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 “绿色GDP”正式纳入干部考核
2017-08-16
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随后,该省环保厅、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发布了细化的《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这也意味着“绿色GDP”正式纳入考核体系。
相关部门对地方的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报告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涵7个一级指标和56个二级指标。与国家考评该省的指标总体保持一致,其中有2项指标根据该省省情作了替换,一是“生态红线管控水平”替代了“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二是“人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替代了“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设置了5部分24个指标,其中有16个指标为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与国家考核指标相比,该省增加了1个指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这也是该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有1个指标作了替换,“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改为“生态红线管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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