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试点合作制公证机构
2017-09-04
从9月1日召开的江苏省公证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将全面深化公证改革,有序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
年底前,该省司法厅将明确几家公证机构进行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试点中,将坚守公证公益属性,实行不定期的公益性评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让片面追求盈利、偏离公益目标的公证机构在试点中出现,防止法定证明权成为牟利工具。严厉打击执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随意降低收费标准和减化服务程序、违规招揽业务、违规设立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该省公证机构将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实行在线办证申请、受理、审核、缴费,推行手机办证、掌上公证等移动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公证服务。打造知识产权电子证据保管平台,为知识产权主体和权利人提供“电子证据保管箱”等新型公证服务。加快建设集执业和管理为一体的公证办证平台,建成全省公证数据中心,以精准服务带动公证业务拓展。探索建立企业、农村(社区)“公证顾问”制度,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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