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33条”政策效应“溢出”总部经济持续增长
2017-08-29
今年,上海市继续保持“总部经济”的增速稳定。以总部经济为主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目前已成为上海利用外资最重要的领域。主要做法:
一是修订发布《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丰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内涵,将总部型机构纳入政策适用范围,在原有的资助与奖励、资金管理、人员流动、通关便利政策上做加法。
二是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简称“33条”)。1、在原先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基础上,新增了营运总部、高成长性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的认定。2、扶持对象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扩展到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外资研发中心及其聘用的员工。3、为更好鼓励原有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升级总部,增加了“存量企业升级总部”的特殊扶持政策。4、增加了装修资助、人才公寓、国际发明专利资助等区级配套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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