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出台财政扶持办法促进楼宇经济发展
2017-07-31
近日,上海浦东新区出台了“十三五”期间促进楼宇经济发展财政扶持试行办法。
该办法提出,入驻企业在浦东新区形成的年度经济贡献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商务楼宇(园区),按照其当年入驻年度经济贡献增量,划分四档对楼宇(园区)业主或其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给予不同奖励。四档奖励为:经济贡献增量合计超过(含)1000万元且小于2000万元,可获得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经济贡献增量合计超过(含)2000万元且小于3000万元,可获得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济贡献增量合计超过(含)3000万元且小于5000万元,可获得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济贡献增量合计超过(含)5000万元,且有新入驻企业属于浦东新区认定的领袖型、创新型、功能型企业(项目),可申请获得一定奖励。该试行办法自2017年8月12日起施行,至2019年8月12日止。
同时,浦东新区出台了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财政扶持办法,对不同类型的总部进行认定并根据贡献程度给予奖励。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往往不可分割、互为依托,不同层面的激励机制有望共同提升浦东楼宇经济能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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