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推进医养结合新政策 家庭病床等费用将纳入医保支付
2017-07-12
江苏省近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将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放在首要位置,突出其主体地位。加大居家、社区老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健康卫生小屋”或“全科医生工作室”。同时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医疗巡夜等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为居家、社区老年人享受医养结合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医疗机构以技术、人才、管理、利益为纽带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养结合联合体。
《意见》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式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的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等服务。养老机构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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