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要讯

长三角要讯

> 长三角要讯 > 海加强商品住房及地下车库销售监管

海加强商品住房及地下车库销售监管 2017-07-24

         上海市住建委与上海市物价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

        《通知》要求,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的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时,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除房屋和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价款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购房人收取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此外,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销售实行“价格承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承诺书。

       《通知》明确,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库(位)等设施,应当提供给本项目内的业主、租赁人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有未出售的车库(位)等附属设施,应当出租给本项目内的业主、租赁人使用,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出租。业委会成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调整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的租赁价格。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26号邮编:200031电话:021-64728756

浙江省驻上海办事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zjszhb.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