遴选中医特色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稳定的中医优势病种,制定临床路径,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实行单病种付费,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13. 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14. 逐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涵,将适宜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内容,实现统一赋码。15. 支持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同等支付政策。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实现参保人员“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费网上支付。16. 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分批、分类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优先调整技术水平和传承价值高、疗效确切、优势明显的适宜技术的中医服务项目,合理拉开技术等级差价。17. 医疗机构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置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18. 利用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等手段加强对定点中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防范中医药机构虚假就医、住院、购药、虚开诊疗项目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发生。19. 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建立医保、公安、中医药、市场监管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制度。大力推进行刑衔接、纪委监委再监督等强力举措,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定点中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

江苏部署从四方面推动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

6月10日,江苏省长许昆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该省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是要围绕建设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目标,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优势企业竞争力,打造一批船舶海工装备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造船企业为主导、大中小造船企业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要不断加强船舶产业技术与装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相衔接。三是要合力推进船舶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造船技术的深度融合,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船舶设计、建造、管理、服务全过程,支持建造模式创新,构建全过程综合服务体系,推动由单一提供产品向“产品+服务”模式转变。四是要大力营造船舶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加强统筹协调、人才保障、运行监测、开放合作,千方百计助企纾困,多措并举厚植优势,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政策举措

江苏十措施鼓励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江苏日前发布《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十条具体举措。

《通知》提出,一是在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方面,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中,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和占比保持较快增长、担保费率持续降低的,适当上浮补偿比例,并试点对支持小微、“三农”、科技创新成效显著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更好满足小微、“三农”、科技创新领域不断发展的融资需求。二是在鼓励合作创新和科技赋能方面,要突出正向引导激励。三是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作用方面,要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其中,强化支小支农定位,重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公共属性、保本微利运行、支小支农主业和“四个不得”要求,鼓励优先为首贷户贷款等提供担保;加快再担保体系建设,发挥省信保集团再担保机构纽带作用和示范效应,着力构建覆盖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小支农业务为主的再担保体系等。四是在明确工作责任分工方面,要落实各方责任。

江苏省推动金融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一是加大流转交易市场金融有效供给,鼓励各类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围绕交易主体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各环节中的支付、结算、融资、保险、担保等需求,加大资源投入,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和便利度。支持银行机构针对流转交易主体合理融资需求,科学确定授信额度、利率,有效提升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的匹配性。

二是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整合普惠金融、便民服务等资源,提升缴费、查询、远程服务等便捷性,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在该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增设金融超市板块,方便交易主体了解金融产品,并向金融机构申请服务。创新支付方式,推广“聚合支付”,支持交易主体通过转账、刷卡、扫码等方式缴费。

三是在持续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试点。探索将养殖水面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知识产权、林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大中型农机具、农业设施、农业活体、农村宅基地等资产资源要素纳入抵质押物范围。鼓励把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产权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将流转交易信息纳入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的信用档案,加快构建完善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支持金融机构利用流转交易数据和根据交易主体信用信息、融资需求,创新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产品。

安徽省多举措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

近日,安徽省印发《推动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行动方案》。

一是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资本市场业务专项培训,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力争5年内新增专精特新上市公司50家以上,除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外,其余专精特新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或展示。

二是在安徽省万家企业资本市场培训活动中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项培训行动。全面普及资本市场基础业务知识,对纳入全省年度拟上市挂牌重点后备企业清单的企业,有针对性实施深度培训,“一对一”精准指导。

三是加强后备企业规范培育。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1个省级专精特新上市挂牌重点后备资源库和市级基础后备资源库,对应建立5个专项子库。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基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投资专精特新企业数不少于全部投资企业数的20%。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入驻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接平台。

四是推动公开市场首发上市,推动辅导备案。推动省、市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入库拟上市企业,及时向安徽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力争每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IPO报辅导备案企业20家以上。

五是推动到“新三板”挂牌,推动分层挂牌,对达到创新层挂牌条件的,推动到创新层直接挂牌,暂不具备创新层挂牌条件的,推动先到基础层挂牌。推动转板进层,利用“新三板”1年6次转板进层政策机遇,推动企业选择适合的时间窗口,适时由基础层转板进层至创新层。

六是推动到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对尚处初创期、成长期,暂不具备公开市场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推动其到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挂牌,省经信厅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补。对暂不具备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其到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展示。

南京全国首个发布“经营性自建房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模型”

6月11日,南京市发布全国首个“经营性自建房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模型V1.0”,对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用于食宿、娱乐、培训等公众聚集性小型场所单位自建房的公共安全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引导房屋产权人、部门、街镇基层组织开展房屋隐患全面排查、靶向治理,风险动态监测、分级防控,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是模型以聚集性经营场所人数规模和房屋结构安全性系数为主要参数,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地质环境安全性等方面系数为补充,对导致房屋倒塌的可能性和公众伤亡后果的严重性,进行量化评估。二是根据初步评估分值,将安全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种颜色表示。 三是对于红色风险,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可能的,要立即停用封闭,依法拆除;对于橙色风险,存在设计施工缺陷,要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并参考分值大小开展专业检测鉴定或现场专业评定;对于黄色风险,存在一般性隐患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根据必要性开展现场专业评定;对于蓝色风险,开展常态网格化管理。

经验交流

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全程网办

近日,上海市场监管局上线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全程网办”服务系统,境外投资者可通过“不见面”模式办理投资项目的登记落户。该举措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项目登记落户全程网办,打通了疫情期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堵点”。

为解决“境外投资主体资格在线认证”这个核心堵点,上海市场监管局运用数字化思维,率先通过远程在线直接获取公证认证文书等方式,打通了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设立企业的全程网办通道。

此外,上海市场监管局创新了“一照多址”制度,为外商投资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往,外商投资企业如因业务拓展等原因在住所之外开展经营活动,需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一照多址”制度推出后,企业可自主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江苏加快“苏企通”平台全覆盖推动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

6月15日,江苏省政务办印发通知,启动“苏企通”平台市县贯通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集成化标准化的政策服务,推动各项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稳定经济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苏企通”平台由该省政务办按照“一级建设、三级应用”原则建设,并于2021年12月上线试运行。平台集成政策、审批、中介、金融、信用、诉求服务等功能,全面归集发布各级各类与市场主体相关的政策,并按层级、部门、行业、类型分类,方便一站查询、快速检索。平台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根据地区、规模、行业、类型、资质等5类基础信息,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近400万市场主体“画像”,并搭建匹配模型自动甄别、主动推送适用政策。

该省明确,6月底前,未建此类平台的设区市,直接运用“苏企通”开展政策直达服务;7月底前,各设区市政务办已建企业(政策)服务平台与“苏企通”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双向赋能;8月底前,其他条线部门已建企业(政策)服务平台与“苏企通”对接。各地涉及市场主体的产业、税费、融资、人才等政策,应在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传或同步至“苏企通”平台。对实行“免申即享”的政策,各地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咨询。

安徽出台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管理服务工作规范

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该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共同印发《安徽省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管理服务工作规范》。

《规范》指出,集中安置点选址要以安全为前提,坚决避开灾害易发点、安全生产隐患点等区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优先使用现有人防工程、体育馆、空置学校、社会福利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等具备一定生活条件的场所。同时,科学合理布局,设置居住、洗漱、餐饮、文娱、管理等不同功能分区,完善周边安全、交通等各类设施,精准保障。

《规范》明确,要加强基本设施保障,科学架设水电通信、消防救援和卫生设施,合理设置标志和场所设施,在硬件设施上全方位保障;食品、饮用水和住宿用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充分考虑民族、文化习俗等,关注特殊群体需求。对于安置人数较多且预计安置时间较长的,安置点应设立医疗救护点和留观室,配备应急药品和防暑降温药品,安排医务人员值班和巡诊。

在管理人员配备上,原则上每50名集中安置人员至少安排1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50人以上的安置点,卫生健康部门需派驻至少1名医护人员;100人以上的安置点,公安机关、食品监管部门需各派驻至少1名工作人员负责安全保卫、食品安全;500人以上的安置点,公安机关、卫生健康部门需各派驻至少2名工作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医疗救助。1000人以上的安置点,公安机关应设立警务室,派驻至少2名民警负责安全保卫;食品监管部门应派驻至少2名工作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消防部门应派驻消防队员并配备消防器材;卫生健康部门应设立医务工作室并派驻至少3名医护人员负责医疗救助工作。

《规范》提出,安置点要做严格值班值守,及时有效解决安置群众问题需求,定期向集中安置群众公布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安置点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及时了解灾情变化和灾害影响,做好集中安置点隐患排查、宣传教育、信息接收和传播、灾害事故等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域外动态

山东制定加强产业生态创新17项重点任务

近日,山东省工信厅研究制定了加强产业生态创新17项重点任务,加快打造系统完备、互联共生、创新活跃、安全稳定的产业生态。

一是构建更加完整的产业链。进一步细化完善“1个图谱、N张清单”,研判产业链运行态势,找准缺失和薄弱环节,协商推进企业发展、技术创新、项目建设、衔接配套、双招双引、重大活动等重点工作,加快提升标志性产业链韧性和优势,塑造一批战略性全局性产业链。

二是做强更加自主的创新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深入实施“万项技改”,加快推动“万企转型”,动态抓好重点技改项目的入库管理和推进实施,推动产业链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升级。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针对标志性产业链梳理一批关键核心和重大技术,支持“链主”企业、配套企业、研发机构等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高标准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加快推动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坚突破。

三是打造更加稳定的供应链。实施断链断供替代行动,定期梳理断链断供风险清单,推动龙头企业建立同准备份、降准备份机制,形成必要的产业备份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国产化替代,对省内已经取得研发突破、具备生产能力、处在市场推广期的高端装备、新材料、医疗器械等产品,通过政府采购、保险补偿、示范推广等手段,促进国产产品推广应用。

四是培育更加协同的产业集群。实施产业集群培优培强工程,按照区域相邻、优势突出、组织有力等原则,加快推动产业集群规模化发展,不断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打造产业集群品牌,鼓励产业集群制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开展区域品牌策划与设计。在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中,打造一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共享制造、物流电商、人才实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山东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对“吹哨人”即企业内部举报人实行重奖激励,并建立“吹哨人”信息知悉全过程留痕和泄露可追溯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一是“吹哨人”(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企业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是对“吹哨人”信息实行最严格保护制度,在接收、受理、转办、奖励核发、财务报批等环节,对掌握的“吹哨人”信息严格限定在最小知悉范围内并全程留痕,严禁擅自扩大知悉人员范围。三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吹哨人”举报后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其所在企业打击报复而请求保护的,要迅速组织核实,并责令“吹哨人”所在企业作出解释或说明;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在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因举报受到其所在企业错误处理的,应建议企业予以纠正;因举报受到其所在企业解除、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支持并协助其向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维权;因举报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名誉损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支持其依法向所在企业提出赔偿请求,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救助。四是对“吹哨人”所在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形,经“吹哨人”举报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程序纳入联合惩戒管理;对“吹哨人”所在企业的打击报复行为,构成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及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广东出台16项具体举措精准帮扶市场主体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精准帮扶市场主体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若干措施》,从继续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市场主体提升竞争力、加强重点行业帮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举措,推动全省市场主体扩大增量、稳定存量、提升质量、增强能量。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同一地级以上市范围内登记多个经营场所,推行市场主体“省内迁移通办”。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及有关身份限制,合作社成员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已迁入城镇居住但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可以按照农民身份对待。

二是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年内完成知识产权融资500亿元以上,服务企业1万家以上,缓解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实施降费减费,免费为全省50万家在营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业务培训,发放2万份技术帮扶和产品检测券,帮助企业开展质量技术“体检”和产品检测。

三是实施60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100个重点产品(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免费为1万家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提供质量技术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建立产品质量问题修复机制,对产品质量问题“清零”,更好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广东年内还将新建60个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面向中小企业打造培育50个以上商标品牌,加快在基层布局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免费为1万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商标品牌培训辅导,服务企业“走出去”,免费为广东3000家以上“走出去”企业提供认证技术、知识产权风险排查等服务。

四是完善平台企业合规管理机制,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扼杀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空间等行为,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对列入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柔性执法。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和非现场检查,减少对监管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受疫情影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主动指导办理信用修复。

深圳发布全国首个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

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近日正式发布。该标准是国内首个基于国际IFC数据格式的地方BIM数据标准,为BIM报建、存档、应用的技术路线,推动BIM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提供了“深圳方案”。

《标准》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创新点: 一是公开中立,标软分离。深圳是国内首个率先提出地方统一数据标准,再根据标准的要求开展基于BIM三维、施工图、竣工等报建的城市。通过《标准》确保了技术路线与现有绝大多数用户常用的BIM软件兼容,为国内外BIM软件供应商和使用者都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和使用空间。 

二是多源一模,一模多用。采用国际IFC的数据标准,可最大限度统一来源不同阶段、各类主流BIM软件创建的模型;采用“参数化”表示的几何,具有几何精确、数据量小、几何与信息一致的优点,可全面服务各类计算、分析、查询的应用。具备打通规划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归档等“多源一模”,服务“审批、运维、管理”等“一模多用”过程的能力。

三是机器可读,自动质检。《标准》采用IFC技术与MVD(模型视图定义)技术配合,是全国首个文字版本与数字版规则同步发布的标准体系,文字版主要对模型存储作出指导性要求;数字版配合文字版发布,可以形成计算机可读的数字化规划,直接用于自动化模型质量检查。

深圳组建RCEP服务中心

日前,深圳市商务局、深圳海关、市贸促委、市司法局、深圳国际仲裁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合作共建深圳RCEP服务中心。

该中心将整合各方资源,做好企业服务,在政策信息发布、宣传培训推广、贸易投资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专题调查研究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方案,帮助企业用足用好RCEP红利。

深圳RCEP服务中心的组建,一是有利于帮助企业尽快熟悉成员国间关税减让和贸易便利措施,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二是有利于引导企业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扩大中间产品生产,加强投资合作,深度参与构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三是有利于企业挖掘投资与服务业开放机遇,实现高端制造和高附加值服务的融合发展,提升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四是有利于进一步畅通区域内国际循环,优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外部环境;五是有利于帮助企业增强竞争意识,善用贸易救济规则,服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重庆三部门联合印发7方面26条助企纾困措施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近日联合印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措施》,推出7个方面26条举措,帮助市场主体渡难关、增信心、促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降费政策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减缴专利费用、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相关部门对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85%的费用减缴;对复工复产的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特种设备,按正常收费标准的50%收取检验检测费用,对特别困难的小微企业经申请可予以更大额度的减免。

二是完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措施方面,主要措施包括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稳妥实施市场主体歇业登记、推动企业跨区县迁移快速办理、继续实施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将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区县市场监管局登记管辖区域的,允许其申请经营场所备案,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三是简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改革计量器具检定方式、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流程、开辟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试点。

四是延长办理期限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延长复检手续期限、延长化妆品相关信息补录等时限、延长固体饮料企业剩余包装材料使用时间。

五是推动提质增效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支持小微型餐饮经营者发展、推进监管首仓规范提升、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畅通药品审评审批通道、支持药品流通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发展、建立商标快速审查机制。

六是创新监管机制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山城有信”平台、支持失信企业重塑信用。

七是提高便利化水平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深化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实行企业登记档案自主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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