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小贷监管新政“15条”
2017-12-07
江苏省日前下发《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明确发展定位、放宽市场准入、改善监管服务等三个层面,以及实施差别化利率、放宽经营范围、拓宽融资渠道等15条细化内容,对小贷公司未来发展设定方向。
《意见》鼓励小贷行业兼并重组。实施增资扩股、兼并重组、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股权变更的,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最高可放宽至100%。
《意见》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消费者保护、真实性检查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处置。重点将查处虚构合同、误导借款人、借用客户身份信息、冒名贷款或恶意拆分等违规行为;虚假录入信贷数据、不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账外经营或设立账外账等违规行为;违规吸收存款、非法集资、暴利收贷等违法行为。
《意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小贷公司筹建、开业、终止、50%以上股权或第一大股东变更等四类事项。
在业务范围上,《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省域内投资业务,创新开展可贷可投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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