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简称省政府驻沪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联络服务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与上海市有关部门政务、经济等方面的联络协作工作。
(二)负责接轨上海、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联络服务工作。开展长三角地区政策分析、专题调研,报送政务、经济、科技、文化等重要信息。
(三)负责在沪浙籍人才联络服务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在沪科创飞地建设。协助做好有关单位到沪引进技术、人才智力等工作。
(四)指导、协调各设区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上海市浙江商会和市县两级商会,承担在沪浙商的联络服务工作,服务地方对接长三角地区招商引资资源。
(六)负责联络浙沪两地的新闻宣传单位,指导各设区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做好宣传推介工作。
(七)负责公务接待服务,承担有关外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提供在沪举办大型活动的服务保障。
(八)受有关部门委托,做好我省进沪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