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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高质量发展!浙江交院牵头制定长三角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准 2021-09-02

  近日,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规范》由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于2021年8月8日正式实施。

  “轨道上的长三角”以都市圈同城化通勤为目标,通过加快推进城际铁路网建设,推动市域铁路向周边中小城市延伸,率先在都市圈实现公交化客运服务。作为长三角首个轨道交通相关的统一标准,有利于提升市域(郊)铁路运营服务质量,助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据悉,这份长三角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准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牵头制定。浙江交院标准编制组负责人介绍道,本标准的制订严格遵守科学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立足长三角市域(郊)铁路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外其他省市先进的发展水平和丰富服务经验,为高水平发展长三角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提供必要的指导。

  一直以来,市域市郊铁路具有“长距离、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一体化”的技术特点,其客运服务难以套用现有规范。新标准的制定明确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的总体要求及技术要求,填补了我国市域(郊)铁路标准体系中客运服务方面的空白。同时,与乘客乘车体验密切相关的多样化支付方式、正点率、列车拥挤度、有效乘客投诉回复率、服务设施的布置与运行、换乘衔接、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社会监督等问题也进行了明确。

  相比于已有的轨道交通相关标准,新实施标准对票务服务、行车服务等方面的规定更为详尽,增加了对换乘衔接服务的规定,不仅明确了行车服务的基本规定,还结合市域(郊)铁路的运营特征,明确票价制式、行车组织的特点,着重规定了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公开以及运营组织的模式、单程旅行时间、行车间隔等指标。

  参与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制定是衡量行业地位的重要标准之一。学校党委书记孙校伟表示,此次学校牵头编制区域地方标准意义重大,对进一步提升学校轨道交通等专业的建设水平、扩大学校在相关行业领域内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来源: 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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